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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实现经营制度变革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进行产权制度变革,才能促使我国农村微现经济组织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农产品审场也才能逐步形成并发育起来。与此相联系,还应因势利导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国家定价制向市场定价制的转换。只有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转换的基础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回避价格波动风险机制,才可能使农产品市场发育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