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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征税对象是增值额,计税依据为流转额,其会计核算复杂、业务内容多,再加上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定随着增值税政策的调整而数次调整,现有核算增值税业务的有关明细会计科目及专栏的设置和核算内容较以前发生很大变化。从便于会计核算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尽快对现有增值税会计业务的核算规定进行规范和完善,制定一个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不论是适用范围、科目设置、核算内容、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等,都需要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企业能够正确执行增值税的法律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