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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是我国信息技术新课程改革的总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要求原有的过分关注“甄别与选拔”功能的教育评价体系必须向“关注学生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转变。本文在把握新课程改革的思想精髓和辩证地认识评价思想、方法的基础上,从我国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现实出发,重点讲述了总结性评价的命题指导思想,并结合当前的浙江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