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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发行50亿中小企业集合债
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共同组织发行50亿元广东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11年12月11日,在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于广州主办的第四届成长型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了这份“广东省中小业集合企债券”战略合作协议。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相关负责人在论坛上介绍,双方合作组织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采取了“协会牵头、政府组织、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的模式,有利于提升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解决了单一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因为规模较小不能独立发行企业债券的矛盾。
“抱团自救”式创新融资模式
据SMEIF记者了解,中小企业集合债是一种创新融资模式,它直接的价值在于,这种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途径、新模式。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始于2007年。
当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开展了中小企业集合债试点工作,当年就发行了两支——深圳的“07深中小债”和北京的“07中关村债”。“07深中小债”债券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5.7%,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7中关村债”总额人民币3.0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68%,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
随后,2008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出现停滞。2009年也仅一支,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大连市政府组织发行的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共发行5.15亿元,期限6年,由大连港集团公司提供3年的担保,信用评级AA级。
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又发行了5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包括北京(中关村二期)、江苏常州市、湖北武汉市、河南省及四川成都市5地发行的集合债。而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共同组织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最近一次拟发行的集合债。
集合债成本相对较低优势明显
SMEIF记者从与参加高峰论坛的企业家现场交流中了解到,目前企业参与发行集合债,还是有一些顾虑,他们主要认为它的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的核准,融资到手也需要较长时间;而且集合债融资似乎没有价格优势,票面利率、担保和发行费用三者相加,就接近甚至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者就此采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与银行贷款这种间融资相比,集合债这种直接融资方式的优势其实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在融资费用成本方面。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当前稳健货币政策下,企业能从银行拿到项目资金贷款的微乎其微,能从银行拿到流动资金贷款的较2010年削减了40%,1000万的授信企业能拿到600万现金就很不错了。而且真贷到款了,年息一般都超过10%,另外还要加上2.5%至3.5%担保费用。而中小企业集合债,从票面利率来看和行业拆解利率是相关的,此前中国中小企业推动发行的大连、成都债利率是6.5%至6.8%之间——目前的贷款3年基准利率平均是6.65%。如果今后和担保公司合作发行,集合债利率就有可能低于基准利率。集合债的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评级费用4项费用相加大概的费率在2%左右。
“将集合债利率加上所有费用,每年的费用也就是在8%至9%之间,而银行贷款加上担保费用每年的费用则达到12%以上,可见通过集合债方式融资的费用是明显低于间接融资的”,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集合债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若干经营状况良好、成长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组合在一起,以统一冠名的形式发行,这样就打破了一般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能发行企业债的债券市场格局,不仅是为广大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资本市场上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是中小企业在上市之前对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一次成功有效的路演。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集合债券的发行可以使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募集到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且成本相对较低。
“如果能够进一步推广并健康地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将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大做强,且对于化解目前我国的流动性过剩与流动性不足并存的难题无疑也是一个突破”,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摄影/SMEIF记者 林卓军)
为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实施广东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共同组织发行50亿元广东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11年12月11日,在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于广州主办的第四届成长型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了这份“广东省中小业集合企债券”战略合作协议。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相关负责人在论坛上介绍,双方合作组织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采取了“协会牵头、政府组织、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的模式,有利于提升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解决了单一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因为规模较小不能独立发行企业债券的矛盾。
“抱团自救”式创新融资模式
据SMEIF记者了解,中小企业集合债是一种创新融资模式,它直接的价值在于,这种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途径、新模式。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始于2007年。
当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开展了中小企业集合债试点工作,当年就发行了两支——深圳的“07深中小债”和北京的“07中关村债”。“07深中小债”债券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5.7%,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07中关村债”总额人民币3.0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68%,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
随后,2008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出现停滞。2009年也仅一支,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大连市政府组织发行的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共发行5.15亿元,期限6年,由大连港集团公司提供3年的担保,信用评级AA级。
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又发行了5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包括北京(中关村二期)、江苏常州市、湖北武汉市、河南省及四川成都市5地发行的集合债。而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拟共同组织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最近一次拟发行的集合债。
集合债成本相对较低优势明显
SMEIF记者从与参加高峰论坛的企业家现场交流中了解到,目前企业参与发行集合债,还是有一些顾虑,他们主要认为它的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的核准,融资到手也需要较长时间;而且集合债融资似乎没有价格优势,票面利率、担保和发行费用三者相加,就接近甚至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者就此采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与银行贷款这种间融资相比,集合债这种直接融资方式的优势其实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在融资费用成本方面。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当前稳健货币政策下,企业能从银行拿到项目资金贷款的微乎其微,能从银行拿到流动资金贷款的较2010年削减了40%,1000万的授信企业能拿到600万现金就很不错了。而且真贷到款了,年息一般都超过10%,另外还要加上2.5%至3.5%担保费用。而中小企业集合债,从票面利率来看和行业拆解利率是相关的,此前中国中小企业推动发行的大连、成都债利率是6.5%至6.8%之间——目前的贷款3年基准利率平均是6.65%。如果今后和担保公司合作发行,集合债利率就有可能低于基准利率。集合债的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评级费用4项费用相加大概的费率在2%左右。
“将集合债利率加上所有费用,每年的费用也就是在8%至9%之间,而银行贷款加上担保费用每年的费用则达到12%以上,可见通过集合债方式融资的费用是明显低于间接融资的”,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集合债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若干经营状况良好、成长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组合在一起,以统一冠名的形式发行,这样就打破了一般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能发行企业债的债券市场格局,不仅是为广大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资本市场上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是中小企业在上市之前对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一次成功有效的路演。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集合债券的发行可以使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募集到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且成本相对较低。
“如果能够进一步推广并健康地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将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大做强,且对于化解目前我国的流动性过剩与流动性不足并存的难题无疑也是一个突破”,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摄影/SMEIF记者 林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