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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数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50余位国企高管在反腐风暴中落马,中层管理者落马的更不在少数,涉及石油、银行、通信等多个行业。被誉为“共和国长子”的国企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的情况下,腐败问题依然如此严重,确实值得反思和警惕。
国企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新中国成立后,国企曾对恢复国民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国企虽然从一些领域里逐步退出,但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在一些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遏制乃至杜绝国企的腐败,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国企的公共形象,更在于使国企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
企业是人和制度的结合。因此,国企反腐就既不能忽视人的因素也不能忽视制度的因素。从人的角度来说,国企腐败无疑和国企管理者丧失理想信念,忽视思想改造有关;从制度的角度看,国企腐败源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即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高管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有效监督与约束的情况下,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出现经营不努力、追求在职消费和福利收入,甚至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
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同时存在,国企反腐就必须双管齐下,“人”“制”并重。
国企反腐,必须加强对国企管理者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能够时刻保持坚定信仰,时刻用高尚的道德标准和党纪国法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不为名所缚,不为欲所累,不为利所驱。否则一旦信仰丧失,道德沦丧,私欲恶性膨胀,任何人都难以经受住改革、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
当然,从另外角度看,国企管理者的合理利益也应该得到尊重。因此,在国企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薪酬奖励与考核评价机制,如股权期权制度、问责制度、评价公示制度等。充分调动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并使其不敢也不愿腐败。
国企反腐,也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完善企业治理,充分发挥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国企职工最有反腐败的积极性。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他们监督管理者的权利。此外,还可以通过改善国企股权结构,适当引进民间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健全董事会制度,提高透明度,建立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等,加强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同时还要推进全面配套的国企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科学配置权力,防止国企管理者权力过大,防范并破除各种非法利益同盟,严厉惩处各种权力寻租行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国企反腐是为了让国企更好发展,因此,要警惕那些以国企存在腐败为借口否定国企存在必要性的声音。只要能够深刻认识国企制度的特殊性,实现产权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同时加大对国企高管的监督和管理,就能有效遏止国企腐败,使国企发挥出应有的效率与活力。
国企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新中国成立后,国企曾对恢复国民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国企虽然从一些领域里逐步退出,但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在一些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遏制乃至杜绝国企的腐败,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国企的公共形象,更在于使国企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
企业是人和制度的结合。因此,国企反腐就既不能忽视人的因素也不能忽视制度的因素。从人的角度来说,国企腐败无疑和国企管理者丧失理想信念,忽视思想改造有关;从制度的角度看,国企腐败源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即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高管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有效监督与约束的情况下,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出现经营不努力、追求在职消费和福利收入,甚至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
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同时存在,国企反腐就必须双管齐下,“人”“制”并重。
国企反腐,必须加强对国企管理者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能够时刻保持坚定信仰,时刻用高尚的道德标准和党纪国法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不为名所缚,不为欲所累,不为利所驱。否则一旦信仰丧失,道德沦丧,私欲恶性膨胀,任何人都难以经受住改革、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
当然,从另外角度看,国企管理者的合理利益也应该得到尊重。因此,在国企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薪酬奖励与考核评价机制,如股权期权制度、问责制度、评价公示制度等。充分调动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并使其不敢也不愿腐败。
国企反腐,也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关键是要完善企业治理,充分发挥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国企职工最有反腐败的积极性。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他们监督管理者的权利。此外,还可以通过改善国企股权结构,适当引进民间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健全董事会制度,提高透明度,建立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等,加强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同时还要推进全面配套的国企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科学配置权力,防止国企管理者权力过大,防范并破除各种非法利益同盟,严厉惩处各种权力寻租行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国企反腐是为了让国企更好发展,因此,要警惕那些以国企存在腐败为借口否定国企存在必要性的声音。只要能够深刻认识国企制度的特殊性,实现产权管理和运作的科学化,同时加大对国企高管的监督和管理,就能有效遏止国企腐败,使国企发挥出应有的效率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