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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化的驱逼下,“有所为,有所不为”日渐成为政府改革的基本原则.学界关于政府如何准确定位的研究不在少数,然而大多是将研究重点放在有限政府的构建上,对于如何实现政府的“有为”问题却很少论及.分析洛克关于社会契约和有限政府的基本观念,以宪政基本理论为框架厘清有限政府的内涵,证成有限兼有为政府存在的合理性与可能性,对于促进政府职能有效发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