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全面推行“阳光党务村务”制度,及时化解了农村大量矛盾和问题,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但同时,村级事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协调,好事争着干,难事都不办。人坐不到一起,话说不到一块;有的村民主公开程序不规范,遇事不同群众商量,激化了干群矛盾;有的村IT缺力度,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党支部的核心地位被弱化等。在此情况下,洛城街道率先试点实行了“五事”工作法,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