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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监总厅[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对非法开发矿产资源行为打击力度配合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互相支持,打击非法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