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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制度规定的混乱性及主体地位确定的模糊性,导致个体工商户的司法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民法总则》对个体工商户的制度定位虽有进步,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明确个体工商户的"存""废"问题,厘清个体工商户在民法和商法通则间的法律归属成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综合衡量个体工商户的现实发展状况、国家政策以及与相关组织形态异同后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制度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且应在商法通则中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