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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国金融机构的竞争、示范效应和国内金融机构效率追求的双向驱动下,我国混业经营趋势日渐迅猛,而这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国内、国际两个层面,都带来了新的挑战。2015年6月的股灾,所昭示的证监会和银监会的不协调,更是凸显了当下协调机制改革的迫切需求。本文以法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革新,并通过绩效分析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方案,得出:在国务院设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专司三会协调及与人民银行的协调,是较为得当的选择,同时就中国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制度构建与完善,提出了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