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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中国又有麻烦了。“词库门”一役硝烟尚未散去,近日又被起诉名称侵权。只因其中文网站注册名称与一家北京公司不幸“撞衫”,皆为“谷歌”。据了解,此案已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正式受理。
原告的法定代表人田云山称,该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正式成立,注册名称为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购物网搜索。然而,自2007年2月起,“每天接到无数寻找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电话,严重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据称,今年3月,该公司曾向北京市工商局申请将公司名称中的“北京”二字,放在“谷歌”的后面。但北京工商局认为,名称存在争议,审查不予通过。
在原告看来,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11月24日,晚于己方7个月,且字号、企业性质与己方公司相同,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Google中国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Google的中文名称“谷歌”,由美国科高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在中国发布。据称是在近1800个与Google同音的汉字中不断组合淘汰,得出“谷果”和“古歌”两个比较受认可的名字,最后各取一字,“谷歌”由此而来。公司人士称,为防侵权,谷歌中国已一口气申请了“咕咕”、“库高”、“谷果”等44个包括“谷歌”在内的相关商标,却未料到反被他人起诉侵权。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既然2006年就已发现,缘何事隔一年多后才被提起?
谷歌中国自名称发布至今,从开始的被质疑到现在被广泛接受,逐渐形成固定品牌。此时换名称,显然成本过高,可拒绝更名又面临向原告支付品牌使用费的可能。从棋面上看,谷歌中国明显占被动地位。
类似案例还有浙江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诉韩国现代汽车公司。浙江现代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控股集团公司,其董事长章鹏飞于1992年用20万元一举注册了和“现代”有关的198个商标,覆盖房产、工业、商贸、家电等43类(商标类别的总数为45类)。在汽车行业排名世界第七的韩国现代直到2002年才正式进入中国,可当他们到中国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现代汽车”中文商标时,却发现早就被浙江现代注册。2003年初,双方达成协议:浙江现代授权韩国现代在中国使用“现代”商标,韩国现代指定浙江现代为现代汽车在浙江惟一的一级经销商,并计划在其他国际商业项目上进行深层次的品牌合作。这次协议,为“浙江现代”带来经济收益逾4000万元。
此外,宣传效果也不容小觑。有消息称,北京谷歌目前与另一家公司联手打造了名为“古狗购物网”的搜索引擎,页面与Google有几分相似。据网友反映,该网站还通过网络招聘员工,“冲着谷歌的名头,到这里应聘的IT人才为数不少。”
据奥美公司负责Google公关的马女士称,Google目前对此事尚不知情,对于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的性质也并不了解,“目前还不知道他们目的到底是炒作还是其他,但可以肯定的是谷歌在中国的所有注册和域名都是合法的。”
目前此案已立案,还有待于进一步审理。
《今日早报》:在信息时代,域名与商号、商标一起,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标识和知识产权。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今后在知识产权上的计较也将会越来越多。这不仅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品牌对市场的引导作用越来越明显,还因为在良莠不齐的众多竞争者中,其已成为最有效的辨别手段。
《竞争力》:Google水土不服到什么时候?章法大乱的背后,是贵族式的肤浅。正是在“洋谷歌”自乱背后,“中国谷歌”是清醒的,选择的起诉时机也是最佳的,在“谷歌”逐步受市场认可并形成品牌之后,一举收获低成本的宣传效果。
原告的法定代表人田云山称,该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正式成立,注册名称为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购物网搜索。然而,自2007年2月起,“每天接到无数寻找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电话,严重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据称,今年3月,该公司曾向北京市工商局申请将公司名称中的“北京”二字,放在“谷歌”的后面。但北京工商局认为,名称存在争议,审查不予通过。
在原告看来,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11月24日,晚于己方7个月,且字号、企业性质与己方公司相同,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Google中国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Google的中文名称“谷歌”,由美国科高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在中国发布。据称是在近1800个与Google同音的汉字中不断组合淘汰,得出“谷果”和“古歌”两个比较受认可的名字,最后各取一字,“谷歌”由此而来。公司人士称,为防侵权,谷歌中国已一口气申请了“咕咕”、“库高”、“谷果”等44个包括“谷歌”在内的相关商标,却未料到反被他人起诉侵权。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既然2006年就已发现,缘何事隔一年多后才被提起?
谷歌中国自名称发布至今,从开始的被质疑到现在被广泛接受,逐渐形成固定品牌。此时换名称,显然成本过高,可拒绝更名又面临向原告支付品牌使用费的可能。从棋面上看,谷歌中国明显占被动地位。
类似案例还有浙江现代联合控股集团诉韩国现代汽车公司。浙江现代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控股集团公司,其董事长章鹏飞于1992年用20万元一举注册了和“现代”有关的198个商标,覆盖房产、工业、商贸、家电等43类(商标类别的总数为45类)。在汽车行业排名世界第七的韩国现代直到2002年才正式进入中国,可当他们到中国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现代汽车”中文商标时,却发现早就被浙江现代注册。2003年初,双方达成协议:浙江现代授权韩国现代在中国使用“现代”商标,韩国现代指定浙江现代为现代汽车在浙江惟一的一级经销商,并计划在其他国际商业项目上进行深层次的品牌合作。这次协议,为“浙江现代”带来经济收益逾4000万元。
此外,宣传效果也不容小觑。有消息称,北京谷歌目前与另一家公司联手打造了名为“古狗购物网”的搜索引擎,页面与Google有几分相似。据网友反映,该网站还通过网络招聘员工,“冲着谷歌的名头,到这里应聘的IT人才为数不少。”
据奥美公司负责Google公关的马女士称,Google目前对此事尚不知情,对于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的性质也并不了解,“目前还不知道他们目的到底是炒作还是其他,但可以肯定的是谷歌在中国的所有注册和域名都是合法的。”
目前此案已立案,还有待于进一步审理。
《今日早报》:在信息时代,域名与商号、商标一起,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标识和知识产权。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今后在知识产权上的计较也将会越来越多。这不仅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品牌对市场的引导作用越来越明显,还因为在良莠不齐的众多竞争者中,其已成为最有效的辨别手段。
《竞争力》:Google水土不服到什么时候?章法大乱的背后,是贵族式的肤浅。正是在“洋谷歌”自乱背后,“中国谷歌”是清醒的,选择的起诉时机也是最佳的,在“谷歌”逐步受市场认可并形成品牌之后,一举收获低成本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