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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近年来陕西省制定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工作成果的研究和总结,认为其地方水行政管理立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特点: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具有一定前瞻性;注重协调,理顺部门之间管理关系;依据工作实际划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执法重心下移;依据上位法原则,细化具体的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这些创新和特点,提高了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水法规及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