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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出租汽车行业通过改革,行风焕然一新,创建成泸州市为人民服务的“文明行业”、全省交通系统“九五”、“十五”期“文明示范窗口”,成为泸州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深化改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现公司化管理
通过2001、2003年两次改革,我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全部实现公司化管理,基本杜绝了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客运经营权行为,经营权的管理做到了政府、行业、公司、车主四满意。
2004年5月,我市新增291辆出租汽车,全部由公司出资购买,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统一经营。公司以招聘员工形式招聘驾驶员,形成公司+员工+经济考核责任制的经营模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公司一体化经营的改革成果。
实施资产重组,引导企业向集团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我们制定了《泸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质质量信誉管理规定》,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收购等不同形式,扩大企业规模,形成集团化经营,使其在企业资质、人员素质、资产规模、车辆及设施等方面进一步提高。
2002年,7家出租汽车公司以资产为纽带,成立了康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管理更规范,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带动了整个行业向优化、整合方向发展。目前,按资质评定标准,出租汽车公司已整合到10家,基本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格局。
为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成為展示泸州精神文明风貌的重要窗口,彻底解决倒买倒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行为,确保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出让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私下转让和扰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的通知》,通过清理整顿,我处制订了《泸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并以泸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21号市长令发布实施。此《办法》对经营者、驾驶员、乘客、企业经营资质、质量信誉管理,营运活动、站场管理、经营权管理、投诉等行为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涵盖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改革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较为超前的一部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制定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关于强化我市出租汽车业统一标准管理的通知》、《泸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证管理办法》、《泸州市出租汽车创文明行业规范》、《关于制定出租汽车卫生标准规定的通知》等近二十个出租汽车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出租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市场经营秩序日趋良好。
更新出租车标志色,提升车辆档次和硬件设施
泸州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标志色自1997年统一规范以来,一直走在了全省出租汽车的前列。随着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展示泸州经济、文化、历史的丰富内涵,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作为文明示范“窗口”的示范作用,按我市确定的出租车改革内容和省运管局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向社会广泛征集方案、征求经营者意见并经专家、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后,设计出了表现泸州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体现环保意识的出租汽车标志和标志色,并要求统一桑塔纳、捷达车型,以引导出租汽车上档次。由于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全市出租汽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更新升级,到2003年4月,我市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桑塔纳、捷达、富康车型。同时。我们还将出租车座套统一规范为天然亚麻绿色方格座套。通过市政府统一招标,又将出租汽车计价器全部更新。车辆技术档次的提高和硬件设施的改善,极大地改变了我市出租汽车形象,对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出租汽车行业是窗口服务行业,管理应立足于人,即通过做好公司、车主、驾驶员的教育,去实施行业整体功能优化和目标优化。为此,我处持续免费开展了对公司经理、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为期一周的培训,内容有职业道德、服务规范、法律法规、普通话等。还利用驾驶员服务资格年审培训,对从业人员加强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教育。
通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服务态度等,得到全面提高,并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深化改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现公司化管理
通过2001、2003年两次改革,我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全部实现公司化管理,基本杜绝了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客运经营权行为,经营权的管理做到了政府、行业、公司、车主四满意。
2004年5月,我市新增291辆出租汽车,全部由公司出资购买,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统一经营。公司以招聘员工形式招聘驾驶员,形成公司+员工+经济考核责任制的经营模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公司一体化经营的改革成果。
实施资产重组,引导企业向集团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我们制定了《泸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质质量信誉管理规定》,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收购等不同形式,扩大企业规模,形成集团化经营,使其在企业资质、人员素质、资产规模、车辆及设施等方面进一步提高。
2002年,7家出租汽车公司以资产为纽带,成立了康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管理更规范,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带动了整个行业向优化、整合方向发展。目前,按资质评定标准,出租汽车公司已整合到10家,基本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格局。
为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成為展示泸州精神文明风貌的重要窗口,彻底解决倒买倒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行为,确保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出让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私下转让和扰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的通知》,通过清理整顿,我处制订了《泸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并以泸州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21号市长令发布实施。此《办法》对经营者、驾驶员、乘客、企业经营资质、质量信誉管理,营运活动、站场管理、经营权管理、投诉等行为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涵盖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改革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较为超前的一部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制定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关于强化我市出租汽车业统一标准管理的通知》、《泸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证管理办法》、《泸州市出租汽车创文明行业规范》、《关于制定出租汽车卫生标准规定的通知》等近二十个出租汽车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出租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市场经营秩序日趋良好。
更新出租车标志色,提升车辆档次和硬件设施
泸州出租汽车车型及车身标志色自1997年统一规范以来,一直走在了全省出租汽车的前列。随着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展示泸州经济、文化、历史的丰富内涵,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作为文明示范“窗口”的示范作用,按我市确定的出租车改革内容和省运管局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向社会广泛征集方案、征求经营者意见并经专家、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后,设计出了表现泸州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体现环保意识的出租汽车标志和标志色,并要求统一桑塔纳、捷达车型,以引导出租汽车上档次。由于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全市出租汽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更新升级,到2003年4月,我市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桑塔纳、捷达、富康车型。同时。我们还将出租车座套统一规范为天然亚麻绿色方格座套。通过市政府统一招标,又将出租汽车计价器全部更新。车辆技术档次的提高和硬件设施的改善,极大地改变了我市出租汽车形象,对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思想、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出租汽车行业是窗口服务行业,管理应立足于人,即通过做好公司、车主、驾驶员的教育,去实施行业整体功能优化和目标优化。为此,我处持续免费开展了对公司经理、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为期一周的培训,内容有职业道德、服务规范、法律法规、普通话等。还利用驾驶员服务资格年审培训,对从业人员加强了“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教育。
通过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服务态度等,得到全面提高,并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