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一轮的申报制度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还增加了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责任追究方式。
自从2010年底在一次广东省监督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得知广东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要“动真格”后,在机关工作的处级干部王健生(化名)就开始盘算着怎样把家中的第二套房子“转到儿子名下去”。
2011年1月起,广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人人收到一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自己的收入、房产、投资、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一填表。其间,流行着一句玩笑话:“有三套房子的赶紧卖!”
官员申报家庭财产,真的开始了吗?瞒报、不报真实情况的会被调整工作岗位,甚至免职吗?干部家庭财产申报何时公开?记者就此走访了相关人士。
白纸黑字的存档
王健生拿到的表格里,要求填写两大类资料。一类是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类是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其中包括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等14类小项。
王健生家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住,在自己名下;一套给儿子住,在妻子名下。儿子前年大学毕业,已经工作两年,为了减轻孩子的压力,老两口早在几年前就物色好一套房子,等儿子一参加工作就给他住。但是当时为了方便申请住房贷款,房产证上填了妻子的名字。
现在一填表,王健生发现有麻烦了。他仔细研读了文件,发现“房产”指的是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而“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那么,在“房产”一栏,他就必须填写两套房子,而且还要注明房产来源和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及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产权性质。
王健生琢磨着,如果把房产证改为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就不用填写两套房产了。
“房产、投资、股票、基金、保险这些情况一旦报告了,备案了,白纸黑字地存在那里。如果哪天一不小心被人告了,纪检部门就可以根据这个报告事项去调查。”王健生说,“所以,抱着‘能少报的尽量少报,能不报的尽量不报’心态的人还不在少数”。
“通过这种心态,一方面可以看出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已产生了威慑力,好比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剑,让干部有所顾虑,有所担忧。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报告个人事项的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把重点放在监督落实上。”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姚华松博士说。
不断前行的探索
事实上,记者从广东省纪委有关部门了解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广东已在省卫生厅、广晟集团、天河区等几个单位开展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试点工作。
实际上,早在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国家又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全国处级以上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某省直机关工作的刘勇(化名)处长回忆说:“这几年每年年初都要填一张表,也是有关个人事项的情况报告,但没有‘房产、投资’等栏目。今年的表格内容有了一些新变化。我感觉,要求填报的东西多了,要求严了。”
这种变化,源自中央对近几年民众对官员财产申报热盼的回应。
2010年7月,国家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报告事项、报告范围、追究办法等多方面有了新突破。广东省紧随其后展开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试点工作。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财产申报在程序上也更加规范了。填写好表格后,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然后盖上密封章,由所在党委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备案。”
备案之后,并不意味着报告石沉大海。一旦接到有关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广东省各地对干部财产申报也在不断探索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深圳市规定,在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拟任人选期间,考察对象应如实申报个人房产、投资等财产状况,凡发现有意隐瞒且情节较严重的,取消其拟任用资格;已经任命的,撤销任命。
2011年3月25日,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在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州将逐步实行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度。此举的意义,在于突破仅限于处级以上干部申报的规定,把申报主体的干部群体扩大至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这其中,包括了科级“一把手”。
更加深层的期待
此次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未涉及到“公开”的话题。如何公开?公开到哪一步?还未提及。
其实官员财产申报之所以成为热词,民众最关心的还是“向谁公开”和“公开的程度”。姚华松认为,由于仅仅限于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而最有力的监督——民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却缺位,因此此前的官员财产申报的实际意义并不显著。
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士透露:“未来推广开来,公开的方式可能是从副处长到处长,到副局长,再到局长,层层审批,先部门内部监督,最后再将申报结果交给纪检部门。”
此外,他认为,目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虽然做足了备案等程序,“有案可查”,但是对干部监督的力度还是不够。
假设一个干部有几套房产都挂在家属名下,隐瞒不报,那么在现有制度下,只有等到有人举报他,纪检监察部门才会介入调查。如果房产管理部门、银行系统能与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话,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就可以直接查出这个干部填的材料到底属不属实,从而真正发挥威慑力。
同时,他还指出,目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不要求填“个人银行存款”,只要求填“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这就是一些干部想到要卖房的直接原因,因为把房卖掉变成现金存到银行是不用报告的。”
“申报是第一步。虚假申报谁来查实,要怎样处罚,这是第二步。关键在第二步。”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倪星说,如果没有对虚假申报的严厉问责,以及对官员财产状况的严密监控,绝大多数官员不可能主动如实申报,新的制度将被新的“潜规则”架空。
自从2010年底在一次广东省监督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得知广东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要“动真格”后,在机关工作的处级干部王健生(化名)就开始盘算着怎样把家中的第二套房子“转到儿子名下去”。
2011年1月起,广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人人收到一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自己的收入、房产、投资、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一填表。其间,流行着一句玩笑话:“有三套房子的赶紧卖!”
官员申报家庭财产,真的开始了吗?瞒报、不报真实情况的会被调整工作岗位,甚至免职吗?干部家庭财产申报何时公开?记者就此走访了相关人士。
白纸黑字的存档
王健生拿到的表格里,要求填写两大类资料。一类是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类是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其中包括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等14类小项。
王健生家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住,在自己名下;一套给儿子住,在妻子名下。儿子前年大学毕业,已经工作两年,为了减轻孩子的压力,老两口早在几年前就物色好一套房子,等儿子一参加工作就给他住。但是当时为了方便申请住房贷款,房产证上填了妻子的名字。
现在一填表,王健生发现有麻烦了。他仔细研读了文件,发现“房产”指的是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而“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那么,在“房产”一栏,他就必须填写两套房子,而且还要注明房产来源和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及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产权性质。
王健生琢磨着,如果把房产证改为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就不用填写两套房产了。
“房产、投资、股票、基金、保险这些情况一旦报告了,备案了,白纸黑字地存在那里。如果哪天一不小心被人告了,纪检部门就可以根据这个报告事项去调查。”王健生说,“所以,抱着‘能少报的尽量少报,能不报的尽量不报’心态的人还不在少数”。
“通过这种心态,一方面可以看出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已产生了威慑力,好比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剑,让干部有所顾虑,有所担忧。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报告个人事项的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把重点放在监督落实上。”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姚华松博士说。
不断前行的探索
事实上,记者从广东省纪委有关部门了解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广东已在省卫生厅、广晟集团、天河区等几个单位开展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试点工作。
实际上,早在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国家又发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全国处级以上干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某省直机关工作的刘勇(化名)处长回忆说:“这几年每年年初都要填一张表,也是有关个人事项的情况报告,但没有‘房产、投资’等栏目。今年的表格内容有了一些新变化。我感觉,要求填报的东西多了,要求严了。”
这种变化,源自中央对近几年民众对官员财产申报热盼的回应。
2010年7月,国家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报告事项、报告范围、追究办法等多方面有了新突破。广东省紧随其后展开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试点工作。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财产申报在程序上也更加规范了。填写好表格后,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然后盖上密封章,由所在党委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备案。”
备案之后,并不意味着报告石沉大海。一旦接到有关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广东省各地对干部财产申报也在不断探索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深圳市规定,在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拟任人选期间,考察对象应如实申报个人房产、投资等财产状况,凡发现有意隐瞒且情节较严重的,取消其拟任用资格;已经任命的,撤销任命。
2011年3月25日,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在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州将逐步实行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度。此举的意义,在于突破仅限于处级以上干部申报的规定,把申报主体的干部群体扩大至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这其中,包括了科级“一把手”。
更加深层的期待
此次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未涉及到“公开”的话题。如何公开?公开到哪一步?还未提及。
其实官员财产申报之所以成为热词,民众最关心的还是“向谁公开”和“公开的程度”。姚华松认为,由于仅仅限于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而最有力的监督——民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却缺位,因此此前的官员财产申报的实际意义并不显著。
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士透露:“未来推广开来,公开的方式可能是从副处长到处长,到副局长,再到局长,层层审批,先部门内部监督,最后再将申报结果交给纪检部门。”
此外,他认为,目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虽然做足了备案等程序,“有案可查”,但是对干部监督的力度还是不够。
假设一个干部有几套房产都挂在家属名下,隐瞒不报,那么在现有制度下,只有等到有人举报他,纪检监察部门才会介入调查。如果房产管理部门、银行系统能与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话,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就可以直接查出这个干部填的材料到底属不属实,从而真正发挥威慑力。
同时,他还指出,目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不要求填“个人银行存款”,只要求填“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这就是一些干部想到要卖房的直接原因,因为把房卖掉变成现金存到银行是不用报告的。”
“申报是第一步。虚假申报谁来查实,要怎样处罚,这是第二步。关键在第二步。”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倪星说,如果没有对虚假申报的严厉问责,以及对官员财产状况的严密监控,绝大多数官员不可能主动如实申报,新的制度将被新的“潜规则”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