爱情江湖:失身是小,破财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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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钟书说,借书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
  纸醉金迷的今天,借书的少了,借钱的多了。同样是借,意义却有天壤之别,金融危机里人人自危,人情世故也进入敏感期。于是很多时候,借钱就成了男女恋爱的绝路。
  有个死心眼的闺蜜,恶狠狠地爱着一个甩了她的男人不能自拔。此男本事不大,脾气不小,热爱跳槽,工作八年仍身无分文,窘迫时连买包泡面都要找人融资,还要计算半天性价比。
  他说觉得亏欠她,基本不接受她的帮助。但有天深夜,她接到他的电话,对方开门见山就说借一笔钱救急。数目不大不小,恰好是她资产的一半,她二话不说穿衣服就下楼转账,一路狂奔,整个过程只用七分钟,比刘翔还刘翔——她生怕他改变主意,剥夺她得来不易的用武之地。
  此男承诺半月后还,但一去再无消息。闺蜜不急,自己开始精打细算,整天寻思着怎么蹭姐妹饭。后来,她无意中听几个好友说,那人管她们几个都借过钱,但她们深知他没有还钱的习惯,都用胜似爱因斯坦的智慧找理由拒绝了。
  只有她,未问理由就散财,还为他需要时能帮上忙沾沾自喜。
  闺蜜有点失落,于是祥林嫂附体,絮絮叨叨地跟我讲,为什么他年近三十还养不起自己?为什么他开口前不问我手头是否宽裕?为什么他欠我情还选择再欠我钱?为什么他对我言而无信?
  我不是蓝猫淘气三千问,也不是十万个为什么。但我知道,这年头借书不还的人大有人在,借钱不还的更是层出不穷。他问她借钱,摆明是吃准她不会拒绝,也不会催债。其实,钱如果跟感情一样往而不返,去而不还,就不必再那么痴痴地等了,逼他给情逼不了,逼他还钱是天经地义。
  经常有朋友分手后抱怨,曾为对方花过多少钱,一副吃了亏的架势,其中不乏刚破身的处女。世道真好,女人的贞操观让位于金钱观,这是进步。做爱是两个人的享受,谈不上谁占便宜谁吃亏,但你要花自己钱养翻脸不认人的白眼狼,那才是真正的不明智。
  女人没必要守身如玉,若两情相悦心甘情愿就把裤腰带解开,无爱不欢。但无论何时,都要当好守财奴,哪怕他再巧舌如簧,也别把自己钱袋子打开。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失身可以,破财,门都没有。
  别恨不得把什么都给他,给了情,给了身子,难不成还要给钱?难不成他劫完色还要骗财?想得美!我那位闺蜜认清了这一点,讨回来钱就偃旗息鼓,对他的感情都耗光了,安分守己开始寻觅新欢。
  因此,顺便给被追求者死缠烂打的人提个建议,如果婉拒无效,就向他(她)借钱吧,别急着还,让对方理所应当认定你是个言而无信的骗子,自然就放弃感情,逼你还完钱就逃之夭夭了。
  不过,你得做好迎接坏名声的准备,借钱不还,是比欠情不还更恶劣的品德。
  责任编辑:彤彤 margury07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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