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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本是一块玉璧,成色算不得好,一分为二,被琢玉师镶制成一盏酒杯和一支笔杆。
我的主人有一个耀目的名字,比整个大唐王朝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令人瞩目的名字,他叫李白。
可是,他死了。
没人说得清他是怎么死的,史书上说是病逝,逸闻里说是醉死的,更有浪漫的传说说他把酒临风、执笔成仙。
然而,我一个都不信,我只想知道他真正的死因。
二
玉笔是在主人发蒙之时族中长辈送的,而那白玉的酒杯却是在他六岁之时因缘际會在地摊上淘来的。
阳光洒在油布上,不知从哪儿射出温润的色彩来,暖洋洋的,和着不远处学堂里朗朗的读书声一起,就像是千百年的佳酿,竟让我这个酒器都觉得微醺。
古朴的钟声响起,从山麓下的学堂里缓缓传来,一下两下,然后迎来一群下学的孩童。
在孩子们嘻嘻闹闹之时,一支笔从那个笑得最欢的孩子的书袋中掉了出来,骨碌碌地滚到地摊前,心灵感应般,滚到那酒杯的近旁便不再动了,像是一场期待已久的宿命的相逢。
孩子也愣住了,圆润的小脸儿上露出山奈一样粉的颜色来,嘴巴微微张开,像是看到了什么稀罕的玩具。紧接着,他从嬉闹的孩童中挤了出来,直勾勾地盯着地摊上的东西,半晌后才兴奋地道:“哎呀,好漂亮的杯子啊,好漂亮啊!”
家人阻拦说玩物丧志、酒色害人,孩子却不依,鼓起腮帮子,执拗地道:“我要它,我就要它!”
成色不佳的玉,哪怕被雕琢成酒杯,也是不耐看的。更何况又不是什么名家大师用过的宝物,自是卖不得高价。可对于那个孩子而言,这只酒杯也是花去了他三个月的零花钱才收入囊中的奢侈品。
从此,我便跟在了他的身边,虽是一分为二以玉笔和酒杯的形式。但是,在他的一生中,只有我,才能这般长久地跟着。
万分荣幸。因为他是李白,是大唐的荣耀,是我的主人。
我看着他长大,从垂髫的童儿到总角的孩子再到明朗的少年,然后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最后怀才不遇、半生羁旅直到鬓生白发。
我不晓得自己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思对待他。可是,无论如何,那总是特殊的,独一无二。
他第一次用那酒盏喝酒是在两年后,在竹林精舍里,偷偷地挖出长辈埋在土里的杏花酿,浅尝辄止地小酌了一杯。酒液倒入杯中,他的脸连带眉眼也映在杯中,小小的一团,手上稍抖就震碎了一幅丹青。
杏花酿还不够成熟,入口的滋味带着些苦涩和生硬,那花香却是一直在的,缠缠绕绕入了心口。
小孩子不好酒,饶是未醇的半成品也足以微醉。看着他红扑扑的小脸儿伏在木桌上,嘴唇翕动不知在说什么,倒也不甚有趣。然后,他抱着酒杯,壶中的酒渍缓缓淌下,他迷迷糊糊地道:“好甜啊。”
我心中轻笑,这孩子怕是糊涂了吧?然而这般憨态可掬的模样又如何让人忍心多说?
好在我陪着他,不管是这般醉酒,还是学堂里的低吟。他是个极聪慧的孩子,学什么都快,即使调皮被夫子刁难也能轻轻松松地回答过关。身量未足,在宽大的衣袍中却是妥妥地鹤立鸡群。
时间渐长,他慢慢长大,用笔的次数和喝酒的次数渐渐相当,倒也不会被那花酿醉倒,却在每一次酣然大醉之后叹着行路难。我时时想,到底是蜀道难,还是仕途难?或许都是吧,没有一个容易的。
可是,他是李白啊,是大唐的谪仙,如何会被这险途难住?
三
十五岁的时候,他手持长剑在林中舞剑,竹叶落满肩头,酒气弥漫空中,酒盏轻摇,玉笔拂过,诗与酒与剑,倒也真应了他的后半生。
喜剑术,好任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我感叹好在他未活在战国,否则哪还有聂政、荆轲什么事儿?只是让他白白殉了这侠客行,我还是会遗憾惋惜的。
十八岁时,他隐居大匡山,小小年纪却来得老成,好在我晓得他并不是同那魏晋的陶潜一般,倒也不担心。
终于,二十四岁那年,他决定出蜀,游历天下大展宏图。
二十六岁那年,我随他来到扬州。吴侬软语、烟花柳巷,他却不慎染了风寒,进而卧病不起。一个名叫秋月的花娘整整照顾了他大半月,却也不见好转,反而一副药石无灵的模样。
我被放在包裹里,只有无人之时方敢掀开边角来偷看,瞧着他日渐消瘦的面庞,心中多有不忍。再看到那花娘的柔荑拂过他清瘦的脸,手绢拭过他苍白的唇,又觉得心里莫名的嫉妒。
于是,一个夜晚,趁那花娘有事不在,我偷偷逃出,却也只有个虚幻的人影,像是光影汇集在一起的灵体。
我叫他的名字:“太白,太白……”
他烧得有些糊涂了,缓缓伸出手指想来摸我:“秋月姑娘……”
我唉声叹气,继而道:“你便只晓得一个秋月姑娘,何曾晓得我这个陪了你十多年的玉啊?”
他耸了耸鼻尖,道:“你身上,有杏花的味道,好香。”
傻瓜,竟然还记得那盏杏花酿。你把花酒倒入杯盏,岂非不是把那杏花酒泼洒至我身上?我的身上自然会有些熟悉的杏花香啊。
话毕,他扯着干裂的嘴唇笑了笑:“啊,是你呢,我说过要买你的,要你的,你陪着我李太白的一生。可惜,我却要死了,没有一生了。”
如梦似幻,不知他是否忆起了真相。他的话却让我心惊,如何,他如何能死呢?他该是万年难得的诗人,是百世不见的天才,如何能在这里轻飘飘地死去?
都说玉能养人,可让人起死回生也着实要费些手段。用了半个月,我终是把那入骨的风寒化去,只是本就不莹润的色泽便更显暗淡了。
之后,我以杯与笔的形态静静地卧在包裹里,听着他对秋月道谢,一字一句都是满含情义的,几乎是下一句话就要大恩不言谢便当以身相许了。可真是惊出了我一身汗来,好在他并没有说这样的唐突之言。
我以为会一直如此,却迎来了他的洞房花烛。 那是故宰相韦氏的孙女,大家闺秀亭亭玉立,既仰慕他的诗才,又有利于他的仕途,似乎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妻子了。
至少他的妻子该是人,而不是我这胡思乱想连人形都没有的玉。
最让人难受的是在那红烛的剪影中,我的杯子盛着百年好合的交杯酒,笔尖却写着恩爱不移的柔肠话。敢情我便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我当真像人一般生出了小小的妒忌来。
四
我随着主人的脚步见过很多人,李邕、孟浩然、王维、岑参、杜甫。每每与这些人相聚时,便少不了秉烛夜谈、写诗作赋。而李白,他一只手把盏,一只手执笔,若酒千杯,便诗千首。
然而,我的主人并不想安安静静地做个诗人。他想为官,为江山社稷谋太平,为黎民百姓谋安定。可是,他那样一个心怀家国、热情恣肆的雄心壮志者,如何会这么死了?
是残酷而笨重的现实压得他走不动了吗?
怎么会呢?他可是写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的天才,是吟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诗人,是高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侠,更是敢说“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谪仙。
哦,是了,就是因为谪仙之称。
他狂,他傲,甚至疯癫,亦可说恃才放旷。但是,这并不讨厌。因为他从不依仗自己的才华去做有损国家民族有损他人之事。
然而,却是有损于帝王贵胄。
《蜀道难》中早已对局势有了预判,《清平调》里也委婉地批判了帝王和贵妃的骄奢,《行路难》更是直言不讳当权者无用人之能导致天下贤人怀才不遇。
他不想苟且而活,不愿阿谀奉承取悦皇帝。就像百年前的五柳先生不为五斗米折腰一样,在说了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之后,他也毅然离开。而力士脱靴、贵妃捧砚则成为人们一边笑他狂,一边说他痴的谈资。
后人乐此不疲地编纂李白与杨贵妃之间的轶事,可到底,他们之间并没有关系。他再不羁,君臣之礼也是遵守的。更何况,他根本就不曾喜欢过贵妃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不知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曾听到他用低不可聞的声音喃喃道:“为什么你不是人呢?多可惜啊。”继而那份愁怨又荡开去,千回百转的,“罢了,这样也好,你能陪我一辈子,我的名也能陪你一辈子。”
那段时间我近乎疯狂地想要成为人,却不如志怪小说里写得那般轻易。因为以玉养人耗费太多精力,我甚至连一个虚幻的灵体都不能凝成。
好在他并不太为此长吁短叹,但有时候我倒是更希望他能执着一点儿。
他不停地行走,走过中原大地、万里河山,写过的诗稿堆积起来可以叠成小山。所有人都夸他天纵之才,孟浩然更说他是天上太白金星临世。
太白星君?是了,他不是字太白吗?当是如此,当是如此。
他也曾流居洛阳,穷困潦倒,但是这又如何呢?豪情不减,狂傲不倒,这才是他的一生。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窘境虽难,却也不过端起玉杯把酒临风,他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如何有斩不断、灭不了的愁呢?所以,莫说抑郁伤怀忧积于心,他不该是那样的人,亦不会因此而亡。
我是玉璧,一分为二,没有人形,不会言语,又失了关于主人之死的那一段记忆。然而,我只是想要陪着他,一直陪着他,从生到死,哪怕是被封闭在陵墓棺椁之中。
而在此之前,我想晓得,他为何而死。
五
那个姓安的大胖子,我似乎还见过,隐约是在主人陪侍君侧之时,见那胖子看着贵妃像是恶狗在看碗里的肉。而没有多久,便听说他造反了。
烽火燃起,连吹进长安城里的风声都灌进了恐惧和凄厉,摇动衰草、抖如筛糠。
那个时候主人的妻子已经不是那个姓韦的闺秀,而是宗氏。他带着现任妻子奔逃,就像那个千古帝王带着宠妃一路入蜀一样。可他并不仓皇,也未带着那么重的悲剧色彩,况且,哪怕是在逃命,他也一直是带着我的。
他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却仍是担忧朝局。尽管那是被他无数次讥讽昏庸的朝廷,可他到底放心不下。于是,他四处奔走为之操劳,后来加入王军想着为拨乱反正贡献心力。
他是文人,战斗亦是用的纸笔而非刀枪。那组《永王东巡歌》作得相当漂亮,想要为国建功立业的抱负更是显露无遗。然而,永王擅自引兵东巡导致围剿失败,累得李白入狱,虽得好友宋若思相救,却也救不回仕途了,更是因之被流放夜郎。后遇赦免,他却年事已高垂垂老矣了。
我见他在昏暗的豆灯下喝酒,酒中映着他斑白的双鬓,清瘦的面颊颧骨凸起,发簪和葛巾都没法儿拢住乱发。
他老了,再不是初见的垂髫子少儿郎了,而我,颜色依旧——笔尖带墨,杯中斟酒。
他端着酒杯,摇晃其中酒液,叹道:“你陪了我整整五十四年了,不知还能有几时?在我心里,你不仅是杯是笔,更是伴我一生的长久。呵,说来可笑,我第一眼看到这杯啊,便觉和笔是一对,而这一对儿,又该是我的东西。若你能说话,若你也是人,那么……”他没有再说,摇了摇头饮下那冷酒,目光中露出悲戚落寞的神色。
若我是人,若我是人,你当如何?
不久之后,他投奔族叔李东阳,病危之时将诗稿交付叔叔。然后,托人把我送回蜀中,他年少时待过的地方。
他死讯传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抖了抖,搁在案上的笔骨碌碌滚了下来。小书童匆匆捡起,心悸地喟叹一声:“呀,怎么裂了?”
玉本无心,人却有意。笔书春秋,觞护清酒。既然我的主人已经不在了,那么,这世上还有谁有资格用这支笔、这盏杯?若不是想要知道他的死因,区区杯身又有何惜?
而他的死因,我是在多年之后才听说的。昔日老友路过蜀中,感怀伤时之间有人提到:“太白诗千古绝伦,纵是前后推上个千百年,也无人能出其左右。只可惜,时移世易、物是人非,连他生前最珍爱的玉笔都裂了,只剩这酒杯孤孤单单。”
有人回答:“是啊,想必它们……也是太想念他了吧?记得当年他曾说自己病重时做过一个梦,梦见从杯中飘出了个月色衣衫的姑娘,那个姑娘不仅悉心照料他,还吻过他的额头。当时我们还笑他想象瑰丽太过浪漫,其实想想,这样大胆瑰丽的想象才是他李太白啊。又或许,便是这志异一般的梦幻给了他神游太虚的灵感与诗才。只是现在,事实到底如此,都无从得知了。”
有人感叹:“然而谁也不会料到,一向豪放不羁的太白竟会在预知死亡之时将满心荒唐说予明月,最后酒醉溺亡于杏花之下。若是这杯这笔真的是人,那该多好。”
原来传闻是真。他真的是溺亡于湖中,只是他们为何说他满心荒唐呢?
我突然想起他幼时头一次偷喝酒时说好甜,又在我虚幻出透明灵体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我身上有杏花香。
果然是荒唐呢。
记得那时我笑着吻他,执拗而不甘地问“若我是人”,他也烧糊涂了,回道:“一见如故,余生以聘。”
当真是荒唐啊。
啪,玉杯毫无征兆地坠地,吓了众人一跳。
半晌之后,有人提议:“埋在李兄墓前吧。我想,他们期望以同等的形态相遇已经太久,而先去的那个也等待得太久。”
我本是一块玉璧,成色算不得好,一分为二,被琢玉师镶制成一盏酒杯和一支笔杆。
我的主人有一个耀目的名字,比整个大唐王朝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令人瞩目的名字,他叫李白。
可是,他死了。
没人说得清他是怎么死的,史书上说是病逝,逸闻里说是醉死的,更有浪漫的传说说他把酒临风、执笔成仙。
然而,我一个都不信,我只想知道他真正的死因。
二
玉笔是在主人发蒙之时族中长辈送的,而那白玉的酒杯却是在他六岁之时因缘际會在地摊上淘来的。
阳光洒在油布上,不知从哪儿射出温润的色彩来,暖洋洋的,和着不远处学堂里朗朗的读书声一起,就像是千百年的佳酿,竟让我这个酒器都觉得微醺。
古朴的钟声响起,从山麓下的学堂里缓缓传来,一下两下,然后迎来一群下学的孩童。
在孩子们嘻嘻闹闹之时,一支笔从那个笑得最欢的孩子的书袋中掉了出来,骨碌碌地滚到地摊前,心灵感应般,滚到那酒杯的近旁便不再动了,像是一场期待已久的宿命的相逢。
孩子也愣住了,圆润的小脸儿上露出山奈一样粉的颜色来,嘴巴微微张开,像是看到了什么稀罕的玩具。紧接着,他从嬉闹的孩童中挤了出来,直勾勾地盯着地摊上的东西,半晌后才兴奋地道:“哎呀,好漂亮的杯子啊,好漂亮啊!”
家人阻拦说玩物丧志、酒色害人,孩子却不依,鼓起腮帮子,执拗地道:“我要它,我就要它!”
成色不佳的玉,哪怕被雕琢成酒杯,也是不耐看的。更何况又不是什么名家大师用过的宝物,自是卖不得高价。可对于那个孩子而言,这只酒杯也是花去了他三个月的零花钱才收入囊中的奢侈品。
从此,我便跟在了他的身边,虽是一分为二以玉笔和酒杯的形式。但是,在他的一生中,只有我,才能这般长久地跟着。
万分荣幸。因为他是李白,是大唐的荣耀,是我的主人。
我看着他长大,从垂髫的童儿到总角的孩子再到明朗的少年,然后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最后怀才不遇、半生羁旅直到鬓生白发。
我不晓得自己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思对待他。可是,无论如何,那总是特殊的,独一无二。
他第一次用那酒盏喝酒是在两年后,在竹林精舍里,偷偷地挖出长辈埋在土里的杏花酿,浅尝辄止地小酌了一杯。酒液倒入杯中,他的脸连带眉眼也映在杯中,小小的一团,手上稍抖就震碎了一幅丹青。
杏花酿还不够成熟,入口的滋味带着些苦涩和生硬,那花香却是一直在的,缠缠绕绕入了心口。
小孩子不好酒,饶是未醇的半成品也足以微醉。看着他红扑扑的小脸儿伏在木桌上,嘴唇翕动不知在说什么,倒也不甚有趣。然后,他抱着酒杯,壶中的酒渍缓缓淌下,他迷迷糊糊地道:“好甜啊。”
我心中轻笑,这孩子怕是糊涂了吧?然而这般憨态可掬的模样又如何让人忍心多说?
好在我陪着他,不管是这般醉酒,还是学堂里的低吟。他是个极聪慧的孩子,学什么都快,即使调皮被夫子刁难也能轻轻松松地回答过关。身量未足,在宽大的衣袍中却是妥妥地鹤立鸡群。
时间渐长,他慢慢长大,用笔的次数和喝酒的次数渐渐相当,倒也不会被那花酿醉倒,却在每一次酣然大醉之后叹着行路难。我时时想,到底是蜀道难,还是仕途难?或许都是吧,没有一个容易的。
可是,他是李白啊,是大唐的谪仙,如何会被这险途难住?
三
十五岁的时候,他手持长剑在林中舞剑,竹叶落满肩头,酒气弥漫空中,酒盏轻摇,玉笔拂过,诗与酒与剑,倒也真应了他的后半生。
喜剑术,好任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我感叹好在他未活在战国,否则哪还有聂政、荆轲什么事儿?只是让他白白殉了这侠客行,我还是会遗憾惋惜的。
十八岁时,他隐居大匡山,小小年纪却来得老成,好在我晓得他并不是同那魏晋的陶潜一般,倒也不担心。
终于,二十四岁那年,他决定出蜀,游历天下大展宏图。
二十六岁那年,我随他来到扬州。吴侬软语、烟花柳巷,他却不慎染了风寒,进而卧病不起。一个名叫秋月的花娘整整照顾了他大半月,却也不见好转,反而一副药石无灵的模样。
我被放在包裹里,只有无人之时方敢掀开边角来偷看,瞧着他日渐消瘦的面庞,心中多有不忍。再看到那花娘的柔荑拂过他清瘦的脸,手绢拭过他苍白的唇,又觉得心里莫名的嫉妒。
于是,一个夜晚,趁那花娘有事不在,我偷偷逃出,却也只有个虚幻的人影,像是光影汇集在一起的灵体。
我叫他的名字:“太白,太白……”
他烧得有些糊涂了,缓缓伸出手指想来摸我:“秋月姑娘……”
我唉声叹气,继而道:“你便只晓得一个秋月姑娘,何曾晓得我这个陪了你十多年的玉啊?”
他耸了耸鼻尖,道:“你身上,有杏花的味道,好香。”
傻瓜,竟然还记得那盏杏花酿。你把花酒倒入杯盏,岂非不是把那杏花酒泼洒至我身上?我的身上自然会有些熟悉的杏花香啊。
话毕,他扯着干裂的嘴唇笑了笑:“啊,是你呢,我说过要买你的,要你的,你陪着我李太白的一生。可惜,我却要死了,没有一生了。”
如梦似幻,不知他是否忆起了真相。他的话却让我心惊,如何,他如何能死呢?他该是万年难得的诗人,是百世不见的天才,如何能在这里轻飘飘地死去?
都说玉能养人,可让人起死回生也着实要费些手段。用了半个月,我终是把那入骨的风寒化去,只是本就不莹润的色泽便更显暗淡了。
之后,我以杯与笔的形态静静地卧在包裹里,听着他对秋月道谢,一字一句都是满含情义的,几乎是下一句话就要大恩不言谢便当以身相许了。可真是惊出了我一身汗来,好在他并没有说这样的唐突之言。
我以为会一直如此,却迎来了他的洞房花烛。 那是故宰相韦氏的孙女,大家闺秀亭亭玉立,既仰慕他的诗才,又有利于他的仕途,似乎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妻子了。
至少他的妻子该是人,而不是我这胡思乱想连人形都没有的玉。
最让人难受的是在那红烛的剪影中,我的杯子盛着百年好合的交杯酒,笔尖却写着恩爱不移的柔肠话。敢情我便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我当真像人一般生出了小小的妒忌来。
四
我随着主人的脚步见过很多人,李邕、孟浩然、王维、岑参、杜甫。每每与这些人相聚时,便少不了秉烛夜谈、写诗作赋。而李白,他一只手把盏,一只手执笔,若酒千杯,便诗千首。
然而,我的主人并不想安安静静地做个诗人。他想为官,为江山社稷谋太平,为黎民百姓谋安定。可是,他那样一个心怀家国、热情恣肆的雄心壮志者,如何会这么死了?
是残酷而笨重的现实压得他走不动了吗?
怎么会呢?他可是写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的天才,是吟咏“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诗人,是高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侠,更是敢说“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谪仙。
哦,是了,就是因为谪仙之称。
他狂,他傲,甚至疯癫,亦可说恃才放旷。但是,这并不讨厌。因为他从不依仗自己的才华去做有损国家民族有损他人之事。
然而,却是有损于帝王贵胄。
《蜀道难》中早已对局势有了预判,《清平调》里也委婉地批判了帝王和贵妃的骄奢,《行路难》更是直言不讳当权者无用人之能导致天下贤人怀才不遇。
他不想苟且而活,不愿阿谀奉承取悦皇帝。就像百年前的五柳先生不为五斗米折腰一样,在说了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之后,他也毅然离开。而力士脱靴、贵妃捧砚则成为人们一边笑他狂,一边说他痴的谈资。
后人乐此不疲地编纂李白与杨贵妃之间的轶事,可到底,他们之间并没有关系。他再不羁,君臣之礼也是遵守的。更何况,他根本就不曾喜欢过贵妃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不知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曾听到他用低不可聞的声音喃喃道:“为什么你不是人呢?多可惜啊。”继而那份愁怨又荡开去,千回百转的,“罢了,这样也好,你能陪我一辈子,我的名也能陪你一辈子。”
那段时间我近乎疯狂地想要成为人,却不如志怪小说里写得那般轻易。因为以玉养人耗费太多精力,我甚至连一个虚幻的灵体都不能凝成。
好在他并不太为此长吁短叹,但有时候我倒是更希望他能执着一点儿。
他不停地行走,走过中原大地、万里河山,写过的诗稿堆积起来可以叠成小山。所有人都夸他天纵之才,孟浩然更说他是天上太白金星临世。
太白星君?是了,他不是字太白吗?当是如此,当是如此。
他也曾流居洛阳,穷困潦倒,但是这又如何呢?豪情不减,狂傲不倒,这才是他的一生。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窘境虽难,却也不过端起玉杯把酒临风,他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如何有斩不断、灭不了的愁呢?所以,莫说抑郁伤怀忧积于心,他不该是那样的人,亦不会因此而亡。
我是玉璧,一分为二,没有人形,不会言语,又失了关于主人之死的那一段记忆。然而,我只是想要陪着他,一直陪着他,从生到死,哪怕是被封闭在陵墓棺椁之中。
而在此之前,我想晓得,他为何而死。
五
那个姓安的大胖子,我似乎还见过,隐约是在主人陪侍君侧之时,见那胖子看着贵妃像是恶狗在看碗里的肉。而没有多久,便听说他造反了。
烽火燃起,连吹进长安城里的风声都灌进了恐惧和凄厉,摇动衰草、抖如筛糠。
那个时候主人的妻子已经不是那个姓韦的闺秀,而是宗氏。他带着现任妻子奔逃,就像那个千古帝王带着宠妃一路入蜀一样。可他并不仓皇,也未带着那么重的悲剧色彩,况且,哪怕是在逃命,他也一直是带着我的。
他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却仍是担忧朝局。尽管那是被他无数次讥讽昏庸的朝廷,可他到底放心不下。于是,他四处奔走为之操劳,后来加入王军想着为拨乱反正贡献心力。
他是文人,战斗亦是用的纸笔而非刀枪。那组《永王东巡歌》作得相当漂亮,想要为国建功立业的抱负更是显露无遗。然而,永王擅自引兵东巡导致围剿失败,累得李白入狱,虽得好友宋若思相救,却也救不回仕途了,更是因之被流放夜郎。后遇赦免,他却年事已高垂垂老矣了。
我见他在昏暗的豆灯下喝酒,酒中映着他斑白的双鬓,清瘦的面颊颧骨凸起,发簪和葛巾都没法儿拢住乱发。
他老了,再不是初见的垂髫子少儿郎了,而我,颜色依旧——笔尖带墨,杯中斟酒。
他端着酒杯,摇晃其中酒液,叹道:“你陪了我整整五十四年了,不知还能有几时?在我心里,你不仅是杯是笔,更是伴我一生的长久。呵,说来可笑,我第一眼看到这杯啊,便觉和笔是一对,而这一对儿,又该是我的东西。若你能说话,若你也是人,那么……”他没有再说,摇了摇头饮下那冷酒,目光中露出悲戚落寞的神色。
若我是人,若我是人,你当如何?
不久之后,他投奔族叔李东阳,病危之时将诗稿交付叔叔。然后,托人把我送回蜀中,他年少时待过的地方。
他死讯传来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抖了抖,搁在案上的笔骨碌碌滚了下来。小书童匆匆捡起,心悸地喟叹一声:“呀,怎么裂了?”
玉本无心,人却有意。笔书春秋,觞护清酒。既然我的主人已经不在了,那么,这世上还有谁有资格用这支笔、这盏杯?若不是想要知道他的死因,区区杯身又有何惜?
而他的死因,我是在多年之后才听说的。昔日老友路过蜀中,感怀伤时之间有人提到:“太白诗千古绝伦,纵是前后推上个千百年,也无人能出其左右。只可惜,时移世易、物是人非,连他生前最珍爱的玉笔都裂了,只剩这酒杯孤孤单单。”
有人回答:“是啊,想必它们……也是太想念他了吧?记得当年他曾说自己病重时做过一个梦,梦见从杯中飘出了个月色衣衫的姑娘,那个姑娘不仅悉心照料他,还吻过他的额头。当时我们还笑他想象瑰丽太过浪漫,其实想想,这样大胆瑰丽的想象才是他李太白啊。又或许,便是这志异一般的梦幻给了他神游太虚的灵感与诗才。只是现在,事实到底如此,都无从得知了。”
有人感叹:“然而谁也不会料到,一向豪放不羁的太白竟会在预知死亡之时将满心荒唐说予明月,最后酒醉溺亡于杏花之下。若是这杯这笔真的是人,那该多好。”
原来传闻是真。他真的是溺亡于湖中,只是他们为何说他满心荒唐呢?
我突然想起他幼时头一次偷喝酒时说好甜,又在我虚幻出透明灵体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我身上有杏花香。
果然是荒唐呢。
记得那时我笑着吻他,执拗而不甘地问“若我是人”,他也烧糊涂了,回道:“一见如故,余生以聘。”
当真是荒唐啊。
啪,玉杯毫无征兆地坠地,吓了众人一跳。
半晌之后,有人提议:“埋在李兄墓前吧。我想,他们期望以同等的形态相遇已经太久,而先去的那个也等待得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