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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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认真组织自查,虚心接受监督,及时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了“三农”工作。下面,我代表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一、近两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三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三农”政策;吕祖善省长每年多次听取农口部门汇报,并安排一定时间专题调研“三农”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增加投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保供给、促增收两大根本任务,加大组织领导、财政支持和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上半年,各项“三农”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预计为698.3亿元,同比增长0.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4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元,增长6%,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9%;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稳定,为我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一)坚持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基础,着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近年来,我省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分类推进农业战略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是着眼于确保粮食安全,狠抓粮食生产和供给。我省人多地少,是全国第二大缺粮省,粮食对外依存度超过50%,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很重。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颁布了《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新的粮食安全责任制,并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粮食生产、储备、耕地保护、市场供应等方面的责任,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千部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干部离任考察时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粮食政策,按照强化责任、加强挟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稳定面积、主攻单产、落实储备、搞活流通的思路,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千方百计保障粮食安全。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下达粮食生产直补类资金3.91亿元、10.36亿元,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大力扶持粮食规模经营、专业合作社和统防统治组织,今年实行订单收购早稻每斤奖励0.2元等政策,受到了广大粮农的欢迎。2008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长”,粮食总产量155亿斤以上,保障了口粮基本自给。今年春粮量价齐增,早稻种植面积比上年增10%,预计晚稻面积也有所增加,粮食生产形势较好。同时,认真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增加地方储备规模,建立成品粮储备制度,增强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能力。深化省际粮食产销合作,加快发展粮食流通产业,有效保障了粮食市场的稳定均衡供应。
  二是着眼于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我省农业资源相对短缺、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大宗农产品缺乏比较优势,但区位、资金、技术以及居民消费能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在认真分析产业基础、竞争优势和对农民收入贡献的基础上,确定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产业为农业主导产业,并制订规划和政策,整合相关项目、资金、资源,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导产业。2007年,省财政整合1.2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发展;2008年,在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5亿元的基础上,整合省级支农资金3.09亿元,集中用于蔬菜、淡水养殖、竹子等农业主导产业。同时组织实施“强龙兴农”、“兴林富民”等工程,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建设和“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开发。去年十大主导产业产值约86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9%左右,肉禽蛋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稳定。
  三是着眼于拓展农业功能和发展空间,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利用我省自然风光秀美、交通便捷、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挖掘农业的生态、生活和文化等功能,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新兴产业。近两年来,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先后3次召开现场会,推动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观赏鱼等新兴产业。到去年底,全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点)1138个,从业人员5.2万人,年产值53.6亿元;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1个、省级林业观光园区133家,年接待游客5928万人次,年经营收入136亿元;观赏鱼产业产值近10亿元;“农家乐”经营户达1.5万户,营业收入近40亿元,比2005年增长5倍多。今年上半年“农家乐”营业收入达23亿元,同比增33.8%,直接从业人员8_3万人,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坚持以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为目标,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趋势,优化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我省劳动力成本和农民收入相对较高,决定了浙江的农业必须是高劳动生产率的现代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强生产主体间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合作,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试点。积极推行以订单为纽带的“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机制。两年来,省财政共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达16331个,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5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2628家,社员60.3万个,合作领域、入社成员不断扩大,合作方式不断创新,运行质量不断提升。率先实行本省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专业类学生免缴学费政策,积极支持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或从事农业经营,加快培育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二是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我省农业存在的一大困难是土地分割过小、过散,必须加快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 偿原则,积极引导鼓励离乡和兼业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到去年底,全省共有276.6万户农户流出土地535.8万亩,为稳定粮食生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创造了条件。今年初,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土地流转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因势利导积极推进。预计今年土地流转面积将大幅度增加。
  三是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强科技源头创新,根据我省实际,创建了8个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5个重大农业科技专项以及一大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快选育、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效新品种,水稻、生猪、家禽良种率达90%以上。大力推广粮经结合、种养结合、农牧渔结合的新型种养模式,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发展生态畜牧业。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完善农技1 10服务体系,促进农技推广到户到田。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6%。
  四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为此,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0.3亿元、0.4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品牌培育、标准创新工程、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等。全省共制定备类省级农业标准604个,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89个,累计推广面积1000余万亩,覆盖农户190万余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910万亩,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注册了“龙井茶”等一批证明商标,评定浙江名牌农产品106个,逐步建立优质优价的导向机制。
  五是积极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进农业信息化。针对农民获取信息渠道窄、分析辨别和发布信息难等问题,为了帮助农民科学发展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省政府在巩固农技1 10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在互联网上实名注册、与手机短信相连为主要特征的“浙江农民信箱”。目前实名注册用户已达230万人,在信息发布、产销对接、科技服务、灾害预警、电子政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通过农民信箱这一平台,达成农产品交易15.7亿元,降低营销成本9000万元左右,同时指导农民及时采取防灾减灾措施,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同时,不断开发利用农民信箱功能,今年以来开展农产品销售“每日一助”、“农民就业信息专场”等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就业,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
  六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我省劳动力价格较高,加上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必须加快应用机械、设施替代人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而且能充分利用大量的低丘缓坡、山地,实现节水、节地、节肥等目标。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设施化工作,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农机存量结构,提升农机在粮油及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应用水平。创新财政补贴机制,率先以“作业券”的形式给予农机作业环节补贴,引导农民应用农机具。2008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374万千瓦,是2002年的1.4倍。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53.9%。为了推进发展设施农业,今年省政府召开全省发展设施农业现场会,在农林渔业种养环节全面推广设施化生产,组织建设首批20个国际先进技术示范园项目,实施“百万亩微喷滴灌工程”等。去年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达127.2万亩,年总产值150多亿元,平均亩产值8000元以上,形成多条设施农业生产带。预计今年将进一步增加。
  
  (三)坚持将“三农”作为财政支出重点,着力构建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投入,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不断优化支农项目结构,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2007年、2008年全省财政对“三农”投入分别为496.17亿元、626.2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2.9%、26.2%。按照省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及执行报告。2007年、2008年全省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为142.15亿元、177.4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8%、24.8%。均超过了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其中省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为20.59亿元、22.9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4%、11.7%,均超过了按可比口径计算的省级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当前,农民自身积累还不足以适应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必须依靠信贷资金。为了在现行体制下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农业领域,各地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创新机制和金融产品。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全省共有27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去年贷款余额超过4亿元,今年省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推动林权抵押贷款,贷款额已超9亿元。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去年全省成立了33家。累计发放贷款38.4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开展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省财政支持每个试点村20万元,目前已有70个村开展了试点。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支农信贷力度,其中省农信联社开展的“丰收贷记卡”业务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去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10663亿元,比上年增加21%。
  三是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实施办法、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近80个制度,基本实现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同时,根据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坚持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强基础、扩内需的重要措施来抓,着力改善“三农”发展条件。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03年到2007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0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160亿元),把10303个行政村建成了村庄环境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新农村。去年、省政府决定启动实施第二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当年投入100.7亿元资金(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加亿元).完成3395个村的整治。
  二是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途径,累计建成标准农田1500多万亩。2007、2008年分别安排7.38亿元、7.57亿元省以上财政资金。推进农业 综合开发;安排2.8亿元、3亿元资金,推进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和重点渔港建设;安排1000万元、5000万元支持林区作业道等建设,安排500万元、3000万元支持沿海防护林建设;安排22.8亿元、26.7亿元资金。重点支持交通等农村公共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近年来。全省先后组织实施了强塘固房、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河道整治、千库保安、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等水利工程。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22.5亿元,新解决608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新整治建设清水河道4604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新加固水库436座,目前已累计加固1256座,超额完成五年加固1000座水库的目标任务,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四是加强农业公共管理服务设施建设。2007年,启动建设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与指挥、动物疫瘸预防控制、动物检疫与监督管理、兽(渔)药质量检测与残留监控、重大动物疫瘸防疫物资保障和防疫技术支撑等六大体系,总投资4.3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92亿元,计划2010年底前完成。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农作物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1.77亿元、2.5亿元,将补偿标准从2006年每亩10元提高到2007年的12元、2008年的15元。今年又提高到17元,增加了林农收入。省财政安排近1亿元资金。今年将全面完成2万艘海洋渔船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安装任务,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海上交通事故,促进渔业安全生产。
  (五)坚持把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改善农村民生状况。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28.6亿元、36.8亿元。支持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其中,分别安排2.9亿元、4.3亿元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完善被征地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制度;分别安排17.7亿元、20.3亿元支持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分别安排0.6亿元、0.8亿元支持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分别安排7.39.亿元、11.39亿元支持农民健康工程,推进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着力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省政府与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将2711万亩基本农田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进行登记上图,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对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法定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时,加强基本农田占补管理,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农转用报批前落实补划工作,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2007年,启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3个国家级、8个省级示范区建设任务,同时开展乡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三是努力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耕地补偿制度,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原则,开星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2008年,经国土资源部考评,我省补充耕地工作名列全国第二名,获奖励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省政府先后出台有关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滩涂开发利用等政策意见,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滩涂围垦造地、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2008年,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28.2万亩,连续13年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四是不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2007、2008年,省财政分别安排2500万元、3500万元支持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支持发展绿肥,推广应用专用配方肥,实施综合改土培肥,逐步优化改良土壤及肥力。2005年启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来,完成39个项目县建设任务,累计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479.3万亩次,减少化肥投入(折纯)9.6万吨。
  (七)坚持优化为农服务,着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各地围绕农民需求,推进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为农服务。
  一是不断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解决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经费、人员待遇等问题。目前,全省有推广机构3440个,在编农技人员21894人。在此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各乡镇落实18262名责任农技员,履行类似“班主任”的职责,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信息等方面难题。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农技员将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到项目、到田头。去年以来,在不改变现有体制情况下,整合农科教各方农技推广资源和力量,建立省、市、县农技推广中心、分中心,按主导产业设立专家组,实施省级农技推广项目,统筹组织农技推广工作,增强农技推广活力。
  二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200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部署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依法设置畜牧兽医监督机构,省级建立了副厅级畜牧兽医局,新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市和大多数县(市、区)都建立了归口农业部门管理的副局级畜牧兽医局;81个县(市、区)设置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改革后,11个市人员编制由原来的227名增加到285名,县级由1202人增加到1606人;乡镇定编2308人,人员经费由自收自支为主转变为95%公益类为主;承担基层防疫工作的乡镇动物疫病诊疗机构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在11000人左右,力量保持稳定。省、市、县和乡镇政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于强制免疫、疫情测报等基础性动物防疫工作,省财政拨出2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通过适度补贴和“购买服务”形式,由乡镇政府组织诊疗机构和乡村防疫员落实。同时,加强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基本适应工作任务要求。
  三是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建立工作协调机构,明确监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目前,全省已有10个市县农业部门建立了专门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其他市县则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同时,全省建立了75个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八)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建 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在省人大的重视和直接推动下。1997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从省到县都建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农时季节,开展了“绿剑”、“飞鹰”、“绿盾”、“禁种铲毒”、“护渔”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去年,全省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2476起,查获假劣农业投入品2440吨;查处林业刑事案件552起,行政案件5220起,打击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095人次,收缴财物总价值723万元;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7756起,罚款3359万元,没收违法渔船14艘,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优化执法服务。开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督监管网、信用信息网和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农民利益补偿制度等“三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进—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近年来没有发生大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
  (九)坚持以低收入农户为重点,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各地积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倾斜力度,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下山搬迁,促进农民增收。到2008年底。全省共存36万户、89万人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2500元,低收入户数比上年减少32.4%。
  一是推进下山搬迁。以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为重点对象,以整村搬迁为主要形式,以县城、中心镇为主要入迁地,有序推进下山搬迁。省财政将欠发达地区下山搬迁农户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600元,2003年以来已累计搬迁51.9万人。
  二是推进“低保”提标。所有县(市、区)实现了以县为单位“低保”对象人均救助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89.7元,平均补差为每人每月112.3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38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35.9元。各市、县(市、区)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63亿元,把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住房救助力度加大,完成1.88万户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省财政给予平均每户5000元的补助。
  三是创新帮扶模式。实施产业开发帮扶行动,2008年新增13家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扶持龙头企业(包括合作社)236家,带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约1200个。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去年欠发达地区来料加工从业人员65万人,加工费收入25亿元,人均加工收入3800多元。欠发达地区累计发展“农家乐”经营户3313户,从业人数1.79万人,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
  四是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由于我省就业环境、收入等相对较好,吸引了大量外省劳动力涌入,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竞争,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就业带来较大压力。为此,省政府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去年省财政安排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项资金,70%以上用于欠发达地区。安排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补助市县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
  五是积极推动社会扶贫。针对我省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互补性强的特点,大力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宁波、衢州建立合作共建山海协作示范区。今年,新签山海协作新农村建设项目61个,到位资金675万元。同时,扎实推进结对帮扶活动,省政府组织292个单位组成29个帮扶团组,结对帮扶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落实帮扶项目2100个、帮扶资金近1亿元,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清醒地看到,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一)对农业法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农业法实施时间比较早,内容比较宽泛,主要是一些指导性、原则性的规定,现在市县不少同志对农业法的内容实质了解不深、不透。使有关法律制度的贯彻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工业、外贸保增长任务比较重,而这几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比较平稳,一产在GDP中所占比重较小,容易使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放松“三农”工作。
  
  (二)农业投入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尽管近年来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增长,但相对于薄弱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依然显得不足,有的地方增长不够。在支农资金支出结构上,生产性资金所占比重偏低。在支农资金管理上。直补类资金执行比较到位,但部分项目资金分配缺乏科学依据和具体标准。“重资金、轻管理”和“重建设、轻管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加上有的地方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有力、监督不够到位、惩治不够得力,导致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责任不明确,部分财政资金没有真正落实到项目。尽管进行了支农资金整合,但资金投向还比较分散,有的绩效不理想,客观上由于“三农”领域主体众多、量大面广,但在工作上也存在整合力度不够、重点不突出、部门分割等问题。同时,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投入见效慢、缺乏信贷抵押物等,使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依然不够。
  
  (三)农业基础条件有待改善。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业基础设施包括水利设施、交通条件、防疫设施等依然比较薄弱,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仍未从根本上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部分农田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林区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包含作业道的林区路网密度仅为8米/公顷,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20米/公顷标准还有很大差距,而且部分道路质量也很差。另外,渔业资源、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耕地保护工作有待加强。我省人多地少,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减少,占补平衡难度加大,不少耕地受到工业污染,耕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尚未真正落实到位,造成有的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重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没有全部落实,个别市县存在没有按计划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建设或补充耕地面积不足的现象;一些地方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把关不严、后续管护力度不够,造成补充耕地质量偏差;部分标准农田质量不甚理想;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仍比较严重,2008年全省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4802件,涉及面积64496亩,其中耕地33768亩,违法用地宗数占全国的14.8%。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缺失,大部分市县还未建立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乡镇一级基本上处于空白,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全省还有33个市县至今未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一些执法机构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处于“只能养兵、不能打仗”的状况。部分地方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仍比较薄弱。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存在人才缺乏、年龄老化、推广经费不足、部分农技人员从事农技推广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为农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离农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六)低收入农户的救助和扶持任务较重。低收入农户群体依然庞大,目前全省共有111万户、271万人扶贫对象。这些对象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积累偏少,创业就业难度较大,有不少属于没有生产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一些地方低收入农户的救助机制有待完善;对具有生产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开展项目帮扶、产业帮扶等的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从根本上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强“造血”能力;部分结对帮扶单位有承诺但无实际行动,有的只停留在走访慰问层面。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三农”工作。
  
  (一)强化普法学习宣传,切实将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到具体工作中。在“五五”普法活动中,组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具体工作的意识,特别是要对照农业法的要求,进—步完善财政投入、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环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广泛宣传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学法、依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现代农业建设,切实抓好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今年着重抓好柑桔、竹子、油茶等产业的品质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千斤粮万元钱”等新型种养模式;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主体,引导龙头企业直接领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以订单为纽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下半年省政府准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生态化,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三)强化财政支撑,切实建立农业投入长效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高于”、“三个大幅度”的要求和“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和比重,围绕生产性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资金(农村环境治理)、扶贫性资金、农民培训资金、财政体制性资金(转移支付)等六大类资金,继续推进省级支农专项资金整合,进—步提高生产性资金比例,优化支农资金结构。继续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将农业财政支出重点用于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突出的农业项目。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引导信贷资金、工商资金、民间资金和外资等投入到农业领域,解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缺资金问题。
  
  (四)强化土地等农业资源管理,切安保护农业可持续生产能力。进一步落实和完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内容和考核办法,强化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监督,探索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基本农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在五年内完成106万亩造地任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实行垦造耕地市级验收制、报国务院重点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确认制、“百万”造地工程省级重点造地项目省级复核确认制,层层把好耕地补充质量关;组织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先在现有二等标准农田中选择50万亩左右进行试点;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同时,认真落实休渔制度,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种质资源、森林、湿地、滩涂等农业资源的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在全面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乡镇农业综合站建设,今年搞好试点,明年全面推开基本完成。突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省市县都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全面贯彻落实新动物防疫法,突出加强动物卫生执法机构和基层防疫员队伍建设,落实购买防疫服务经费,确保基层防疫力量稳定和工作质量。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今年起对全省基层农技人员进行轮训,其中今年培训1万名,切实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财政为主投资的科技创新平台、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种质资源库、浙江农民信箱等公共设施和资源的利用效率。
  
  (六)强化扶贫力度,切实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扶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依托当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和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就地创业就业增收。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依法规范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灾害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扶贫机制,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姻和技术、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多方协作;督促各结对帮扶单位抓好帮扶工作,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启动实施全国浙商帮扶低收入群众“152”增收计划、“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千方百计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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