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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黄河凌灾是黄河下游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简要分析了济南黄河凌汛产生的原因,概述了济南黄河防凌形势,应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关键词] 黄河凌汛 防御措施
1.黄河防凌概况
1.1 凌汛灾害
凌汛是黄河四汛(桃汛、伏汛、秋汛、凌汛)之一,是黄河下游严重的自然灾害,历史上曾以决口频繁,难以防治而闻名,从1883~1936年的53年中,山东省有21年凌汛决口,平均五年两决口。其中济南河段共有17次决口。建国以来的凌灾也比较严重,据统计,1949~2011年的62年间,山东省河道有58年封冻,有8年9次发生较为严重凌情(1951、1955、1956、1957、1969、1970、1973和1979年);1968年冰量最多达1.42亿立方米;1969年黄河下游封冻最上界到郑州花园口,长703公里。在发生严重凌情的年份,造成局部河段水位壅高,滩区漫滩,堤防出现坍塌、管涌、渗水等严重险情。如1969年凌汛,因天桥区老徐庄险工插塞冰坝,河道水位迅速上涨,造成凌水进滩,平阴、长清两县区黄河滩区大面积受淹。1986年1月章丘市刘家园河段封冰阻水,洪水漫滩,发生顺堤行洪险情,造成较大损失。
1.2凌汛成因
黄河下游凌汛是由河道的特定地理位置决定的,属于不稳定封冻河道,冰凌成灾取决于气温热力条件、水流动力条件、河道边界条件及风力风向等多种因素。
从地理位置条件看,黄河下游河道呈西南向东北流向,山东黄河河道上界位于北纬34度50分,黄河入海口位于北纬38度00分,河段两端相差3度10分。
从河道气温热力条件看,冬季气温上暖下寒,温差较大,上段河道封冻晚、开河早、冰层薄、封冻时间短;下段河道封冻早、开河晚、冰层厚、封冻时间长。在上段冰层解冻开河、冰水齐下时,下段冰层仍较坚固,容易导致冰凌阻塞,严重时形成冰坝,造成河道水位迅速上涨,形成严重凌洪。
从水流动力条件看,黄河下游封冻期流量较小,封冻冰盖较低,冰下过流能力小,开河期冰下蓄水量自上而下沿程释放,流量逐渐增大,容易形成水鼓冰开的“武开河”。
从河道边界条件看,黄河下游上段河道宽浅,下段河道狭窄、多弯,封、开河期间下游极易出现冰凌卡塞,形成冰塞、冰坝,造成凌汛灾害。
1.3易形成冰坝的主要河段
济南市自12月至次年2月平均气温为-30C,最低气温为-190C(1953年1月17日),年平均结冰日为86.7天。封冰厚度一般为0.3-0.4米。济南市所辖河道弯曲狭窄,且有5处易卡冰河段。一是平阴县外山河段,河面宽仅320米至350米;二是长清区桃园至董苗河段,属于“S”型弯道且连续弯曲,行冰易靠右岸插封;三是槐荫区北店子险工至历城区盖家沟险工河段,险工对峙,河槽弯曲,急弯多,特别是老徐庄险工处易插塞形成冰坝;四是章丘市胡家岸险工至刘家园险工河段,封冰阻水时壅水高,影响范围广;五是济阳县戴家庄至张辛险工,为坐弯顶冲河段,且多长坝阻冰,形成凌洪的可能性较大。
2.济南黄河防凌形势
人民治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沿黄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黄河防凌工作,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初步建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加强了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彻底改变了黄河下游历史上凌汛期“五年两决口”的严峻局面。
但是,黄河凌汛影响因素多,突发性强,难预测,难抢护,抢险难度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凌汛出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将越来越大。加上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方面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济南市黄河凌汛威胁依然严重。
2.1热力条件
黄河下游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已连续发生二十多年的暖冬天气,近几年异常天气、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冬季气温可能由暖转冷。
2.2水流条件
虽然小浪底水库能有效控制下泄流量,但近年来,黄河下游冬季引黄流量明显加大,且受天气影响引黄流量变幅较大,易引起河道流量聚变。为确保防凌安全,今年黄河防总确定山东省利津站封河流量控制在300立方米每秒左右。凌汛期既要确保防凌安全,又要保证沿黄工农业用水,黄河下游防凌调度难度明显增大。特别是济南以上河段引黄闸口较多,且引水量较大,如遇强冷空气侵袭,引黄渠道极易发生卡冰,甚至发生渠道决口,一旦停止引水,将导致济南河段河道流量陡增,有可能引发“武开河”,甚至出现局部漫滩,发生局部凌灾。小浪底水库距济南河道较远,当出现突发凌情时,即使小浪底水库立即关闸断流,仅数百公里河槽内数亿立方米的蓄水,也可能导致凌情进一步加剧。
2.3河道边界条件
河道狭窄弯曲,易卡冰壅水边界条件并未改变,并且河道内浮桥的增加,增大了防凌的难度。虽然经过多次调水调沙,下游河道得到有效冲刷,但槽高、滩低、堤根洼、堤外更低的“二级悬河”不利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凌汛期河道水位表现较高,变化快,易卡冰壅水,漫滩机遇仍然很大,小凌水也可酿成大灾害。一旦凌水漫滩,不仅滩区群众损失巨大,也将危及堤防安全。
2.4防洪工程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济南市黄河防洪工程尚有80余段险工坝岸需要加固、改建;控导工程存在诸多问题;新修工程多未经大洪水考验,容易出险。一旦形成“冰坝”,势必严重威胁工程安全。
3.济南黄河凌汛防御措施
3.1 明确防凌责任
黄河防凌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负总责。市防指在黄河防总、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市的黄河防凌工作。市防指黄河防办负责全市黄河防凌的日常工作。当发生重大险情、分滞凌洪或实施冰凌爆破时,市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沿黄各县(市)区防指,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黄河防凌的组织指挥,各县(市)区黄河防办负责本辖区黄河防凌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防凌抢险人员、物资的调度,按照《山东省黄河防凌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紧急情况下可边行动、边报告。
3.2 加强黄河防凌队伍建设
黄河防凌队伍由黄河专业队伍、群众队伍、解放军和武警支援黄河防凌部队三部分组成。
(1)黄河专业队伍。济南黄河职工是防凌的技术骨干力量,担负着水情与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冰凌观测、冰凌爆破、工程防守与抢险和群众队伍防凌抢险技术指导等任务。每个县(市)区黄河河务部门各组建1支黄河专业抢险队兼爆破队,做好随时抢险的准备。
(2)群众防凌队伍。群众防凌队伍是黄河防凌的主力军,每年全市组织防凌队伍4万余人,由一线群众防汛队伍组成,主要负责堤线防守、防洪工程查险、抢险、料物运输及滩区群众迁移安置。根据承担任务的不同,分为基干班、抢险队、护闸队等。
(3)驻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黄河防凌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重点河段、重大险情抢险,行洪障碍及冰凌爆破、滩区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各级黄河防办要及时向值班部队通报凌情,预筹应急方案,配合部队完成黄河防凌工作。
3.3加强凌情观测和预报
凌情观测是防凌的依据。在冬季防凌季节要加强领导组织,各水文、水位站和各冰凌观测组按《山东黄河冰凌观测规定》要求进行测报,发现冰凌堆积或有封河迹象,及时逐级上报。封冻发展期要重点掌握封冻地点、段数、长度、冰厚及冰水漫滩的地点、时间、范围、堤根水深、受灾人口等情况,并按时上报。各级黄河防办要及时掌握天气、水情、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凌情观测分析工作,并按上级要求适时进行冰凌普查。当出现“武开河”时,组织机动观测组跟踪开河水头,详细掌握开河情况,及时汇报,据情提出处置措施,防止卡冰壅水。
3.4认真做好清障及浮桥防凌工作
清除行洪障碍,按水利部《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和黄河防总《黄河中下游浮桥度汛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河河务局部门成立由水政、各浮桥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浮桥防凌领导小组,及时拆除浮桥,确保行凌畅通。
3.5冰凌爆破队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各冰凌爆破队要按照《山东黄河凌汛爆冰操作规程》和《山东黄河防凌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配齐爆破器材和安全用品,时刻准备参加爆冰作业。如出现水鼓冰开,形成冰坝,引发凌灾时,各冰凌爆破队要周密组织,按照上级指令组织好爆冰作业。各基干班、抢险队应加强防凌抢险技术培训和演习,爆破队要进行实战爆破演练,为开河爆破做好充分准备。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4.1组织保障
沿黄各级防指加强领导,明确落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沿黄各级防指凌汛期要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好人员值班,按防凌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各级黄河防办要当好行政首长的参谋和助手,掌握凌情动态,并及时向行政首长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指挥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
4.2物资保障
防凌物资按照国家、集体和群众三结合的原则,备足备齐。国家常备防凌料物和专用工器具,由黄河河务部门储备和调运。常备料物不足的,由各级防指负责筹集和运送。机关、团体和群众备料按照“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在凌汛前落实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由各级防指紧急调用。在紧急情况下,可就地征用单位或群众一切可适用于抢险的物资用于抢险。使用炸药、雷管等防凌爆破器材,应逐级申请,并由省黄河防办统一调运。
4.3交通保障
防凌交通运输车辆,正常情况下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在防凌紧急期,为了满足防凌抢险需要,各级防指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权调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用于运输防凌抢险人员、物资以及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交通、公安部门要保证道路畅通,维持运输秩序,保证防凌抢险和物资运输的车辆优先通行。
4.4通信保障
凌汛期信息部门要坚持一般服从紧急,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一切服从防凌的原则。黄河通信实行黄河专网和公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防凌指挥调度、汛情传递以及上防部队与防汛指挥部门的通信畅通。参加防凌抢险单位内部的通信自行解决,在汛情紧急情况下,各级防指可责成信息部门临时组织通信网络,必要时调用其它行业的信息系统为防凌抢险服务。
总之,凌汛期凌洪变化迅速复杂,险情突然,预测难度大,预想不到的情况随时都会发生。因此,在实际防凌工作中,广大沿黄干部群众一定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黄河防凌安全,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黄河水利委员会编《防汛抢险技术》.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
[2]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大事记》.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
[关键词] 黄河凌汛 防御措施
1.黄河防凌概况
1.1 凌汛灾害
凌汛是黄河四汛(桃汛、伏汛、秋汛、凌汛)之一,是黄河下游严重的自然灾害,历史上曾以决口频繁,难以防治而闻名,从1883~1936年的53年中,山东省有21年凌汛决口,平均五年两决口。其中济南河段共有17次决口。建国以来的凌灾也比较严重,据统计,1949~2011年的62年间,山东省河道有58年封冻,有8年9次发生较为严重凌情(1951、1955、1956、1957、1969、1970、1973和1979年);1968年冰量最多达1.42亿立方米;1969年黄河下游封冻最上界到郑州花园口,长703公里。在发生严重凌情的年份,造成局部河段水位壅高,滩区漫滩,堤防出现坍塌、管涌、渗水等严重险情。如1969年凌汛,因天桥区老徐庄险工插塞冰坝,河道水位迅速上涨,造成凌水进滩,平阴、长清两县区黄河滩区大面积受淹。1986年1月章丘市刘家园河段封冰阻水,洪水漫滩,发生顺堤行洪险情,造成较大损失。
1.2凌汛成因
黄河下游凌汛是由河道的特定地理位置决定的,属于不稳定封冻河道,冰凌成灾取决于气温热力条件、水流动力条件、河道边界条件及风力风向等多种因素。
从地理位置条件看,黄河下游河道呈西南向东北流向,山东黄河河道上界位于北纬34度50分,黄河入海口位于北纬38度00分,河段两端相差3度10分。
从河道气温热力条件看,冬季气温上暖下寒,温差较大,上段河道封冻晚、开河早、冰层薄、封冻时间短;下段河道封冻早、开河晚、冰层厚、封冻时间长。在上段冰层解冻开河、冰水齐下时,下段冰层仍较坚固,容易导致冰凌阻塞,严重时形成冰坝,造成河道水位迅速上涨,形成严重凌洪。
从水流动力条件看,黄河下游封冻期流量较小,封冻冰盖较低,冰下过流能力小,开河期冰下蓄水量自上而下沿程释放,流量逐渐增大,容易形成水鼓冰开的“武开河”。
从河道边界条件看,黄河下游上段河道宽浅,下段河道狭窄、多弯,封、开河期间下游极易出现冰凌卡塞,形成冰塞、冰坝,造成凌汛灾害。
1.3易形成冰坝的主要河段
济南市自12月至次年2月平均气温为-30C,最低气温为-190C(1953年1月17日),年平均结冰日为86.7天。封冰厚度一般为0.3-0.4米。济南市所辖河道弯曲狭窄,且有5处易卡冰河段。一是平阴县外山河段,河面宽仅320米至350米;二是长清区桃园至董苗河段,属于“S”型弯道且连续弯曲,行冰易靠右岸插封;三是槐荫区北店子险工至历城区盖家沟险工河段,险工对峙,河槽弯曲,急弯多,特别是老徐庄险工处易插塞形成冰坝;四是章丘市胡家岸险工至刘家园险工河段,封冰阻水时壅水高,影响范围广;五是济阳县戴家庄至张辛险工,为坐弯顶冲河段,且多长坝阻冰,形成凌洪的可能性较大。
2.济南黄河防凌形势
人民治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沿黄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黄河防凌工作,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初步建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加强了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彻底改变了黄河下游历史上凌汛期“五年两决口”的严峻局面。
但是,黄河凌汛影响因素多,突发性强,难预测,难抢护,抢险难度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凌汛出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将越来越大。加上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方面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济南市黄河凌汛威胁依然严重。
2.1热力条件
黄河下游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已连续发生二十多年的暖冬天气,近几年异常天气、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冬季气温可能由暖转冷。
2.2水流条件
虽然小浪底水库能有效控制下泄流量,但近年来,黄河下游冬季引黄流量明显加大,且受天气影响引黄流量变幅较大,易引起河道流量聚变。为确保防凌安全,今年黄河防总确定山东省利津站封河流量控制在300立方米每秒左右。凌汛期既要确保防凌安全,又要保证沿黄工农业用水,黄河下游防凌调度难度明显增大。特别是济南以上河段引黄闸口较多,且引水量较大,如遇强冷空气侵袭,引黄渠道极易发生卡冰,甚至发生渠道决口,一旦停止引水,将导致济南河段河道流量陡增,有可能引发“武开河”,甚至出现局部漫滩,发生局部凌灾。小浪底水库距济南河道较远,当出现突发凌情时,即使小浪底水库立即关闸断流,仅数百公里河槽内数亿立方米的蓄水,也可能导致凌情进一步加剧。
2.3河道边界条件
河道狭窄弯曲,易卡冰壅水边界条件并未改变,并且河道内浮桥的增加,增大了防凌的难度。虽然经过多次调水调沙,下游河道得到有效冲刷,但槽高、滩低、堤根洼、堤外更低的“二级悬河”不利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凌汛期河道水位表现较高,变化快,易卡冰壅水,漫滩机遇仍然很大,小凌水也可酿成大灾害。一旦凌水漫滩,不仅滩区群众损失巨大,也将危及堤防安全。
2.4防洪工程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济南市黄河防洪工程尚有80余段险工坝岸需要加固、改建;控导工程存在诸多问题;新修工程多未经大洪水考验,容易出险。一旦形成“冰坝”,势必严重威胁工程安全。
3.济南黄河凌汛防御措施
3.1 明确防凌责任
黄河防凌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负总责。市防指在黄河防总、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市的黄河防凌工作。市防指黄河防办负责全市黄河防凌的日常工作。当发生重大险情、分滞凌洪或实施冰凌爆破时,市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
沿黄各县(市)区防指,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黄河防凌的组织指挥,各县(市)区黄河防办负责本辖区黄河防凌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防凌抢险人员、物资的调度,按照《山东省黄河防凌管理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紧急情况下可边行动、边报告。
3.2 加强黄河防凌队伍建设
黄河防凌队伍由黄河专业队伍、群众队伍、解放军和武警支援黄河防凌部队三部分组成。
(1)黄河专业队伍。济南黄河职工是防凌的技术骨干力量,担负着水情与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冰凌观测、冰凌爆破、工程防守与抢险和群众队伍防凌抢险技术指导等任务。每个县(市)区黄河河务部门各组建1支黄河专业抢险队兼爆破队,做好随时抢险的准备。
(2)群众防凌队伍。群众防凌队伍是黄河防凌的主力军,每年全市组织防凌队伍4万余人,由一线群众防汛队伍组成,主要负责堤线防守、防洪工程查险、抢险、料物运输及滩区群众迁移安置。根据承担任务的不同,分为基干班、抢险队、护闸队等。
(3)驻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黄河防凌的突击力量,主要承担重点河段、重大险情抢险,行洪障碍及冰凌爆破、滩区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各级黄河防办要及时向值班部队通报凌情,预筹应急方案,配合部队完成黄河防凌工作。
3.3加强凌情观测和预报
凌情观测是防凌的依据。在冬季防凌季节要加强领导组织,各水文、水位站和各冰凌观测组按《山东黄河冰凌观测规定》要求进行测报,发现冰凌堆积或有封河迹象,及时逐级上报。封冻发展期要重点掌握封冻地点、段数、长度、冰厚及冰水漫滩的地点、时间、范围、堤根水深、受灾人口等情况,并按时上报。各级黄河防办要及时掌握天气、水情、凌情发展变化,做好凌情观测分析工作,并按上级要求适时进行冰凌普查。当出现“武开河”时,组织机动观测组跟踪开河水头,详细掌握开河情况,及时汇报,据情提出处置措施,防止卡冰壅水。
3.4认真做好清障及浮桥防凌工作
清除行洪障碍,按水利部《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和黄河防总《黄河中下游浮桥度汛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河河务局部门成立由水政、各浮桥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浮桥防凌领导小组,及时拆除浮桥,确保行凌畅通。
3.5冰凌爆破队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各冰凌爆破队要按照《山东黄河凌汛爆冰操作规程》和《山东黄河防凌管理规定》,落实岗位责任,配齐爆破器材和安全用品,时刻准备参加爆冰作业。如出现水鼓冰开,形成冰坝,引发凌灾时,各冰凌爆破队要周密组织,按照上级指令组织好爆冰作业。各基干班、抢险队应加强防凌抢险技术培训和演习,爆破队要进行实战爆破演练,为开河爆破做好充分准备。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4.1组织保障
沿黄各级防指加强领导,明确落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防汛职责。沿黄各级防指凌汛期要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好人员值班,按防凌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各级黄河防办要当好行政首长的参谋和助手,掌握凌情动态,并及时向行政首长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指挥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
4.2物资保障
防凌物资按照国家、集体和群众三结合的原则,备足备齐。国家常备防凌料物和专用工器具,由黄河河务部门储备和调运。常备料物不足的,由各级防指负责筹集和运送。机关、团体和群众备料按照“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在凌汛前落实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由各级防指紧急调用。在紧急情况下,可就地征用单位或群众一切可适用于抢险的物资用于抢险。使用炸药、雷管等防凌爆破器材,应逐级申请,并由省黄河防办统一调运。
4.3交通保障
防凌交通运输车辆,正常情况下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在防凌紧急期,为了满足防凌抢险需要,各级防指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权调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用于运输防凌抢险人员、物资以及群众的迁安救护等。交通、公安部门要保证道路畅通,维持运输秩序,保证防凌抢险和物资运输的车辆优先通行。
4.4通信保障
凌汛期信息部门要坚持一般服从紧急,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一切服从防凌的原则。黄河通信实行黄河专网和公网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防凌指挥调度、汛情传递以及上防部队与防汛指挥部门的通信畅通。参加防凌抢险单位内部的通信自行解决,在汛情紧急情况下,各级防指可责成信息部门临时组织通信网络,必要时调用其它行业的信息系统为防凌抢险服务。
总之,凌汛期凌洪变化迅速复杂,险情突然,预测难度大,预想不到的情况随时都会发生。因此,在实际防凌工作中,广大沿黄干部群众一定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黄河防凌安全,确保滩区群众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黄河水利委员会编《防汛抢险技术》.黄河水利出版社.2000.
[2]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大事记》.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