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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应明确区分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和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两类经理人,实行差异化的薪酬制度。前者采用国际上国有企业管理层与公务员工资相当、与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保持合理比例的做法;后者在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实行市场化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其能力、贡献和市场水平确定其薪酬。不断完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决定机制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由外部机构决定董事薪酬、董事会决定其所聘任人员薪酬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