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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国际头痛委员会(HIS)根据Sjaastad(1983)标准提出颈源性头痛(CEH)诊断标准,HIS分类委员会又颁布了CEH的分类标准,CEH在临床上得到承认[1].我院从2000年1月~2001年12月对疼痛门诊符合诊断标准[2]并方便随访的96例CEH患者,随机分为针刀治疗组和牵引针灸组进行对照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