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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王友云在《跨域治理方式的协议治理在“一带一路”中的应用》一文中指出,协议治理过程是一个协议缔结、实施、争端治理和绩效评价的完整过程,是一个从开始谈判到执行的完整流程.从协作治理理论视角出发,对协议的“缔结-实施-争端治理-评估”这-应用过程进行以“谈判-协商-承诺-执行”为模型的缔约主体行为分析和考察,包括协议缔结阶段的法律原则与程序、不完全性问题和主体间的博弈行动;实施阶段的效力、模式以及所受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约束;争端治理阶段的责任与纠纷解决机制;评估阶段的效果、风险评估以及评估方法问题.这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