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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是人口与产业集聚的地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日常发展中很容易积聚大量风险,且随着国家市场化、信息化等的发展,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规模也日益扩大。城市应当构建科学的预警体系,提升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能力,但是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基础还较为薄弱,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能力还不高,亟待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如何及时高效应对和处理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成为各大城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风险
一、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构建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的有效性,能够使城市有更高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推动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而小康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环境,但现有情况下我国很多城市面临的发展环境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不断增多,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一旦发生公共事件就会导致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并影响国家的顺利发展,因此必须要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二、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应急管理主体单一
当前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委会成为了重要的社区管理部门,它们一方面需要发挥居民教育、管理等职能,另一方面需要承担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任务较重、压力较大,难以取得良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效果。根据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有关的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应当注重应急管理工作,在辖区内成立应急管理小组,以更好地负责本区域中的应急工作。但是因为社区居委会本质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所以在社区突发事件的处理、响应、预防等工作中都是由政府强制进行处理和安全的,居委会仅仅是被动行事。在整个突发事件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所承担的任务较为繁重,不仅不能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效率,而且不利于社区自治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管理作用。
(二)预警能力低下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离不开良好的预警体系,当前虽然我国很多城市都制定了针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在预测预警、工作机制、组织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有关的规定,但是这些预案很多时候并没有考虑城市现有的发展情况,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高,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很难起到良好的作用。还有很多城市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不完善,缺乏对社区隐患的评估,且风险预警不够全面,监测网络不健全,难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也影响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效果。
(三)应急保障能力不高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通常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涉及到的因素较多,破坏力较强,所以必须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设置科学的避难场所。但是当前我国很多城市在这方面做的都不够,例如没有构建专门的仓储设施、没有构建科学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且现有的消防设备老化严重,呼救装置以及照明器材等损坏严重,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难以起到良好的作用。还有一些城市没有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即便是部分城市建立了应急避难场所,但是并没有对其功能进行划定,所设定的指示标志较为模糊,且应急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并不齐备,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难以妥善安置居民。
三、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措施
(一)实现应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要想更好地开展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实现应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政府、社区组织要参与其中,居民以及有关的营利组织也应当参与其中,并构建各方发挥作用的协同机制,使各个主体能够各负其责,有效进行合作。如此不仅能够拓宽应急管理主体的范围,而且还能够降低政府权力的集中度,并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这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引导,通过政策倾斜以及其它等有关的途径吸引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可以从税收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优惠,使其积极参与到社区应急管理过程中。因为社区社会组织、营利组织等与群众的联系较为紧密,对社区的了解也较为深入,所以能够及时发现社区中的潜在隐患,并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之后快速反应,所以能够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有效性。
(二)不断提升预警能力
第一,城市应急管理机构要详细搜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信息,并关注城市水文、气象、环境、地质等自然灾害信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工作。同时,应急管理机构还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发布,提醒各个组织、居民等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第二,要构建科学的风险排查制度,建立预防风险的长效机制。要定期对风险进行排查,并做好各项信息的登记,构建对应的风险信息数据库,实时对风险进行监控,并做好准备工作。此外,还可以引导居民参与风险排查,尤其是在可能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进行系统排查,尽最大力量消除隐患。
(三)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首先,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健全能源物资、医药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为主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推动政府储备、家庭储备、社会组织储备等的全面结合,更好地保障突发事件救灾需要;其次,对城市应急避难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建设,根据城市的地形地貌、地理环境、居住人群等依托现有的公共设施开展应急建设,建立针对性的应急避护体系。还要对应急避难所中的疏散设备、无障碍通道以及居民安置等的规范管理,并对避难所划分为应急棚宿、应急救护等功能区,确保供电、供水、通信等的畅通。
参考文献
[1]李雪峰.健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研究[J].行政管理改革,2020(04):13-21.
[2]范维澄,霍红,杨列勋,翁文国,刘铁民,孟小峰.“非常规突发事件應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结题综述[J].中国科学基金,2018,32(03):297-305.
[3]康伟,杜蕾,曹太鑫.组织关系视角下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协同治理网络——基于“8·12天津港事件”的全网数据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18,15(02):141-152+160.
[4]李阳,李纲.应急决策情报体系:历史演进、内涵定位与发展思考[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39(04):8-13.
[5]陈能成,王晓蕾,肖长江,龚健雅.事件驱动的城市信息聚焦服务模型与系统[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5,40(12):1633-1638.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36)
关键词: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风险
一、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构建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的有效性,能够使城市有更高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推动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而小康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环境,但现有情况下我国很多城市面临的发展环境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不断增多,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一旦发生公共事件就会导致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并影响国家的顺利发展,因此必须要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二、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应急管理主体单一
当前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居委会成为了重要的社区管理部门,它们一方面需要发挥居民教育、管理等职能,另一方面需要承担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任务较重、压力较大,难以取得良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效果。根据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有关的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应当注重应急管理工作,在辖区内成立应急管理小组,以更好地负责本区域中的应急工作。但是因为社区居委会本质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所以在社区突发事件的处理、响应、预防等工作中都是由政府强制进行处理和安全的,居委会仅仅是被动行事。在整个突发事件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所承担的任务较为繁重,不仅不能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效率,而且不利于社区自治组织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管理作用。
(二)预警能力低下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离不开良好的预警体系,当前虽然我国很多城市都制定了针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在预测预警、工作机制、组织管理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有关的规定,但是这些预案很多时候并没有考虑城市现有的发展情况,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高,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很难起到良好的作用。还有很多城市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不完善,缺乏对社区隐患的评估,且风险预警不够全面,监测网络不健全,难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也影响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效果。
(三)应急保障能力不高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通常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涉及到的因素较多,破坏力较强,所以必须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设置科学的避难场所。但是当前我国很多城市在这方面做的都不够,例如没有构建专门的仓储设施、没有构建科学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且现有的消防设备老化严重,呼救装置以及照明器材等损坏严重,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难以起到良好的作用。还有一些城市没有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即便是部分城市建立了应急避难场所,但是并没有对其功能进行划定,所设定的指示标志较为模糊,且应急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并不齐备,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难以妥善安置居民。
三、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措施
(一)实现应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要想更好地开展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实现应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政府、社区组织要参与其中,居民以及有关的营利组织也应当参与其中,并构建各方发挥作用的协同机制,使各个主体能够各负其责,有效进行合作。如此不仅能够拓宽应急管理主体的范围,而且还能够降低政府权力的集中度,并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这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引导,通过政策倾斜以及其它等有关的途径吸引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可以从税收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优惠,使其积极参与到社区应急管理过程中。因为社区社会组织、营利组织等与群众的联系较为紧密,对社区的了解也较为深入,所以能够及时发现社区中的潜在隐患,并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之后快速反应,所以能够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有效性。
(二)不断提升预警能力
第一,城市应急管理机构要详细搜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信息,并关注城市水文、气象、环境、地质等自然灾害信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工作。同时,应急管理机构还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发布,提醒各个组织、居民等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第二,要构建科学的风险排查制度,建立预防风险的长效机制。要定期对风险进行排查,并做好各项信息的登记,构建对应的风险信息数据库,实时对风险进行监控,并做好准备工作。此外,还可以引导居民参与风险排查,尤其是在可能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进行系统排查,尽最大力量消除隐患。
(三)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首先,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健全能源物资、医药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为主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推动政府储备、家庭储备、社会组织储备等的全面结合,更好地保障突发事件救灾需要;其次,对城市应急避难基础设施进行科学建设,根据城市的地形地貌、地理环境、居住人群等依托现有的公共设施开展应急建设,建立针对性的应急避护体系。还要对应急避难所中的疏散设备、无障碍通道以及居民安置等的规范管理,并对避难所划分为应急棚宿、应急救护等功能区,确保供电、供水、通信等的畅通。
参考文献
[1]李雪峰.健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研究[J].行政管理改革,2020(04):13-21.
[2]范维澄,霍红,杨列勋,翁文国,刘铁民,孟小峰.“非常规突发事件應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结题综述[J].中国科学基金,2018,32(03):297-305.
[3]康伟,杜蕾,曹太鑫.组织关系视角下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协同治理网络——基于“8·12天津港事件”的全网数据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18,15(02):141-152+160.
[4]李阳,李纲.应急决策情报体系:历史演进、内涵定位与发展思考[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39(04):8-13.
[5]陈能成,王晓蕾,肖长江,龚健雅.事件驱动的城市信息聚焦服务模型与系统[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15,40(12):1633-1638.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