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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以来,社会利益结构逐渐分化,代表社会各阶层的组织化利益诉求渐趋活跃。在这种形势下。经济组织(集团)却通过与地方政府的联盟,使其拥有了影响地方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无可比拟的优势,从而使其他社会组织(集团)的利益诉求难以进入政府的决策过程,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难以具有社会整体性的合法性基础和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而这在社会生活中直接诱导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必须遏止利益联盟现象,规范社会组织的利益诉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