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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虽采取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等措施,但“执行难”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相反,影响执行工作的因素越来越多,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法院“执行难”是不容回避的社会和法律现实,这种社会现象已经成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与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背道而驰,当前,特别是逃避、规避执行现象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