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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型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是以依法治国、保障人权为其价值取向的,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价值的有力保障。在法律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约,即限制滥用刑罚权和司法中裁量权。本文考察了罪型法定原则的思维渊源、主要内容,提出了要使这一刑法基本原则得以切实贯彻执行必须着重抓好的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