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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审计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具有“免疫”功能。本文着眼于国家环境审计这一国家审计的重要分支,首先分析了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必要性,接着分析了发挥“免疫”功能的障碍,即认识障碍、权限障碍和能力障碍,最后给出了克服这些障碍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国家审计;环境审计;免疫系统;免疫功能
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正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免疫系统”相对于“经济卫士”或“看门狗”来说,审计功能上有很大的扩展,即由被动的“守护”功能扩展到主动的“免疫”功能,包括预防、提示和抵御等,重点在于预防、提示等“切断火源”的功能。国家环境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分支,发挥其“免疫”功能的必要性如何?现实中存在哪些障碍?如何克服?这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必要性
1 这是政府更好地解脱受托环境责任的需要
在现代民主社会,政府是责任政府,承担着对社会公众的公共受托责任。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环境恶化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扩展到受托环境责任,环境审计应运而生。随着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显现,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投入越来越多,责任也越来越大,人们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此时,环境审计仅仅充当“经济卫士”保障环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社会公众还需要确认政府各项环境法律法规的科学性有效性,需要确认环保部门的工作绩效,需要确认各种环保项目的绩效。可见,面对更加沉重的受托环境责任,政府为了更好地解脱,充分发挥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是必要的。
2 这是政府环保机关完善环境管理解脱受托责任的需要
政府环保机关代表政府具体来实施各种环保政策,履行受托环境责任。当局者迷,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环保机关需要审计机关的帮助,不仅需要惩戒性帮助,更需要建设性帮助,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比“守护功能”更受欢迎。另外,随着政府在环保问题上的投入越来越大,环保机关的权限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大。手握巨大权力,环保机关不仅要埋头工作,履行责任,还需要审计机关的证明,证明其在努力,在高效地履行责任。
二、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现实障碍
1 认识障碍
(1)关于环保机关和审计机关关系的认识误区。有人认为在环境管理中,环保机关才是主将,审计机关只能敲敲边鼓,没有大的用武之地。审计机关的本职工作局限于财政资金相关的范围,最多通过环保财政资金的审计来发挥一下“经济卫士”的作用,要发挥“免疫”功能,要对环保政策、环保组织等进行“预防性”审计,实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必要做,也做不好。
(2)关于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关系的认识误区。在现代高校的学科设置中,会计学包含审计学,学审计的人往往有丰富的会计学知识。结果形成认识误区,认为会计是审计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会计资料,审计无法工作。目前,环境会计还处在探索阶段,相应的会计资料极为缺乏,因此认为环境审计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更不用说充分发挥“免疫”功能了。
2 权限障碍
(1)组织地位方面。目前,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行政部门,在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工作,对行政首长负责。这决定了审计机关和立法机关是两个系统,沟通起来,困难重重。立法机关在环境立法方面一般很少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机关的立法影响很小。对于已生效的环境法律,审计机关也不好说三道四。但环境法律是保证环保效果的第一关,为发挥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审计机关应该在此有所作为,但实际上障碍很大。另外,审计机关和同级的环保机关地位平等,若人家不愿意,环境机关也很难对环保机关的组织设置、人员绩效等开展有效审计,“免疫”功能很难发挥。
(2)法律授权方面。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三、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障碍克服措施
1 克服认识障碍的措施
(1)学习“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充分认识国家审计的“免疫”功能。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强调审计的预防和提示功能,要求国家审计不能局限于“秋后算账”,要全程参与;要重视制度建设,“切断火源”,而不是疲于“救火”。
(2)培养创新精神,突破陈旧观念的束缚。理论的创新、实践的发展需要创新精神,需要对陈旧观念的突破。环境审计处于发展初期,理论和实践都需要探索,更需要创新精神。
2 克服权限障碍的措施
(1)推进体制改革,增强组织权限。若能让审计署直接对人大负责,那审计署的独立性大增,审计“免疫”功能更易于发挥。在人大直接领导下,审计署的立法影响将会大大增加,法律评价将成为其基本职能,对环保机关开展绩效审计也更加顺理成章。
(2)展示审计成果,争取更大授权。让审计机关脱离行政序列,属于立法序列,短期内可能有些困难,但可以争取行政首长的支持,多获得一些授权。有作为就有地位,本来审计署无权直接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但前审计长李金华在任时通过努力,获得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掀起审计风暴,引起社会关注,增强了审计的地位,并将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的权力固定下来。这是争取领导更大授权的成功例子。环境审计也一样,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能否发挥“免疫”功能的关键。
关键词:国家审计;环境审计;免疫系统;免疫功能
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正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免疫系统”相对于“经济卫士”或“看门狗”来说,审计功能上有很大的扩展,即由被动的“守护”功能扩展到主动的“免疫”功能,包括预防、提示和抵御等,重点在于预防、提示等“切断火源”的功能。国家环境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分支,发挥其“免疫”功能的必要性如何?现实中存在哪些障碍?如何克服?这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必要性
1 这是政府更好地解脱受托环境责任的需要
在现代民主社会,政府是责任政府,承担着对社会公众的公共受托责任。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环境恶化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扩展到受托环境责任,环境审计应运而生。随着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显现,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投入越来越多,责任也越来越大,人们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此时,环境审计仅仅充当“经济卫士”保障环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社会公众还需要确认政府各项环境法律法规的科学性有效性,需要确认环保部门的工作绩效,需要确认各种环保项目的绩效。可见,面对更加沉重的受托环境责任,政府为了更好地解脱,充分发挥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是必要的。
2 这是政府环保机关完善环境管理解脱受托责任的需要
政府环保机关代表政府具体来实施各种环保政策,履行受托环境责任。当局者迷,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环保机关需要审计机关的帮助,不仅需要惩戒性帮助,更需要建设性帮助,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比“守护功能”更受欢迎。另外,随着政府在环保问题上的投入越来越大,环保机关的权限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大。手握巨大权力,环保机关不仅要埋头工作,履行责任,还需要审计机关的证明,证明其在努力,在高效地履行责任。
二、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现实障碍
1 认识障碍
(1)关于环保机关和审计机关关系的认识误区。有人认为在环境管理中,环保机关才是主将,审计机关只能敲敲边鼓,没有大的用武之地。审计机关的本职工作局限于财政资金相关的范围,最多通过环保财政资金的审计来发挥一下“经济卫士”的作用,要发挥“免疫”功能,要对环保政策、环保组织等进行“预防性”审计,实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必要做,也做不好。
(2)关于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关系的认识误区。在现代高校的学科设置中,会计学包含审计学,学审计的人往往有丰富的会计学知识。结果形成认识误区,认为会计是审计的基础,没有完善的会计资料,审计无法工作。目前,环境会计还处在探索阶段,相应的会计资料极为缺乏,因此认为环境审计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更不用说充分发挥“免疫”功能了。
2 权限障碍
(1)组织地位方面。目前,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行政部门,在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工作,对行政首长负责。这决定了审计机关和立法机关是两个系统,沟通起来,困难重重。立法机关在环境立法方面一般很少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机关的立法影响很小。对于已生效的环境法律,审计机关也不好说三道四。但环境法律是保证环保效果的第一关,为发挥环境审计的“免疫”功能,审计机关应该在此有所作为,但实际上障碍很大。另外,审计机关和同级的环保机关地位平等,若人家不愿意,环境机关也很难对环保机关的组织设置、人员绩效等开展有效审计,“免疫”功能很难发挥。
(2)法律授权方面。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三、国家环境审计发挥“免疫”功能的障碍克服措施
1 克服认识障碍的措施
(1)学习“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充分认识国家审计的“免疫”功能。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强调审计的预防和提示功能,要求国家审计不能局限于“秋后算账”,要全程参与;要重视制度建设,“切断火源”,而不是疲于“救火”。
(2)培养创新精神,突破陈旧观念的束缚。理论的创新、实践的发展需要创新精神,需要对陈旧观念的突破。环境审计处于发展初期,理论和实践都需要探索,更需要创新精神。
2 克服权限障碍的措施
(1)推进体制改革,增强组织权限。若能让审计署直接对人大负责,那审计署的独立性大增,审计“免疫”功能更易于发挥。在人大直接领导下,审计署的立法影响将会大大增加,法律评价将成为其基本职能,对环保机关开展绩效审计也更加顺理成章。
(2)展示审计成果,争取更大授权。让审计机关脱离行政序列,属于立法序列,短期内可能有些困难,但可以争取行政首长的支持,多获得一些授权。有作为就有地位,本来审计署无权直接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但前审计长李金华在任时通过努力,获得总理授权,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掀起审计风暴,引起社会关注,增强了审计的地位,并将代表政府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的权力固定下来。这是争取领导更大授权的成功例子。环境审计也一样,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能否发挥“免疫”功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