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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在一所著名的学校当政教主任。刚开始,处理一些严重违纪的学生比较棘手。因为学校里来自有钱有关系的家庭的孩子不少。这些家长往往把社会中的那一套也带到校园中来,认为孩子犯了错,家长有能力帮着减轻或免受学校处罚是有面子或有本事。
一次,一个学生因打篮球与他人发生争执,竟将另一位同学打伤。按学校规定,我们准备严厉处分这位动手打人的同学。、 第二天一上班,这位同学的家长来到政教处,还带了一名司机。司机给我们介绍:家长是×领导,工作很忙,上午本来有个市长会议要参加抽不开身,想直接跟你们董事长打个招呼,但×领导很重视孩子这件事,市长特别批假(不说“向市长请假”)让×领导亲自来一趟。——来头不小!我也早有思想准备,法理大于情理,我仍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家长耐心地解释说明,希望家长能够理解、配合。谈了一个多小时,家长看了看手表,与司机用本地话嘀咕了几句,然后司机似作让步更似下结论地说:“田主任,我看这样吧,对方受伤的医药费我们付,向对方家长我们也表示歉意。但孩子就不要处分了。小孩子家,打打闹闹,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他还处在青春叛逆期,处理不当,会影响他的成长。”
我已经了解到这个学生平时比较霸道,也比较自我。小学时曾多次打架斗殴,学校对此也是不了了之。我决心说服这位家长,改变这个孩子。
我说:“家长,你是做领导的,但我先撇开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谈,作为家长,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我觉得,处分并不是坏事,不处分倒是害了孩子。您的孩子为什么一两句话不对劲就动手?坦率地讲,是因为他不懂得“怕”,是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家庭为他遮风挡雨没有顾忌。不怕他人,不怕老师,不怕学校,也就不怕规章制度,没有不敢做的事。没有一个‘怕’的意识,这对孩子来说,才是一件最可怕的事。将来到了社会上,怎么办?我们处分他,就是让他有一个‘怕’的意识,认识到自己不能为所欲为,知道有的事能做,有的事不能做;不能做的事做了就要受到处罚,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我是想通过处分让他懂得学校制度的严肃性,让他学会尊重别人,遇事要冷静忍让。如果不让他受这个处分,他很难吸取教训,将来还会依赖父母的保护犯同样的错误。甚至更大的错误。其实,对学生来说,他无论做错了什么事,受了多大的处分,同学也好,老师也好,都会原谅他的。但如果他这样一路‘绿灯’,将来走向社会犯了错,谁能原谅他?我们做父母的,无论有多大能耐都管不了他一辈子。您说是吗?当然,如果您不同意我的看法,我们也会考虑您的意见的。”
这位家长听了我一番话后,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说:“主任,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我听你的!”
我说:“不用谢。我们是教师,也是为人父母的,我们都一样希望孩子少受委屈,生活幸福。但孩子将来的路毕竟要靠他自己走。很多时候,做父母的是无能为力的。孩子小时候挨打,并不是父母不爱他;现在也一样,犯错后让他受处分,一样是爱他。”
这个学生的事情就这样圆满地解决了。
这使我想起近几年教育中的一些现象。推进新课程改革,教育界出现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但也出现了一些混乱。比如说,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有的人就认为“教育不需要惩罚”,需要赏识。于是老师们就不敢轻易“惩罚”学生了,似乎惩罚学生就是“不尊重”学生,就是教育观念落后。再加上一两件因老师批评学生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在媒体上一炒作(其实,导致这些恶性事件的原因很复杂,批评或是不当的惩罚只是诱因之一),使许多学校、许多老师谈“罚”色变。老师对学生的批评少了,甚至学校的行政惩罚也销声匿迹了。这是对教育和惩罚的一种严重误解。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事物是有两面性的,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只讲一面,不符合辩证法。孩子总是孩子,他要踩着歪歪斜斜的脚印长大,说服教育不可能是万能的钥匙。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对于学生,问题不在于能不能惩罚,而在于怀着一个什么样的动机去惩罚,惩罚应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惩罚而惩罚,其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对方在接受惩罚中感受到你的爱,那“惩罚”的效果就大不一样。事实上,受“惩罚”多的孩子走出社会后,往往对老师的感情更深。过年过节来看望老师的,多是那些曾受较多批评的学生。
近日,看到一篇报道:北京有一位普通民警叫张为民,他是一位反扒能手,先后抓获近200名扒手,但从来没有遭到过一次打击报复。相反,几乎每一位被他抓住送进监狱的扒手都很感激他。曾有一个扒手,被他摁倒在地时挣扎着要拔出匕首,但被他制服,他说:“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把匕首拔出来吗?我不是怕你伤了我。如果你把匕首拔出来,即使不伤人,犯罪性质也变了,至少要在监狱多蹲几年。”后来,这位扒手成了民营企业家,每年春节,无论有多忙,他都会亲自到北京给张为民拜年。他说:“我真遗憾没早几年被您抓着,让我早一些获得拯救。”抓捕成了一种拯救。一个人违法犯罪,法律会惩罚他,但不一定能拯救他。面对误入歧途的人,拯救他的最好办法就是爱。
这就是教育。教育的本质就是爱。张文质在《教育的十字路口》中说,“爱不仅是教育的诊治性的力量,同时还是教育的本质和对话的基础。”缺少爱的教育,无论多么“赏识”,也不过是廉价的矫情,迟早会被学生拒绝的。爱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在爱的前提下,探讨适合学生实际的教育方法,才是我们要走的大道。
一次,一个学生因打篮球与他人发生争执,竟将另一位同学打伤。按学校规定,我们准备严厉处分这位动手打人的同学。、 第二天一上班,这位同学的家长来到政教处,还带了一名司机。司机给我们介绍:家长是×领导,工作很忙,上午本来有个市长会议要参加抽不开身,想直接跟你们董事长打个招呼,但×领导很重视孩子这件事,市长特别批假(不说“向市长请假”)让×领导亲自来一趟。——来头不小!我也早有思想准备,法理大于情理,我仍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家长耐心地解释说明,希望家长能够理解、配合。谈了一个多小时,家长看了看手表,与司机用本地话嘀咕了几句,然后司机似作让步更似下结论地说:“田主任,我看这样吧,对方受伤的医药费我们付,向对方家长我们也表示歉意。但孩子就不要处分了。小孩子家,打打闹闹,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他还处在青春叛逆期,处理不当,会影响他的成长。”
我已经了解到这个学生平时比较霸道,也比较自我。小学时曾多次打架斗殴,学校对此也是不了了之。我决心说服这位家长,改变这个孩子。
我说:“家长,你是做领导的,但我先撇开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谈,作为家长,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我觉得,处分并不是坏事,不处分倒是害了孩子。您的孩子为什么一两句话不对劲就动手?坦率地讲,是因为他不懂得“怕”,是因为他有一个特殊的家庭为他遮风挡雨没有顾忌。不怕他人,不怕老师,不怕学校,也就不怕规章制度,没有不敢做的事。没有一个‘怕’的意识,这对孩子来说,才是一件最可怕的事。将来到了社会上,怎么办?我们处分他,就是让他有一个‘怕’的意识,认识到自己不能为所欲为,知道有的事能做,有的事不能做;不能做的事做了就要受到处罚,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我是想通过处分让他懂得学校制度的严肃性,让他学会尊重别人,遇事要冷静忍让。如果不让他受这个处分,他很难吸取教训,将来还会依赖父母的保护犯同样的错误。甚至更大的错误。其实,对学生来说,他无论做错了什么事,受了多大的处分,同学也好,老师也好,都会原谅他的。但如果他这样一路‘绿灯’,将来走向社会犯了错,谁能原谅他?我们做父母的,无论有多大能耐都管不了他一辈子。您说是吗?当然,如果您不同意我的看法,我们也会考虑您的意见的。”
这位家长听了我一番话后,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说:“主任,谢谢你给我上了一课,我听你的!”
我说:“不用谢。我们是教师,也是为人父母的,我们都一样希望孩子少受委屈,生活幸福。但孩子将来的路毕竟要靠他自己走。很多时候,做父母的是无能为力的。孩子小时候挨打,并不是父母不爱他;现在也一样,犯错后让他受处分,一样是爱他。”
这个学生的事情就这样圆满地解决了。
这使我想起近几年教育中的一些现象。推进新课程改革,教育界出现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但也出现了一些混乱。比如说,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有的人就认为“教育不需要惩罚”,需要赏识。于是老师们就不敢轻易“惩罚”学生了,似乎惩罚学生就是“不尊重”学生,就是教育观念落后。再加上一两件因老师批评学生而导致的恶性事件在媒体上一炒作(其实,导致这些恶性事件的原因很复杂,批评或是不当的惩罚只是诱因之一),使许多学校、许多老师谈“罚”色变。老师对学生的批评少了,甚至学校的行政惩罚也销声匿迹了。这是对教育和惩罚的一种严重误解。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事物是有两面性的,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只讲一面,不符合辩证法。孩子总是孩子,他要踩着歪歪斜斜的脚印长大,说服教育不可能是万能的钥匙。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对于学生,问题不在于能不能惩罚,而在于怀着一个什么样的动机去惩罚,惩罚应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惩罚而惩罚,其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对方在接受惩罚中感受到你的爱,那“惩罚”的效果就大不一样。事实上,受“惩罚”多的孩子走出社会后,往往对老师的感情更深。过年过节来看望老师的,多是那些曾受较多批评的学生。
近日,看到一篇报道:北京有一位普通民警叫张为民,他是一位反扒能手,先后抓获近200名扒手,但从来没有遭到过一次打击报复。相反,几乎每一位被他抓住送进监狱的扒手都很感激他。曾有一个扒手,被他摁倒在地时挣扎着要拔出匕首,但被他制服,他说:“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把匕首拔出来吗?我不是怕你伤了我。如果你把匕首拔出来,即使不伤人,犯罪性质也变了,至少要在监狱多蹲几年。”后来,这位扒手成了民营企业家,每年春节,无论有多忙,他都会亲自到北京给张为民拜年。他说:“我真遗憾没早几年被您抓着,让我早一些获得拯救。”抓捕成了一种拯救。一个人违法犯罪,法律会惩罚他,但不一定能拯救他。面对误入歧途的人,拯救他的最好办法就是爱。
这就是教育。教育的本质就是爱。张文质在《教育的十字路口》中说,“爱不仅是教育的诊治性的力量,同时还是教育的本质和对话的基础。”缺少爱的教育,无论多么“赏识”,也不过是廉价的矫情,迟早会被学生拒绝的。爱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在爱的前提下,探讨适合学生实际的教育方法,才是我们要走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