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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听是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与犯罪有关的言词信息的一种侦查手段,对其法律性质的认识和辨析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然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此问题在三对不同范畴内存在很大的分歧,这不仅阻碍了对监听问题本身的深化,而且还可能导致监听在法律定位上的无所适从。本文就监听的法律性质对存在于三对不同范畴内的争议予以辨析,试图厘清监听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