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儒家传统侧重于道德实践的优先性,礼制是道德理想得以实现的有效载体。公羊先师直接面对道德实践的主体在现实社会中的生活状态,将理论拓展到对社会发展的关注。他们创造性地运用“记始”(托始)这一概念来诠释孔子《春秋》的文本意义,阐发儒家在融合道德伦理与礼乐制度方面所独有的理论模式,以区别于任何形式的逻辑假设的自然状态或原初状态,因此可以将“记始”看作儒家正义论中的原初状态。文章着重探讨“讫始”的诠释方法对经典记述的局部解释,以及如何在解释学实践过程中实现主体对于意义本体的探究,将德性与礼制纳入道德哲学的结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