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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4年,随着经济下行,部分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紧张,破产倒闭屡见不鲜,随之而来的是银行不良资产增加,信贷门槛不断提高,企业正常融资需求难以满足,形成恶性循环,倒闭企业数量和银行不良资产总额同步增长。从目前来看,这种形势愈演愈烈,毫无止步迹象。
我认为当前形势发生根源在经济下行,但发展蔓延的责任在银行,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输血者”,如果开始“抽血”,那企业就必死无疑。从目前情况看,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在银行,如何让银行心甘情愿的“开闸放血”,而银行又怎样把控日益暴露信贷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银行从业者,我想从银行的角度提出一些破解之法。
银行要经营,企业要发展,融资还是要放的,当务之急是要把业务“做实”。如何做实?应从信贷产品的品种,期限,担保,三个方面来解决。
品种。各家银行为了适应企业融资需要,设计出了覆盖企业经营全流程的融资产品,产品名称五花八门、种类繁杂,规定更是详细而复杂,细至交易合同条款明细。从经验来看,几乎没有一家企业签订的真实交易合同完全符合银行产品要求,凡是有企业能提供完全符合产品规定的合同基本都是假的,因为企业交易合同模板各式各样,合同条款千差万别,很难有交易合同恰好与银行产品手册规定相符。由此可见,企业为了适应银行信贷产品规定,便自行更改合同或者伪造合同,给银行融资带来了严重风险隐患。基于上述情况,规避交易合同虚假风险,银行要改变营销模式,以企业为中心,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产品,让企业提供真实合同,银行围绕真实交易来设计产品,突破现有产品条款
束缚。
另外,可以借鉴国际业务的BPO交易模式,建立一个地区企业交易信息中心,所有上下游企业输入交易数据,匹配相符便交易成功,银行可以通过该中心查询企业交易合同信息,有效规避企业交易合同虚假风险。
从品种上可以多做贸易融资首先,贸易融资是授信业务品种的有益补充。贸易融资业务背景真实,期限较合理,只要核实好交易的真实性,并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风险是可控的。交易真实性应从购货合同中数量品名价格与发票记载要素对比、网上查询发票核实真假、提供历史交易合同和发票、打印客户流水核实交易对手、合同结算方式与融资品种对应、保理业务与收入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夯实第一还款来源。
第二,抓好货权,锁定债权。贸易融资是基于上游付款或者下游收款的融资方式,针对上游客户的融资多以采购原料为主,融资用于采购的,应重点关注原料或货物的货权,加强货物监管,全程跟踪货物流通及销售,对应货款回笼后,应及时督促企业归还我行融资;针对下游客户的融资,建议将应收账款质押并登记至我行,并设立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回笼至我行专户,将还款来源监管到位。
第三,加强信用证监管。首先转变认识,信用证是一种结算方式,更是授信业务,调查人员应树立全面的风险意识,缴足保证金,完善担保措施,保证金比例尽量不低于他行,原则上应落实担保措施,杜绝信用方式开证。其次跟踪物流、单据流、现金流,确保三者匹配,全套物权凭证模式下,应将物权监管到位,确保资金到位才放单,有效控制物权,防止单、财两空。第三,远期付款信用证要求企业签订信托收据,从材料上完善对物权的控制,确保权属清晰、责任明晰,必要时可将信用证下货物
质押。
期限。贷款总是按照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来发放,如果一个企业的经营期限是三个月,贷款做一年,销售资金三个月回款后就可能挪做他用,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不确定性,这是现在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主张,融资期限应严格与企业经营期限匹配,夯实第一还款来源。
现在的融资业务到期后都续做,“续做”应该是“叙做”,就是做的意思,不应有续做一说,业务到期,交易合同执行完了,为什么企业恰好能提供一个金额和条款相同的一笔合同来续做?很明显是为了做业务提供的虚假合同,短贷长用。表外业务如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与国外客户约定的付款期限90天或者180天,与企业经营周期不符,这种业务就不做了吗?可以做,我提议审批书中加入前提条件,要求企业销售周期完成后将回款资金存入保证金户,到期后再支付,这样既可以控制企业资金挪做他用,也可以增加保证金存款、增加结算量,还可有效防止企业“融资铜”之类的风险操作。
担保。企业因涉及担保而发生代偿,是企业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担保也成为企业经营中的“定时炸弹”,一个企业不论经营的多好,现金流多充足,只要涉及担保代偿,便九死一生,即使你有钱代偿,你的融资银行也会因为你的代偿行为而压缩贷款,核减授信,甚至抽贷。如何解决担保问题,成为企业经营中面对的一个难题,也是让银行十分头疼的问题。我建议,让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介入,置换企业间担保,断开企业间担保关系,将担保责任由更专业的担保公司接管。通过市场调查了解,由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公司大多资金实力较强,担保能力强于一般的法人企业,引入担保公司应该是未来解决担保问题的有效手段和发展趋势。
我认为当前形势发生根源在经济下行,但发展蔓延的责任在银行,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输血者”,如果开始“抽血”,那企业就必死无疑。从目前情况看,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在银行,如何让银行心甘情愿的“开闸放血”,而银行又怎样把控日益暴露信贷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银行从业者,我想从银行的角度提出一些破解之法。
银行要经营,企业要发展,融资还是要放的,当务之急是要把业务“做实”。如何做实?应从信贷产品的品种,期限,担保,三个方面来解决。
品种。各家银行为了适应企业融资需要,设计出了覆盖企业经营全流程的融资产品,产品名称五花八门、种类繁杂,规定更是详细而复杂,细至交易合同条款明细。从经验来看,几乎没有一家企业签订的真实交易合同完全符合银行产品要求,凡是有企业能提供完全符合产品规定的合同基本都是假的,因为企业交易合同模板各式各样,合同条款千差万别,很难有交易合同恰好与银行产品手册规定相符。由此可见,企业为了适应银行信贷产品规定,便自行更改合同或者伪造合同,给银行融资带来了严重风险隐患。基于上述情况,规避交易合同虚假风险,银行要改变营销模式,以企业为中心,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产品,让企业提供真实合同,银行围绕真实交易来设计产品,突破现有产品条款
束缚。
另外,可以借鉴国际业务的BPO交易模式,建立一个地区企业交易信息中心,所有上下游企业输入交易数据,匹配相符便交易成功,银行可以通过该中心查询企业交易合同信息,有效规避企业交易合同虚假风险。
从品种上可以多做贸易融资首先,贸易融资是授信业务品种的有益补充。贸易融资业务背景真实,期限较合理,只要核实好交易的真实性,并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风险是可控的。交易真实性应从购货合同中数量品名价格与发票记载要素对比、网上查询发票核实真假、提供历史交易合同和发票、打印客户流水核实交易对手、合同结算方式与融资品种对应、保理业务与收入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夯实第一还款来源。
第二,抓好货权,锁定债权。贸易融资是基于上游付款或者下游收款的融资方式,针对上游客户的融资多以采购原料为主,融资用于采购的,应重点关注原料或货物的货权,加强货物监管,全程跟踪货物流通及销售,对应货款回笼后,应及时督促企业归还我行融资;针对下游客户的融资,建议将应收账款质押并登记至我行,并设立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回笼至我行专户,将还款来源监管到位。
第三,加强信用证监管。首先转变认识,信用证是一种结算方式,更是授信业务,调查人员应树立全面的风险意识,缴足保证金,完善担保措施,保证金比例尽量不低于他行,原则上应落实担保措施,杜绝信用方式开证。其次跟踪物流、单据流、现金流,确保三者匹配,全套物权凭证模式下,应将物权监管到位,确保资金到位才放单,有效控制物权,防止单、财两空。第三,远期付款信用证要求企业签订信托收据,从材料上完善对物权的控制,确保权属清晰、责任明晰,必要时可将信用证下货物
质押。
期限。贷款总是按照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来发放,如果一个企业的经营期限是三个月,贷款做一年,销售资金三个月回款后就可能挪做他用,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不确定性,这是现在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我主张,融资期限应严格与企业经营期限匹配,夯实第一还款来源。
现在的融资业务到期后都续做,“续做”应该是“叙做”,就是做的意思,不应有续做一说,业务到期,交易合同执行完了,为什么企业恰好能提供一个金额和条款相同的一笔合同来续做?很明显是为了做业务提供的虚假合同,短贷长用。表外业务如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与国外客户约定的付款期限90天或者180天,与企业经营周期不符,这种业务就不做了吗?可以做,我提议审批书中加入前提条件,要求企业销售周期完成后将回款资金存入保证金户,到期后再支付,这样既可以控制企业资金挪做他用,也可以增加保证金存款、增加结算量,还可有效防止企业“融资铜”之类的风险操作。
担保。企业因涉及担保而发生代偿,是企业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担保也成为企业经营中的“定时炸弹”,一个企业不论经营的多好,现金流多充足,只要涉及担保代偿,便九死一生,即使你有钱代偿,你的融资银行也会因为你的代偿行为而压缩贷款,核减授信,甚至抽贷。如何解决担保问题,成为企业经营中面对的一个难题,也是让银行十分头疼的问题。我建议,让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介入,置换企业间担保,断开企业间担保关系,将担保责任由更专业的担保公司接管。通过市场调查了解,由政府出资建立的担保公司大多资金实力较强,担保能力强于一般的法人企业,引入担保公司应该是未来解决担保问题的有效手段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