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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余秀华成为热门,让人们再次关注诗歌,平民诗人的头衔也再度进入人们眼帘,本文将从语言学角度的三个方面,一是思维的碎片化,二是隐喻作为一种认知方式,三是感受的储备与提取,对诗人平民化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进行解释。
关键词:语言学;诗歌;平民化;余秀华
作者简介:柳玄涯,女,浙江省嘉兴市人,西南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对外汉语。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5-0-02
2015年,余秀华火了,她写了至少16年的诗,并因一系列以《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为代表的诗歌被大量读者传诵并给予高度评价,成为了当今诗坛里独特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们惊讶于她的诗作,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并非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先天脑瘫导致她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也止步于高中,之后便一直赋闲在家。这样一个可以作为平民典型的人,却能在诗歌领域有着卓越的造诣,人们对此感到稀奇,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很简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诗歌是文人士大夫的专属。虽然通过历史溯源我们知道,诗歌最早起源于平民百姓,但历经千百年,它还是走向了大雅之堂。余秀华成为一个诗人的现象,究竟是偶然的个例还是必然?诗人的平民化应如何解释?
首先,我先将今天我们讨论的“诗歌”的范围做一下限定。我们在此选取大家比较公认的我國现代诗人、文学评论家何其芳对它的定义:“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那些形式分行甚至押韵如诗歌,但并无实际内容的“诗”不在我们的关注范围内。
下面,我将以余秀华的诗为语料,从语言学角度的三个方面,来阐释诗人平民化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一、碎片化的思维常态与诗歌同形
我们都注意到诗歌固有的一个外在形式常常是如下图所示,呈碎片式分列:
xxxxxxxxx
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
xxxxxxxxxx
xxxxxxxxxxxx
这其实并非写作者刻意而为之,余秀华说到:“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她提到的灵魂,即思维,在通常状态下就是呈这样的碎片形式流泻出来的。我们的思维从来就不是一条直线,十分顺畅,洋洋洒洒,如同π小数点后面的那些数字,源源不断的。相反,我们的思维像一个个的豆腐块,一定的叙述之后,中间需要停顿,然后再转换开启下一段叙述。
再说到诗歌,诗歌对于语法和逻辑的要求比较低,它只求能够真实、完整地保留思维的原形,对思维的直接复制是最自然的选择。所以我们常常读到诗歌发现它不合语法,甚至只是几个名词的罗列,没有谓语,但细想,我们生活里是否也有这样的体验,有时在某种刺激下,脑海里蹦出几个词,但连不成一句话。诗歌是思维的自然流露,所以它也保留了思维原本的风貌——碎片化。下面我们来看看余秀华诗歌中的碎片化思维:
《老余的春天》
老余说春天就是扯蛋,扯蛋的是春天无蛋可扯
老余只会栽桃树
老余的爷们不捎信给她
她想挎一篮桃花,半夜进城
走猫步的老余,劫了猫的心
猫眼泪汪汪的,叫不住一个春
城里的霓虹那么亮
老余找不到那个陷阱
找不到陷阱的老余的惆怅比莫愁湖还深
欲哭无泪的老余的扯蛋的春
这首《老余的春天》分为五个片段,这五个片段描写的内容之间是顺承的,但表达却不是。让人感觉不是在一字不漏地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从故事里截取了比较重要的几个片段,拼在一起让人读。比如第二段第二句和第三段第一句的衔接:
她想挎一篮桃花,半夜进城
走猫步的老余,劫了猫的心
这两句中间空白的部分,按照一个完整叙述的逻辑,应该还有老余进城、走在街上或更多可叙述,但是诗中没有,直接从“想挎花篮进城”跃到了“老余劫了猫的心”。这中间的留白,也是诗的美感的来源之一,不必将事事情节都道尽,但重要不可或缺的情节诗人都已道明,剩下的留白,读者的思维会自动地进行“脑补”,还原一个流畅的故事。如果我们把这首诗转化为一篇记叙文或散文,恐怕中间的留白就都应该被填满了,但诗歌却有这样的特性,它的分行、分段形式允许你原封不动地、最新鲜、最真实地保存你思维的初貌——碎片。也正是它的形式与思维的高度一致性,所以它也是人人(当然包括平民)都能够进行创作的一种文学题材。
二、诗歌中的隐喻是一种认知方式
巴克拉德(G.Bachelard)说,诗人的大脑完全是一套隐喻的句法。费尼罗撒(E.Fenellosa)指出,隐喻是自然的揭示者,是诗歌的实质(束定芳,2005)。诗歌中存在大量隐喻,我们这所说的隐喻,不再被看成是一种修辞手法,而是被当作一种认知方式。人的认知方式有很多种,下面我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人在日常中运用隐喻和解读隐喻两个过程进行分析。
运用隐喻:概念A—映射(这个过程很快)—概念A\B\C\D\E…… —输出—语言a\b\c\d\e……
比如你想起一个曾经暗恋的姑娘,脑海中第一反应是她穿着一袭白裙的样子,白裙可能取代了她的容貌、她的一颦一笑成为她留给你最深的印象,于是你便用“白裙子”来指称这个姑娘,因为白裙子就是你对这个姑娘最典型的认知。当然不同的人在面对同一个最初概念时,会有不同的映射,同样是曾经暗恋的姑娘,有的人映射出她的头花,她的字迹,甚至她的手机号码。 解读隐喻:语言a—输入—概念A—映射(这个过程很快)—概念A\B\C\D\E……
比如当我们读到“白裙子”,大脑收到白裙子这一讯号,会快速地进行映射,你可能立马会想到婚纱、婚礼,想到校园里的姑娘、青春,想到寿衣、死亡等等等等,这些概念就是你对白裙子的认知,它很可能不只是一条白裙子。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语言会映射到不同的概念,这也是为什么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原因。同时,这也很好地解释了有些人读不懂诗的现象——有记者采访余秀华同村的村民,问及他对余秀华的诗的看法,他说:“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这是由于人与人由于各种原因在“映射”这一个过程中的差异性所造成的。如果你在读诗时将“白裙子”映射为“曾经暗恋的姑娘”,而这又与诗作者将“曾经暗恋的姑娘”映射为“白裙子”的过程相契合,那么恭喜你,你成功地走进了诗人的隐喻!如果没有解读对诗人的隐喻,也无妨,隐喻本就是人各不同的认知方式,余秀华对此也有类似的表达:“写诗,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余秀华诗的隐喻中,是她对这个世界怎样的认知:
《星宿满天》(节选)
只有此刻,我不用遥望的姿势
而是在不停穿行
你是知道的, 在萬千花朵里把春天找出来
需要怎样的虔诚
《颤栗》(节选)
我遇见的事物都面无颜色,且枯萎有声
——我太紧张了:一只麋鹿一晃而过
而我的春天,还在我看不见的远方
《给李敢》(节选)
直到我们各自死去,如同风消逝于风
你也不会知道,你曾有过一个很轻的春天
以上三首诗的节选中都有“春天”一词,从语言层他们是一致的,但是概念层却有着或多或少的区别,《星宿满天》中的“春天”背后的概念应该是“不存在的美好”,《颤栗》中的“春天”映射的概念应是“希望”,《给李敢》中的“春天”则映射出“恋爱的时光”这一概念。在余秀华眼中,“不存在的美好”、“希望”“恋爱的时光”这些概念最后都映射成了“春天”。
隐喻作为一种认知方式是人人都具备的,所以,平民自然不会被排除在隐喻之外,也不会被挡在诗歌门外。
三、诗歌的诗意源于感受而非技巧
很多人认为平民无法创作出好的诗作,是因为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没有学过比喻、拟人、通感、排比等修辞手法和表现方式。其实不然,因为这些修辞,归根结底,是对众多认知方式的一种总结和归类,总结成经验,就是我们所说的创作技巧。我认为,对于诗歌而言,感受的丰富、细腻,是造就其诗意的最重要原因。我们先来看余秀华的这两首诗:
《这一天》(节选)
风从田野里捎来清晨,捎来苹果的味道
如此透亮的日子,当赠一壶忧伤
淡淡热气浮悬,苦而不至刺喉
《遥远的爱恋》(节选)
她深爱的爱是在暗夜里汹涌的蔚蓝
是水里打转的花朵,它被自己的芬芳迷惑
不知道所处的危险
这两首诗画线句乍一看是比喻、拟人、通感修辞的运用,但若进一步想,这样的修辞来源于何?这样生动又贴切的表达来源于何?答案就是感受。只有有了丰富的感受体验,才能够在描述此物的同时自然而然、信手拈来地联想到与之相似的彼物。余秀华写出“当赠一壶忧伤 淡淡热气浮悬,苦而不至刺喉”的诗句,她必定是有过忧伤的体验,也有过饮苦茶的体验,她察觉到了两者之间相似之处,于是将它们合理并自然地转化,饮茶的体验站在始源域里,忧伤的感受站在目标域里,通过这样一种隐喻,来达到诗意。但为何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到将这两种不同体验放到一起,答:感受不够丰富、细腻。
第二个例子里,诗人一定观察过水里打转的花朵,把它储备在自己的“感受囊”里,所以在有茫然不知所措的体验时,她很快从囊中对应出类似的一种感受,提取出来——我就像花一样,在水中旋转,晕头转向,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沉浸在幸福里,但实际上随时都有沉没的危险。 这样丰沛的感受塑造了诗歌语言强大的表现力。
余秀华说:“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感受的重要,不言而喻。
正是因为1、诗歌语言的碎片化符合人的思维常态;2、诗歌中最重要的隐喻是我们的认知方式;3、感受的丰富、细腻比技巧的训练重要得多,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写诗歌,成为诗人与否和受教育程度、诗歌阅读量大小关系不大,故诗人的平民化也是必然。
参考文献:
[1]高新华,基本概念隐喻与诗歌隐喻——从认知语言学视角对诗歌隐喻的解读[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第31卷第3期,2010.3.
[2]束定芳,诗歌研究的认知语言学视角——以汶川地震诗歌现象为例[J].外国语文,2009
[3]余秀华,月光落在左手上[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关键词:语言学;诗歌;平民化;余秀华
作者简介:柳玄涯,女,浙江省嘉兴市人,西南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对外汉语。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5-0-02
2015年,余秀华火了,她写了至少16年的诗,并因一系列以《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为代表的诗歌被大量读者传诵并给予高度评价,成为了当今诗坛里独特但浓墨重彩的一笔。人们惊讶于她的诗作,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并非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先天脑瘫导致她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也止步于高中,之后便一直赋闲在家。这样一个可以作为平民典型的人,却能在诗歌领域有着卓越的造诣,人们对此感到稀奇,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很简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诗歌是文人士大夫的专属。虽然通过历史溯源我们知道,诗歌最早起源于平民百姓,但历经千百年,它还是走向了大雅之堂。余秀华成为一个诗人的现象,究竟是偶然的个例还是必然?诗人的平民化应如何解释?
首先,我先将今天我们讨论的“诗歌”的范围做一下限定。我们在此选取大家比较公认的我國现代诗人、文学评论家何其芳对它的定义:“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炼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那些形式分行甚至押韵如诗歌,但并无实际内容的“诗”不在我们的关注范围内。
下面,我将以余秀华的诗为语料,从语言学角度的三个方面,来阐释诗人平民化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一、碎片化的思维常态与诗歌同形
我们都注意到诗歌固有的一个外在形式常常是如下图所示,呈碎片式分列: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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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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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并非写作者刻意而为之,余秀华说到:“诗歌是灵魂的自然流露。”她提到的灵魂,即思维,在通常状态下就是呈这样的碎片形式流泻出来的。我们的思维从来就不是一条直线,十分顺畅,洋洋洒洒,如同π小数点后面的那些数字,源源不断的。相反,我们的思维像一个个的豆腐块,一定的叙述之后,中间需要停顿,然后再转换开启下一段叙述。
再说到诗歌,诗歌对于语法和逻辑的要求比较低,它只求能够真实、完整地保留思维的原形,对思维的直接复制是最自然的选择。所以我们常常读到诗歌发现它不合语法,甚至只是几个名词的罗列,没有谓语,但细想,我们生活里是否也有这样的体验,有时在某种刺激下,脑海里蹦出几个词,但连不成一句话。诗歌是思维的自然流露,所以它也保留了思维原本的风貌——碎片化。下面我们来看看余秀华诗歌中的碎片化思维:
《老余的春天》
老余说春天就是扯蛋,扯蛋的是春天无蛋可扯
老余只会栽桃树
老余的爷们不捎信给她
她想挎一篮桃花,半夜进城
走猫步的老余,劫了猫的心
猫眼泪汪汪的,叫不住一个春
城里的霓虹那么亮
老余找不到那个陷阱
找不到陷阱的老余的惆怅比莫愁湖还深
欲哭无泪的老余的扯蛋的春
这首《老余的春天》分为五个片段,这五个片段描写的内容之间是顺承的,但表达却不是。让人感觉不是在一字不漏地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从故事里截取了比较重要的几个片段,拼在一起让人读。比如第二段第二句和第三段第一句的衔接:
她想挎一篮桃花,半夜进城
走猫步的老余,劫了猫的心
这两句中间空白的部分,按照一个完整叙述的逻辑,应该还有老余进城、走在街上或更多可叙述,但是诗中没有,直接从“想挎花篮进城”跃到了“老余劫了猫的心”。这中间的留白,也是诗的美感的来源之一,不必将事事情节都道尽,但重要不可或缺的情节诗人都已道明,剩下的留白,读者的思维会自动地进行“脑补”,还原一个流畅的故事。如果我们把这首诗转化为一篇记叙文或散文,恐怕中间的留白就都应该被填满了,但诗歌却有这样的特性,它的分行、分段形式允许你原封不动地、最新鲜、最真实地保存你思维的初貌——碎片。也正是它的形式与思维的高度一致性,所以它也是人人(当然包括平民)都能够进行创作的一种文学题材。
二、诗歌中的隐喻是一种认知方式
巴克拉德(G.Bachelard)说,诗人的大脑完全是一套隐喻的句法。费尼罗撒(E.Fenellosa)指出,隐喻是自然的揭示者,是诗歌的实质(束定芳,2005)。诗歌中存在大量隐喻,我们这所说的隐喻,不再被看成是一种修辞手法,而是被当作一种认知方式。人的认知方式有很多种,下面我们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对人在日常中运用隐喻和解读隐喻两个过程进行分析。
运用隐喻:概念A—映射(这个过程很快)—概念A\B\C\D\E…… —输出—语言a\b\c\d\e……
比如你想起一个曾经暗恋的姑娘,脑海中第一反应是她穿着一袭白裙的样子,白裙可能取代了她的容貌、她的一颦一笑成为她留给你最深的印象,于是你便用“白裙子”来指称这个姑娘,因为白裙子就是你对这个姑娘最典型的认知。当然不同的人在面对同一个最初概念时,会有不同的映射,同样是曾经暗恋的姑娘,有的人映射出她的头花,她的字迹,甚至她的手机号码。 解读隐喻:语言a—输入—概念A—映射(这个过程很快)—概念A\B\C\D\E……
比如当我们读到“白裙子”,大脑收到白裙子这一讯号,会快速地进行映射,你可能立马会想到婚纱、婚礼,想到校园里的姑娘、青春,想到寿衣、死亡等等等等,这些概念就是你对白裙子的认知,它很可能不只是一条白裙子。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语言会映射到不同的概念,这也是为什么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原因。同时,这也很好地解释了有些人读不懂诗的现象——有记者采访余秀华同村的村民,问及他对余秀华的诗的看法,他说:“字都认识,但不知道她写的啥”——这是由于人与人由于各种原因在“映射”这一个过程中的差异性所造成的。如果你在读诗时将“白裙子”映射为“曾经暗恋的姑娘”,而这又与诗作者将“曾经暗恋的姑娘”映射为“白裙子”的过程相契合,那么恭喜你,你成功地走进了诗人的隐喻!如果没有解读对诗人的隐喻,也无妨,隐喻本就是人各不同的认知方式,余秀华对此也有类似的表达:“写诗,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余秀华诗的隐喻中,是她对这个世界怎样的认知:
《星宿满天》(节选)
只有此刻,我不用遥望的姿势
而是在不停穿行
你是知道的, 在萬千花朵里把春天找出来
需要怎样的虔诚
《颤栗》(节选)
我遇见的事物都面无颜色,且枯萎有声
——我太紧张了:一只麋鹿一晃而过
而我的春天,还在我看不见的远方
《给李敢》(节选)
直到我们各自死去,如同风消逝于风
你也不会知道,你曾有过一个很轻的春天
以上三首诗的节选中都有“春天”一词,从语言层他们是一致的,但是概念层却有着或多或少的区别,《星宿满天》中的“春天”背后的概念应该是“不存在的美好”,《颤栗》中的“春天”映射的概念应是“希望”,《给李敢》中的“春天”则映射出“恋爱的时光”这一概念。在余秀华眼中,“不存在的美好”、“希望”“恋爱的时光”这些概念最后都映射成了“春天”。
隐喻作为一种认知方式是人人都具备的,所以,平民自然不会被排除在隐喻之外,也不会被挡在诗歌门外。
三、诗歌的诗意源于感受而非技巧
很多人认为平民无法创作出好的诗作,是因为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没有学过比喻、拟人、通感、排比等修辞手法和表现方式。其实不然,因为这些修辞,归根结底,是对众多认知方式的一种总结和归类,总结成经验,就是我们所说的创作技巧。我认为,对于诗歌而言,感受的丰富、细腻,是造就其诗意的最重要原因。我们先来看余秀华的这两首诗:
《这一天》(节选)
风从田野里捎来清晨,捎来苹果的味道
如此透亮的日子,当赠一壶忧伤
淡淡热气浮悬,苦而不至刺喉
《遥远的爱恋》(节选)
她深爱的爱是在暗夜里汹涌的蔚蓝
是水里打转的花朵,它被自己的芬芳迷惑
不知道所处的危险
这两首诗画线句乍一看是比喻、拟人、通感修辞的运用,但若进一步想,这样的修辞来源于何?这样生动又贴切的表达来源于何?答案就是感受。只有有了丰富的感受体验,才能够在描述此物的同时自然而然、信手拈来地联想到与之相似的彼物。余秀华写出“当赠一壶忧伤 淡淡热气浮悬,苦而不至刺喉”的诗句,她必定是有过忧伤的体验,也有过饮苦茶的体验,她察觉到了两者之间相似之处,于是将它们合理并自然地转化,饮茶的体验站在始源域里,忧伤的感受站在目标域里,通过这样一种隐喻,来达到诗意。但为何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到将这两种不同体验放到一起,答:感受不够丰富、细腻。
第二个例子里,诗人一定观察过水里打转的花朵,把它储备在自己的“感受囊”里,所以在有茫然不知所措的体验时,她很快从囊中对应出类似的一种感受,提取出来——我就像花一样,在水中旋转,晕头转向,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沉浸在幸福里,但实际上随时都有沉没的危险。 这样丰沛的感受塑造了诗歌语言强大的表现力。
余秀华说:“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感受的重要,不言而喻。
正是因为1、诗歌语言的碎片化符合人的思维常态;2、诗歌中最重要的隐喻是我们的认知方式;3、感受的丰富、细腻比技巧的训练重要得多,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写诗歌,成为诗人与否和受教育程度、诗歌阅读量大小关系不大,故诗人的平民化也是必然。
参考文献:
[1]高新华,基本概念隐喻与诗歌隐喻——从认知语言学视角对诗歌隐喻的解读[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第31卷第3期,2010.3.
[2]束定芳,诗歌研究的认知语言学视角——以汶川地震诗歌现象为例[J].外国语文,2009
[3]余秀华,月光落在左手上[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