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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受聘或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能够有效消除党在非公企业的空白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作为企业的“红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中要当好“五员”,完成推动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协调发展,实现互惠双赢的目标。一、当好组织建设的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忪司法》《工会法》等法规、条例,为搞好理论指导做准备。要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日常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做好具体业务上的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