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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阿俊的时候,他还不是手眼通天、掌管八荒神祇的天帝。他就是一个臭小子,搅了我美好姻缘的臭小子。
我们摇山鸾族有个习俗,在合欢花盛开的时节,雄鸟在雌鸟面前抖擞羽毛,蹁跹起舞,以示倾慕。说白了就是求偶。每当这个时候,摇山就会上演万鸟同舞、彩羽纷飞的盛况。而那些天生油光水滑、毛色靓丽的鸾鸟往往占尽了便宜,有几个甚至几十个雄鸟围着她们跳舞,羡煞旁人。
不幸的是,我不在其列。我天生不是一只漂亮的鸾鸟,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枉生了五色羽毛,却是黑、褐、灰、蓝、青这样偏暗的颜色,搭配在一起怪怪的,不似其他鸾鸟那般艳丽出众。
我等了三个清晨外加三个黄昏,终于等来一只眼光独到的雄鸟看上我,肯在我面前跳舞。我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这下子,阿娘总算不用再为我的终身大事发愁了。我立刻展开翅膀予以回应。
然,天不遂人愿。一只獐子横冲直撞地跑了出来,将我们撞了个趔趄。一支追风箭紧随其后,“嗖”一声穿过獐子颈部,将它牢牢钉死在了树干上。等我反应过来时,不出意料地,雄鸟已经被吓跑了。
一个满头银发的少年兴冲冲地跑到树下,取下獐子,一脸得意之色:“啧,本天神箭法又精进了。”转身看到浑身羽毛根根倒立的我,“妈呀,哪里来的一只大丑鸟?”
我怒不可遏:“你才是大丑鸟,你们全家都是大丑鸟!”他被我骂得一愣,继而又嘲讽地一笑:“长得丑也就算了,脾气还不好,真是没救了。”
这该死的男人,还敢笑!我火冒三丈,张开长长的喙,在他的胳膊上啄了一口。这一啄竟然啄下一块肉来,“咕噜”一声,顺着喉咙就滑进我肚子里了。我瞠目结舌,与捂着伤口一脸不敢置信的少年大眼瞪小眼。
突然,胸腔里似有一团火焰燃烧起来,我痛苦不已,发出凄厉的哀鸣。仿佛被人拔光了羽毛,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疼得撕心裂肺。
一团柔和的淡金色光芒将我笼罩,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当光芒渐渐敛去,我发现我身上的羽毛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光洁如细瓷般的肌肤。碧绫裙子,碧绫衫子,我竟然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人类女子!
这就是我与阿俊相识的经过。我误食他一块神仙肉,道行陡增数千年,得以化为人形。
我一直觉得遇见他是我一生最大的幸事,直到后来才明白,好的开始并不一定意味着有好的结局,兰因絮果,屡见不鲜。阿俊他,是我毕生劫难的开始。
傍晚,银月洒辉,篝火熊熊。阿俊坐在金合欢树下,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孔宛若蒙上了一层寒冰,面无表情。我殷勤地割了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獐子肉递过去:“神仙哥哥,吃肉!”他冷哼一声:“你倒是嘴甜,合着被啄去一块肉的不是你。”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委屈地咕哝,“反正我都吃下去了,又不能再吐出来,权当我欠你一个人情。俗话说以形补形,来,把肉吃了,说不定明天神仙哥哥你那块肉就长回来了。”“别叫我神仙哥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獐子肉,“我有名字,叫帝俊,你可以叫我阿俊。”
“好啊阿俊。”我笑容如花地凑到他跟前。他戒备地退开一步,生怕我能吃他似的,沉默了一阵儿,他问我:“你叫什么?”这个问题可难住我了,我低头摆弄着衣角:“我没名字,你随便叫我什么都行……”他喃喃低语:“干脆我给你起一个好了,叫什么呢……”抬头望了一会儿明月,“碧泱,就叫碧泱吧!”从碧泱开始,有了一切。
阿俊无父无母,是天地灵气自然凝聚而成的神,诞生于九品莲花之中。据说他出生的那一天北荒的天空升起万道霞光,璀璨夺目。五彩祥鸟更是不远万里从海外的瀛洲飞来,久久盘桓不去。这一切让我羡慕不已。
不过,阿俊说了,我是他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以后凡是有什么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开口,不用客气。我记住了这句话,大事小情总喜欢麻烦他。例如找他帮我教训那只总爱以欺负我为乐的秃鹫妖,让枯死的跳跳草起死回生,让天降流星雨,摇山从此不再有冬天等等。
直到有一次,我让他将山上的金合欢全部变成红色,他终于不耐烦了:“碧泱,天生万物而平等,人家就是金色的,你偏要让它变成红色,凡事处处以你的喜好为先,不觉得太自私了吗?”
我恼他说我自私:“什么平等,哪里来的平等,你生而为神,法力无边,而我呢,我就是一只随时可以被你碾死的小鸾鸟。这公平吗?”我愤愤不平,“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你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如今却连这点儿小事都不答应,你就是个大骗子!”
“碧泱。”他语重心长地道,“若是你遭遇危难,我当然愿意赴汤蹈火。可你也该善解人意一点儿,不能没完没了地总拿这些无聊的小事烦我。”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明事理而且还很烦人喽?”对牛弹了半天琴,他不免有点儿泄气,一改温柔腔调,不轻不重“嗯”了一声。水汽涌上眼底,我转身就走,他竟没追来。
整整一夜,我都在生闷气。清晨的时候,我躲在谷底发呆,却见其他鸾鸟争先恐后地纷纷飞上谷顶。交好的姐妹招呼我:“碧泱,傻愣着干吗?听说山顶的金合歡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红色,快来看呀。”
我展开羽翼,飞凌苍穹。从高处鸟瞰下去,只见漫山遍野的嫣红,如黄昏时天边灿烂的云锦。我降落在经常和阿俊见面的幽月潭旁,阿俊坐在潭边吹着古笛,绒球一样的合欢花旋转着飘落在他的肩头,摇曳生姿,美不胜收。我幻化成白衣绯裳的少女,坐在他的身旁。
一曲终了,他收起玉笛,递过来一只芳香四溢的水梨。我接过,张大嘴咬了一口,他也拿起一只来吃。碧蓝的天空下,绿树亭亭如盖,梨子甘甜可口。我们,就这样心照不宣地和好了。
白云苍狗,时间过得极快。转眼阿爹阿娘俱已作古,这世间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
那几日我情绪极其低落,阿俊变着花样讨我开心,为了不辜负他的一片心意,我只好勉强一笑。谁知,却惹得他眉头大皱:“算了,不想笑就别笑了,比哭都难看。”
他仰躺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一脸嫌弃的表情。我说:“你没有父母亲人,不懂得生离死别的滋味,等有朝一日你体会到了我的感受,便能理解我为什么不开心了。”他把手搭在眉骨上,遮住刺眼的日光,也不知听进去我的话没有。半晌,问道:“那你也会死吗?” “当然了。我们鸾鸟寿命短,只有五百年,我今年二百七十一岁了,再过个一二百年恐怕这世上就没我了。”我转头笑嘻嘻地问他,“到时候你会为我难过吗?也不用难过得特别厉害,伤心个三五天我就很满足啦。”
这个问题他没有回答我,第二天他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张纸条,说是去昆仑山散心,叫我勿念。我把纸条揉搓成一团掷到地上,大骂他是个浑蛋,出去玩都不带我。我整整郁闷了三天,发誓等他回来一定要将他大骂一顿。然而等他真的回来了,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
夕阳斜照,黄昏的光芒柔和而不失绚丽。阿俊逆光站在洞口,满身鲜血,面容疲惫。看到这一幕的我大惊,急急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他,连声询问:“阿俊你这是怎么了?谁打伤了你?”
“傻丫头,我没事。”没心没肺的他勾起嘴角,冲我浅浅一笑,展开手心,“你看,这是什么?”入眼处,一颗鹅蛋大小的珠子腻白如玉,莹莹生光。我不解其意:“这是什么呀?”“这是混沌珠。碧泱,你不会死了。”说完这句话,他两眼一闭,倒在了我的臂弯中。
混沌珠生于混沌兽腹中,乃八荒十大灵珠之首,非但可起死回生,还可令人永生不死。这也是为什么上古巨兽混沌一直能从上古时代活到今天的原因。但据传,混沌兽庞大无比,一眼望去足有一座小山那么大,且神力如恣意汪洋的大海,深不可测。想到阿俊居然为了我去招惹那么可怕的一个怪物,心里就一阵后怕。所幸,他伤得并不重,仔细为他处理了伤口,休息一晚,第二天他又能和我吵架拌嘴了。
我服下混沌珠,想到自己以后竟然可以与天同寿,内心喜忧参半。喜的是长命无忧,忧的是命太长了……
一日午后,我和阿俊坐在林子里聊天,提及当时的情景,我说:“那只混沌兽如此庞大,你要取它腹中的混沌珠,岂不是要钻进它的身体里?”
我本来是存了揶揄之心,他却回答得一本正经:“那当然了,可为了你,我什么都不在乎。”我感动不已,悄悄地红了脸庞,问他为何对我这样好。他一掌拍在我的肩头,大义凛然道:“我不对你好对谁好,你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许是觉得这个说法太煽情,顿了顿,又补充一句,“再说,我才懒得为你伤心难过呢。”
我想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他的吧。彼时,南风熏染,飞花片片,他看我的眼神清澄如水,同我说话的声音坚定无疑,满怀柔情,让我念念不忘了一年又一年。
我早晓得阿俊并非池中之物。所以,当他向我来辞行,说要去外面闯荡一番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就像海底的蛟龙,迟早有一天要龙跃云端,翱翔九天。再说,近万年来八荒一直动荡不安,北方有凶兽暴乱,东方有魔族横行,西方神界更是四分五裂,内战不休,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
阿俊是有抱负的,他想要一统六界,令天下重归安宁。也许冥冥中,他来到这个世间,就是为了完成这份使命吧。临别那天,我送了他一件我亲手缝制的战袍,袍子的左下角用凤仙花汁染成的丝线绣了一枝红艳艳的合欢。我想,阿俊他,应该能明白我的心意。
此后,一别经年,再次听到阿俊的消息是从别人嘴里。
那时阿俊已经是神界的战神,整个四海八荒都在谈论他的英勇战绩。两个途经摇山的狐妖说阿俊虽然厉害,但他们魔君已经找到了对付他的办法,这一战保准叫他在劫难逃。虽然知道他们极有可能是道听途说,但我的心仍是慌了,当晚便收拾起小包袱去找阿俊。
幸而我去了。魔族的老大不知打哪儿搞来了一件极厉害的法器,重创了神族的军队,阿俊亦未能幸免。荒寒岭上小山似的尸堆中,我几乎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绣着合欢花的白色战袍。阿俊这次伤得不轻,神魂居然呈现出溃散的征兆。而神魂一旦散了,他的肉体便也会跟着灰飞烟灭。
我绝对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把他抬到一处安全的地方疗伤。这几百年来混沌珠在我的身体里,与我的元灵日趋融合,而它内部蕴藏的强大力量也渐渐为我所用。我用这股力量凝聚住阿俊的神魂,救回了他的一条命。
趁着阿俊还没醒,我去河边打水,回来的时候却见一个女子跪在阿俊身旁。她捧着他的头,大声唤着他的名字。阿俊闻声醒来,她便喜极而泣地扑到他的怀里。阿俊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堂堂虞渊女神,竟然也会哭鼻子。”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一幕我竟然有些醋味,我们朝夕相处数百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这样亲昵过。我收回迈出去的脚,转身步入茫茫夜色中。既然阿俊已经安全了,又遇到了熟人,我也没必要再留下来了,便连夜回了摇山。
后来,我总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假设,若是我当时没有收回那一步,若是从一开始我就选择了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而不是龟缩在摇山里做一只井底之蛙,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不不不,无论重来多少次,结局都一样。阿俊他终究会爱上别的女子。也只有那般明艳高贵的女神才能配得上他,而我,就好像一只毫不起眼的萤火虫,再怎么努力发光终究也无法与光芒四射的明珠媲美。
再次相见,阿俊已贵为威仪赫赫的天帝。
历经多年战火洗礼,他浴火重生般的面容冷峻威严,气宇不凡,且一身华服加身,生生闪花了我的眼睛。乍见之下,竟没认出来,我呆呆地问他:“公子,你找谁?”
他唇角漾开一丝浅笑,伸指弹了我一个脑瓜崩:“我找那个初次见面就啄去我一块肉的凶丫头碧泱。”话音未落,我一声欢呼扑到他的怀里:“阿俊,真的是你,你回来了……”我激动得泪流满面。他抬手为我拭去眼泪:“傻丫头,哭什么?”“我……我开心啊。”
我们并肩坐在合欢树下,像往昔一般,谈天说笑。他滔滔不绝,同我讲了好些仙界趣闻,如成元仙君下凡历练错投了猪胎,太上老君炼丹时被火燎了眉毛,广寒宫的玉兔和二郎神的哮天犬坠入爱河……末了,阿俊说:“碧泱,我要成亲了。”
我犹自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中,被他这个堪称晴天霹雳的消息吓了一跳,好久才缓过神来。我一边低头揪着小野花一边问:“谁家姑娘呀?这么好福气,能被我们阿俊相中。”
他并未发觉我的失落,眼里如缀万千星光,兴致勃勃地同我講:“她叫羲和,是虞渊的女神。”许是觉得这个介绍太简单了点儿,又补充一句,“她很了不起,曾助我打赢了无数场战役,还救过我的命。” “救过你的命?”“对啊。”阿俊说,“那是我打得最狼狈的一场仗,全军覆没,我自己亦受了重伤,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灰飞烟灭。是羲和救了我。那时我虽然昏迷着,可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那就是她。她哭着对我说如果我死了,她也不活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在心里发誓,我要娶她为妻,一生一世对她好。”
“轰”地一下,血液冲上头顶,我的视线不可抑制地模糊了几秒钟,心里难过得无以复加。合欢树叶,昼开夜合,象征着矢志不渝的爱情。我的一腔心血到底付诸东流了……
阿俊搀起了头晕目眩的我:“碧泱,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没事。”我摆了摆手,若无其事地一笑,“我只是太高兴了。”“那这么说你愿意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当然了。”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阿俊大婚那日,素来滴酒不沾的我喝了整整三大壶琼浆玉露。入眼处尽是红绫锦缎,祥鸾彩云,一派喜乐气氛。
我拎着酒壶,踉踉跄跄地走到一棵梭罗树下,抱着树干,哇哇大吐,引得路过的小仙娥纷纷侧目。对于破坏了他们仙界的仙容我表示万分抱歉,拈起帕子揩了揩嘴角:“实在不好意思,我……”不等说完,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凡间的书生说,一醉解千愁,原来都是诓人的,我心里的哀愁未曾有半分纾解,反倒连累着身子跟着遭罪。可见,酒不是个好东西。
就在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这鬼东西时,身子东摇西晃,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头顶适时响起一道斥责的声音:“疯丫头,谁让你喝这么多酒。”抬眼处,阿俊下巴尖尖,抵住我光洁的额头。
我笑嘻嘻道:“阿俊,今天你成亲,我高兴。来,我们再去喝它个三百,哦不,三千杯,不醉不休。阿俊,你能不能多陪陪我再走?”他只当我是个醉人,便将我送回了客房。我迷迷糊糊睡下,直到第二日酒醒,才想起自己借着酒劲儿在阿俊新婚之夜做了多丢脸的事情。
我正要去找阿俊解释,门口突然走进来一个宫娥模样的仙女。她走到我面前,二话不说,一个巴掌扇过来,将我打了一个趔趄。
我捂着脸,不解地看着她。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几眼,鄙夷道:“我当是什么样的美人呢,也敢跟我家天后抢男人,原来不过是一只跳梁小丑。我家天后不跟你计较,不代表我这个做下人的不能替主子出这口气。识相的话赶紧滚吧,否则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迎上我愤怒的目光,“怎么?不服气?那你大可以找天帝去告状啊,看到时候他是向着你还是向着我们天后。”语毕,扬长而去。
我揉了揉红肿的脸颊,忍着不让泪水掉下来。阿俊不知何时走到了我的身后,递上一条手帕。我不接手帕,转去拽他的袖子,语无伦次地解释:“阿俊,你别误会,我昨夜喝多了,说的都是醉话。你知道我这个人的,平时说话就颠三倒四的……”他拂开我的手,无力地道:“碧泱,你走吧……”
听了这话,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忍了半天的泪水终于在此刻决堤,一股脑儿地冲出眼眶。我胡乱地擦了把眼泪,不想让他为难:“好啊,我这就走。你放心,我绝不给你添麻烦。”走了没两步又回过头,“你以后还会来摇山看我吗?”
他眼皮倏地一跳,移开目光,不与我对视,淡漠的声音仿佛从云端传来:“碧泱,我不想羲和误会。”我滞了一下,道:“那我们……后会无期。”
直到我走出宫门他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借着酒劲儿我终于对他说出那句深藏已久的喜欢,可是我的喜欢在他眼里一文不值,甚至成了一种负累。我合上双目,抬手掩去一片泪光。
此后的一千年,我们天各一方,再未相见。听说那之后他跟羲和生了一个女儿,夫妻恩爱,琴瑟在御。他们的爱情故事也被传为六界美谈,世人提起莫不赞上一句神仙眷侣,天作之合。
他那般盖世无双,眼中理所应当只能入得了和他一般光彩夺目的存在。而我,卑微得大概就像摇山上的一块泥巴,连和他相提并论的资格都没有吧。
抖落衣上的灰尘,结束了一天的修炼,我正打算出去转转,忽然听隔壁传来一阵交谈声。我所在的这个洞穴叫做万石窟,内部四通八达,除非离得很远,否则说话声都可以相互听见。
只听一个声音说:“那个劳什子的天帝把我们魔界搅了个天翻地覆,大大小小的妖魔精怪杀了无数,实在是可气!”另一个阴恻恻的声音接道:“有什么好气的,现在他女儿在我们手里,该气的应该是他。一旦我们用这个小女孩换出了魔尊,便可重振魔界雄风,杀上九重天去,也捣了他们的老巢。”
两人嘿嘿大笑,没有察觉到我在偷听。我偷偷探过头去,先是看到两个魔族妖怪,接着又瞅见了石床上那个昏睡不醒的小女孩。我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她就是阿俊的女儿?分神的当儿,被两只妖怪察觉了气息,他们齐齐回头喝问:“谁在那里?”
“你姑奶奶!”事已至此,也只得放手一搏了。我飞身而出,与那两只妖怪缠斗起来。所幸我这些年勤加修炼,又有混沌珠相助,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本事平平的小菜鸟了。最后,受了点儿皮外伤,损耗了千年修为,我总算救下了小公主。
托人捎口信给阿俊,不出半天的工夫,他便和羲和赶了过来。看到女儿平安无事,两人大大地松了口气。羲和急着去看公主,阿俊走到我面前,向我道谢:“这次真是谢谢你了,碧泱。”我说:“举手之劳而已,谈什么谢不谢的,换成别人我照样会去救。”
暌别千年,再次相见我们生疏得像一对陌生人,说着客气的言语,哪里还有半点儿当初的亲密无间。阿俊张了张口,还想再说些什么,这时里间传来羲和慌张的喊声:“夫君,你快过来看,虹若……虹若她不对劲儿……”
阿俊忙走过去,先是探了探鼻息,又切了切脉搏,沉吟许久方道:“看样子似乎是中了毒……”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我,我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救下她时她就已经这个样子了,我还以为只是睡着了。”
两人又风风火火地回了天宫,寻找解毒之法。
本以为我的生活可以就此恢复平静,没想到过了几日阿俊突然带了一大堆谢礼来摇山拜访。我隨手拿起一颗粲然生辉的明珠把玩,嫣然笑道:“果然还是你了解我,知道我喜欢这些亮晶晶的东西。”阿俊淡淡一笑:“你喜欢就好。” “对了,”我忽然想起什么,“虹若怎么样了?毒解了吗?”阿俊眼底闪过一抹痛色,沉声道:“虹若中的乃噬魂草之毒,噬魂草噬神魂魄,虽然解了,但虹若的神魂已然受损,恐怕命不久矣。”
我闻言唏嘘,却也不知该怎样安慰他,只能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别太难过了,总会有办法的,若是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不料,他话锋一转:“碧泱,此次前来,我确有一事相求。”他眼神变幻不定,额头的青筋显出好几道,“碧泱,你知道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但这次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我被他如此郑重的语气吓了一跳,忙道:“你别急,有什么事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帮你。”然后他就说出了那句令我心如刀割的话,他说:“我想要你的混沌珠。”
他还说,虹若命在旦夕,只有混沌珠能救她的命。而自打蛮荒之战后,包括混沌兽在内的十万凶兽被尽数驱入寒渊沼泽,长眠地下,想要再取一次混沌珠已是不可能。所以我胸腔里的这颗混沌珠成了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是救活虹若的唯一希望。
我看着阿俊脸上痛苦纠结的表情,内心五味杂陈。其实,从他开口的刹那结局就已经注定了,我不会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即便是让我去死。于是我痛快地道:“没问题,我给你。”“碧泱,你……”
我说:“混沌珠本来就是你九死一生换来的,还给你也是理所当然。再说,没了混沌珠我不是还有属于自己的那两百年生命吗?”阿俊百感交集,握住我的手:“碧泱你放心,在这两百年里我一定会找到办法为你续命。”
我说:“其实长生挺无聊的,如果可以我宁愿选择一个短暂却轰轰烈烈的一生。”突然趁他不备,我张开手臂环住他的腰。阿俊身子一僵:“碧泱……”
“别動,我只想抱抱你。”我把头贴在他的胸口,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杜若香,回忆着我们相识的始末,不禁笑弯了嘴角。
那一天,阿俊带着混沌珠离开。那一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我骗了阿俊,我根本活不了两百年。这么多年我早已将混沌珠与自身元灵融为一体,取出混沌珠就意味着取出元灵,而没了元灵的我下场只能是灰飞烟灭。
我抬头看了眼天色,瑰丽的日落,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现在,虹若想必已经无碍了吧,又可以变回那个活蹦乱跳的小女孩,成天赖在阿俊怀里撒娇。而阿俊,大概也会很开心吧,娶妻如花,得女如玉。至于我……
我走到初识阿俊的那片合欢林,树上娇花红欲燃,每一朵都见证了我求而不得的情伤。而现在,我要将它们一并带走。
冲天的火焰燃起时,我一袭白衣踏入火海。烈火烧焦了花蕊,亦烧去了我的长发。在这漫天漫地的烈焰中,我的身体渐渐虚薄透明,直至化为飞灰。
阿俊,爱上你是我这一生做的最无怨无悔的决定,若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遇见你。
我们摇山鸾族有个习俗,在合欢花盛开的时节,雄鸟在雌鸟面前抖擞羽毛,蹁跹起舞,以示倾慕。说白了就是求偶。每当这个时候,摇山就会上演万鸟同舞、彩羽纷飞的盛况。而那些天生油光水滑、毛色靓丽的鸾鸟往往占尽了便宜,有几个甚至几十个雄鸟围着她们跳舞,羡煞旁人。
不幸的是,我不在其列。我天生不是一只漂亮的鸾鸟,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枉生了五色羽毛,却是黑、褐、灰、蓝、青这样偏暗的颜色,搭配在一起怪怪的,不似其他鸾鸟那般艳丽出众。
我等了三个清晨外加三个黄昏,终于等来一只眼光独到的雄鸟看上我,肯在我面前跳舞。我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这下子,阿娘总算不用再为我的终身大事发愁了。我立刻展开翅膀予以回应。
然,天不遂人愿。一只獐子横冲直撞地跑了出来,将我们撞了个趔趄。一支追风箭紧随其后,“嗖”一声穿过獐子颈部,将它牢牢钉死在了树干上。等我反应过来时,不出意料地,雄鸟已经被吓跑了。
一个满头银发的少年兴冲冲地跑到树下,取下獐子,一脸得意之色:“啧,本天神箭法又精进了。”转身看到浑身羽毛根根倒立的我,“妈呀,哪里来的一只大丑鸟?”
我怒不可遏:“你才是大丑鸟,你们全家都是大丑鸟!”他被我骂得一愣,继而又嘲讽地一笑:“长得丑也就算了,脾气还不好,真是没救了。”
这该死的男人,还敢笑!我火冒三丈,张开长长的喙,在他的胳膊上啄了一口。这一啄竟然啄下一块肉来,“咕噜”一声,顺着喉咙就滑进我肚子里了。我瞠目结舌,与捂着伤口一脸不敢置信的少年大眼瞪小眼。
突然,胸腔里似有一团火焰燃烧起来,我痛苦不已,发出凄厉的哀鸣。仿佛被人拔光了羽毛,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疼得撕心裂肺。
一团柔和的淡金色光芒将我笼罩,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当光芒渐渐敛去,我发现我身上的羽毛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光洁如细瓷般的肌肤。碧绫裙子,碧绫衫子,我竟然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人类女子!
这就是我与阿俊相识的经过。我误食他一块神仙肉,道行陡增数千年,得以化为人形。
我一直觉得遇见他是我一生最大的幸事,直到后来才明白,好的开始并不一定意味着有好的结局,兰因絮果,屡见不鲜。阿俊他,是我毕生劫难的开始。
傍晚,银月洒辉,篝火熊熊。阿俊坐在金合欢树下,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孔宛若蒙上了一层寒冰,面无表情。我殷勤地割了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獐子肉递过去:“神仙哥哥,吃肉!”他冷哼一声:“你倒是嘴甜,合着被啄去一块肉的不是你。”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委屈地咕哝,“反正我都吃下去了,又不能再吐出来,权当我欠你一个人情。俗话说以形补形,来,把肉吃了,说不定明天神仙哥哥你那块肉就长回来了。”“别叫我神仙哥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獐子肉,“我有名字,叫帝俊,你可以叫我阿俊。”
“好啊阿俊。”我笑容如花地凑到他跟前。他戒备地退开一步,生怕我能吃他似的,沉默了一阵儿,他问我:“你叫什么?”这个问题可难住我了,我低头摆弄着衣角:“我没名字,你随便叫我什么都行……”他喃喃低语:“干脆我给你起一个好了,叫什么呢……”抬头望了一会儿明月,“碧泱,就叫碧泱吧!”从碧泱开始,有了一切。
阿俊无父无母,是天地灵气自然凝聚而成的神,诞生于九品莲花之中。据说他出生的那一天北荒的天空升起万道霞光,璀璨夺目。五彩祥鸟更是不远万里从海外的瀛洲飞来,久久盘桓不去。这一切让我羡慕不已。
不过,阿俊说了,我是他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以后凡是有什么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开口,不用客气。我记住了这句话,大事小情总喜欢麻烦他。例如找他帮我教训那只总爱以欺负我为乐的秃鹫妖,让枯死的跳跳草起死回生,让天降流星雨,摇山从此不再有冬天等等。
直到有一次,我让他将山上的金合欢全部变成红色,他终于不耐烦了:“碧泱,天生万物而平等,人家就是金色的,你偏要让它变成红色,凡事处处以你的喜好为先,不觉得太自私了吗?”
我恼他说我自私:“什么平等,哪里来的平等,你生而为神,法力无边,而我呢,我就是一只随时可以被你碾死的小鸾鸟。这公平吗?”我愤愤不平,“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你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如今却连这点儿小事都不答应,你就是个大骗子!”
“碧泱。”他语重心长地道,“若是你遭遇危难,我当然愿意赴汤蹈火。可你也该善解人意一点儿,不能没完没了地总拿这些无聊的小事烦我。”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不明事理而且还很烦人喽?”对牛弹了半天琴,他不免有点儿泄气,一改温柔腔调,不轻不重“嗯”了一声。水汽涌上眼底,我转身就走,他竟没追来。
整整一夜,我都在生闷气。清晨的时候,我躲在谷底发呆,却见其他鸾鸟争先恐后地纷纷飞上谷顶。交好的姐妹招呼我:“碧泱,傻愣着干吗?听说山顶的金合歡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红色,快来看呀。”
我展开羽翼,飞凌苍穹。从高处鸟瞰下去,只见漫山遍野的嫣红,如黄昏时天边灿烂的云锦。我降落在经常和阿俊见面的幽月潭旁,阿俊坐在潭边吹着古笛,绒球一样的合欢花旋转着飘落在他的肩头,摇曳生姿,美不胜收。我幻化成白衣绯裳的少女,坐在他的身旁。
一曲终了,他收起玉笛,递过来一只芳香四溢的水梨。我接过,张大嘴咬了一口,他也拿起一只来吃。碧蓝的天空下,绿树亭亭如盖,梨子甘甜可口。我们,就这样心照不宣地和好了。
白云苍狗,时间过得极快。转眼阿爹阿娘俱已作古,这世间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
那几日我情绪极其低落,阿俊变着花样讨我开心,为了不辜负他的一片心意,我只好勉强一笑。谁知,却惹得他眉头大皱:“算了,不想笑就别笑了,比哭都难看。”
他仰躺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一脸嫌弃的表情。我说:“你没有父母亲人,不懂得生离死别的滋味,等有朝一日你体会到了我的感受,便能理解我为什么不开心了。”他把手搭在眉骨上,遮住刺眼的日光,也不知听进去我的话没有。半晌,问道:“那你也会死吗?” “当然了。我们鸾鸟寿命短,只有五百年,我今年二百七十一岁了,再过个一二百年恐怕这世上就没我了。”我转头笑嘻嘻地问他,“到时候你会为我难过吗?也不用难过得特别厉害,伤心个三五天我就很满足啦。”
这个问题他没有回答我,第二天他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张纸条,说是去昆仑山散心,叫我勿念。我把纸条揉搓成一团掷到地上,大骂他是个浑蛋,出去玩都不带我。我整整郁闷了三天,发誓等他回来一定要将他大骂一顿。然而等他真的回来了,我却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
夕阳斜照,黄昏的光芒柔和而不失绚丽。阿俊逆光站在洞口,满身鲜血,面容疲惫。看到这一幕的我大惊,急急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他,连声询问:“阿俊你这是怎么了?谁打伤了你?”
“傻丫头,我没事。”没心没肺的他勾起嘴角,冲我浅浅一笑,展开手心,“你看,这是什么?”入眼处,一颗鹅蛋大小的珠子腻白如玉,莹莹生光。我不解其意:“这是什么呀?”“这是混沌珠。碧泱,你不会死了。”说完这句话,他两眼一闭,倒在了我的臂弯中。
混沌珠生于混沌兽腹中,乃八荒十大灵珠之首,非但可起死回生,还可令人永生不死。这也是为什么上古巨兽混沌一直能从上古时代活到今天的原因。但据传,混沌兽庞大无比,一眼望去足有一座小山那么大,且神力如恣意汪洋的大海,深不可测。想到阿俊居然为了我去招惹那么可怕的一个怪物,心里就一阵后怕。所幸,他伤得并不重,仔细为他处理了伤口,休息一晚,第二天他又能和我吵架拌嘴了。
我服下混沌珠,想到自己以后竟然可以与天同寿,内心喜忧参半。喜的是长命无忧,忧的是命太长了……
一日午后,我和阿俊坐在林子里聊天,提及当时的情景,我说:“那只混沌兽如此庞大,你要取它腹中的混沌珠,岂不是要钻进它的身体里?”
我本来是存了揶揄之心,他却回答得一本正经:“那当然了,可为了你,我什么都不在乎。”我感动不已,悄悄地红了脸庞,问他为何对我这样好。他一掌拍在我的肩头,大义凛然道:“我不对你好对谁好,你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许是觉得这个说法太煽情,顿了顿,又补充一句,“再说,我才懒得为你伤心难过呢。”
我想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他的吧。彼时,南风熏染,飞花片片,他看我的眼神清澄如水,同我说话的声音坚定无疑,满怀柔情,让我念念不忘了一年又一年。
我早晓得阿俊并非池中之物。所以,当他向我来辞行,说要去外面闯荡一番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就像海底的蛟龙,迟早有一天要龙跃云端,翱翔九天。再说,近万年来八荒一直动荡不安,北方有凶兽暴乱,东方有魔族横行,西方神界更是四分五裂,内战不休,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
阿俊是有抱负的,他想要一统六界,令天下重归安宁。也许冥冥中,他来到这个世间,就是为了完成这份使命吧。临别那天,我送了他一件我亲手缝制的战袍,袍子的左下角用凤仙花汁染成的丝线绣了一枝红艳艳的合欢。我想,阿俊他,应该能明白我的心意。
此后,一别经年,再次听到阿俊的消息是从别人嘴里。
那时阿俊已经是神界的战神,整个四海八荒都在谈论他的英勇战绩。两个途经摇山的狐妖说阿俊虽然厉害,但他们魔君已经找到了对付他的办法,这一战保准叫他在劫难逃。虽然知道他们极有可能是道听途说,但我的心仍是慌了,当晚便收拾起小包袱去找阿俊。
幸而我去了。魔族的老大不知打哪儿搞来了一件极厉害的法器,重创了神族的军队,阿俊亦未能幸免。荒寒岭上小山似的尸堆中,我几乎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绣着合欢花的白色战袍。阿俊这次伤得不轻,神魂居然呈现出溃散的征兆。而神魂一旦散了,他的肉体便也会跟着灰飞烟灭。
我绝对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把他抬到一处安全的地方疗伤。这几百年来混沌珠在我的身体里,与我的元灵日趋融合,而它内部蕴藏的强大力量也渐渐为我所用。我用这股力量凝聚住阿俊的神魂,救回了他的一条命。
趁着阿俊还没醒,我去河边打水,回来的时候却见一个女子跪在阿俊身旁。她捧着他的头,大声唤着他的名字。阿俊闻声醒来,她便喜极而泣地扑到他的怀里。阿俊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堂堂虞渊女神,竟然也会哭鼻子。”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一幕我竟然有些醋味,我们朝夕相处数百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这样亲昵过。我收回迈出去的脚,转身步入茫茫夜色中。既然阿俊已经安全了,又遇到了熟人,我也没必要再留下来了,便连夜回了摇山。
后来,我总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假设,若是我当时没有收回那一步,若是从一开始我就选择了和他一起并肩作战,而不是龟缩在摇山里做一只井底之蛙,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不不不,无论重来多少次,结局都一样。阿俊他终究会爱上别的女子。也只有那般明艳高贵的女神才能配得上他,而我,就好像一只毫不起眼的萤火虫,再怎么努力发光终究也无法与光芒四射的明珠媲美。
再次相见,阿俊已贵为威仪赫赫的天帝。
历经多年战火洗礼,他浴火重生般的面容冷峻威严,气宇不凡,且一身华服加身,生生闪花了我的眼睛。乍见之下,竟没认出来,我呆呆地问他:“公子,你找谁?”
他唇角漾开一丝浅笑,伸指弹了我一个脑瓜崩:“我找那个初次见面就啄去我一块肉的凶丫头碧泱。”话音未落,我一声欢呼扑到他的怀里:“阿俊,真的是你,你回来了……”我激动得泪流满面。他抬手为我拭去眼泪:“傻丫头,哭什么?”“我……我开心啊。”
我们并肩坐在合欢树下,像往昔一般,谈天说笑。他滔滔不绝,同我讲了好些仙界趣闻,如成元仙君下凡历练错投了猪胎,太上老君炼丹时被火燎了眉毛,广寒宫的玉兔和二郎神的哮天犬坠入爱河……末了,阿俊说:“碧泱,我要成亲了。”
我犹自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中,被他这个堪称晴天霹雳的消息吓了一跳,好久才缓过神来。我一边低头揪着小野花一边问:“谁家姑娘呀?这么好福气,能被我们阿俊相中。”
他并未发觉我的失落,眼里如缀万千星光,兴致勃勃地同我講:“她叫羲和,是虞渊的女神。”许是觉得这个介绍太简单了点儿,又补充一句,“她很了不起,曾助我打赢了无数场战役,还救过我的命。” “救过你的命?”“对啊。”阿俊说,“那是我打得最狼狈的一场仗,全军覆没,我自己亦受了重伤,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灰飞烟灭。是羲和救了我。那时我虽然昏迷着,可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那就是她。她哭着对我说如果我死了,她也不活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在心里发誓,我要娶她为妻,一生一世对她好。”
“轰”地一下,血液冲上头顶,我的视线不可抑制地模糊了几秒钟,心里难过得无以复加。合欢树叶,昼开夜合,象征着矢志不渝的爱情。我的一腔心血到底付诸东流了……
阿俊搀起了头晕目眩的我:“碧泱,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没事。”我摆了摆手,若无其事地一笑,“我只是太高兴了。”“那这么说你愿意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当然了。”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阿俊大婚那日,素来滴酒不沾的我喝了整整三大壶琼浆玉露。入眼处尽是红绫锦缎,祥鸾彩云,一派喜乐气氛。
我拎着酒壶,踉踉跄跄地走到一棵梭罗树下,抱着树干,哇哇大吐,引得路过的小仙娥纷纷侧目。对于破坏了他们仙界的仙容我表示万分抱歉,拈起帕子揩了揩嘴角:“实在不好意思,我……”不等说完,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凡间的书生说,一醉解千愁,原来都是诓人的,我心里的哀愁未曾有半分纾解,反倒连累着身子跟着遭罪。可见,酒不是个好东西。
就在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这鬼东西时,身子东摇西晃,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头顶适时响起一道斥责的声音:“疯丫头,谁让你喝这么多酒。”抬眼处,阿俊下巴尖尖,抵住我光洁的额头。
我笑嘻嘻道:“阿俊,今天你成亲,我高兴。来,我们再去喝它个三百,哦不,三千杯,不醉不休。阿俊,你能不能多陪陪我再走?”他只当我是个醉人,便将我送回了客房。我迷迷糊糊睡下,直到第二日酒醒,才想起自己借着酒劲儿在阿俊新婚之夜做了多丢脸的事情。
我正要去找阿俊解释,门口突然走进来一个宫娥模样的仙女。她走到我面前,二话不说,一个巴掌扇过来,将我打了一个趔趄。
我捂着脸,不解地看着她。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几眼,鄙夷道:“我当是什么样的美人呢,也敢跟我家天后抢男人,原来不过是一只跳梁小丑。我家天后不跟你计较,不代表我这个做下人的不能替主子出这口气。识相的话赶紧滚吧,否则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迎上我愤怒的目光,“怎么?不服气?那你大可以找天帝去告状啊,看到时候他是向着你还是向着我们天后。”语毕,扬长而去。
我揉了揉红肿的脸颊,忍着不让泪水掉下来。阿俊不知何时走到了我的身后,递上一条手帕。我不接手帕,转去拽他的袖子,语无伦次地解释:“阿俊,你别误会,我昨夜喝多了,说的都是醉话。你知道我这个人的,平时说话就颠三倒四的……”他拂开我的手,无力地道:“碧泱,你走吧……”
听了这话,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忍了半天的泪水终于在此刻决堤,一股脑儿地冲出眼眶。我胡乱地擦了把眼泪,不想让他为难:“好啊,我这就走。你放心,我绝不给你添麻烦。”走了没两步又回过头,“你以后还会来摇山看我吗?”
他眼皮倏地一跳,移开目光,不与我对视,淡漠的声音仿佛从云端传来:“碧泱,我不想羲和误会。”我滞了一下,道:“那我们……后会无期。”
直到我走出宫门他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借着酒劲儿我终于对他说出那句深藏已久的喜欢,可是我的喜欢在他眼里一文不值,甚至成了一种负累。我合上双目,抬手掩去一片泪光。
此后的一千年,我们天各一方,再未相见。听说那之后他跟羲和生了一个女儿,夫妻恩爱,琴瑟在御。他们的爱情故事也被传为六界美谈,世人提起莫不赞上一句神仙眷侣,天作之合。
他那般盖世无双,眼中理所应当只能入得了和他一般光彩夺目的存在。而我,卑微得大概就像摇山上的一块泥巴,连和他相提并论的资格都没有吧。
抖落衣上的灰尘,结束了一天的修炼,我正打算出去转转,忽然听隔壁传来一阵交谈声。我所在的这个洞穴叫做万石窟,内部四通八达,除非离得很远,否则说话声都可以相互听见。
只听一个声音说:“那个劳什子的天帝把我们魔界搅了个天翻地覆,大大小小的妖魔精怪杀了无数,实在是可气!”另一个阴恻恻的声音接道:“有什么好气的,现在他女儿在我们手里,该气的应该是他。一旦我们用这个小女孩换出了魔尊,便可重振魔界雄风,杀上九重天去,也捣了他们的老巢。”
两人嘿嘿大笑,没有察觉到我在偷听。我偷偷探过头去,先是看到两个魔族妖怪,接着又瞅见了石床上那个昏睡不醒的小女孩。我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她就是阿俊的女儿?分神的当儿,被两只妖怪察觉了气息,他们齐齐回头喝问:“谁在那里?”
“你姑奶奶!”事已至此,也只得放手一搏了。我飞身而出,与那两只妖怪缠斗起来。所幸我这些年勤加修炼,又有混沌珠相助,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本事平平的小菜鸟了。最后,受了点儿皮外伤,损耗了千年修为,我总算救下了小公主。
托人捎口信给阿俊,不出半天的工夫,他便和羲和赶了过来。看到女儿平安无事,两人大大地松了口气。羲和急着去看公主,阿俊走到我面前,向我道谢:“这次真是谢谢你了,碧泱。”我说:“举手之劳而已,谈什么谢不谢的,换成别人我照样会去救。”
暌别千年,再次相见我们生疏得像一对陌生人,说着客气的言语,哪里还有半点儿当初的亲密无间。阿俊张了张口,还想再说些什么,这时里间传来羲和慌张的喊声:“夫君,你快过来看,虹若……虹若她不对劲儿……”
阿俊忙走过去,先是探了探鼻息,又切了切脉搏,沉吟许久方道:“看样子似乎是中了毒……”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我,我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救下她时她就已经这个样子了,我还以为只是睡着了。”
两人又风风火火地回了天宫,寻找解毒之法。
本以为我的生活可以就此恢复平静,没想到过了几日阿俊突然带了一大堆谢礼来摇山拜访。我隨手拿起一颗粲然生辉的明珠把玩,嫣然笑道:“果然还是你了解我,知道我喜欢这些亮晶晶的东西。”阿俊淡淡一笑:“你喜欢就好。” “对了,”我忽然想起什么,“虹若怎么样了?毒解了吗?”阿俊眼底闪过一抹痛色,沉声道:“虹若中的乃噬魂草之毒,噬魂草噬神魂魄,虽然解了,但虹若的神魂已然受损,恐怕命不久矣。”
我闻言唏嘘,却也不知该怎样安慰他,只能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别太难过了,总会有办法的,若是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不料,他话锋一转:“碧泱,此次前来,我确有一事相求。”他眼神变幻不定,额头的青筋显出好几道,“碧泱,你知道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但这次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我被他如此郑重的语气吓了一跳,忙道:“你别急,有什么事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帮你。”然后他就说出了那句令我心如刀割的话,他说:“我想要你的混沌珠。”
他还说,虹若命在旦夕,只有混沌珠能救她的命。而自打蛮荒之战后,包括混沌兽在内的十万凶兽被尽数驱入寒渊沼泽,长眠地下,想要再取一次混沌珠已是不可能。所以我胸腔里的这颗混沌珠成了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是救活虹若的唯一希望。
我看着阿俊脸上痛苦纠结的表情,内心五味杂陈。其实,从他开口的刹那结局就已经注定了,我不会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即便是让我去死。于是我痛快地道:“没问题,我给你。”“碧泱,你……”
我说:“混沌珠本来就是你九死一生换来的,还给你也是理所当然。再说,没了混沌珠我不是还有属于自己的那两百年生命吗?”阿俊百感交集,握住我的手:“碧泱你放心,在这两百年里我一定会找到办法为你续命。”
我说:“其实长生挺无聊的,如果可以我宁愿选择一个短暂却轰轰烈烈的一生。”突然趁他不备,我张开手臂环住他的腰。阿俊身子一僵:“碧泱……”
“别動,我只想抱抱你。”我把头贴在他的胸口,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杜若香,回忆着我们相识的始末,不禁笑弯了嘴角。
那一天,阿俊带着混沌珠离开。那一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我骗了阿俊,我根本活不了两百年。这么多年我早已将混沌珠与自身元灵融为一体,取出混沌珠就意味着取出元灵,而没了元灵的我下场只能是灰飞烟灭。
我抬头看了眼天色,瑰丽的日落,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现在,虹若想必已经无碍了吧,又可以变回那个活蹦乱跳的小女孩,成天赖在阿俊怀里撒娇。而阿俊,大概也会很开心吧,娶妻如花,得女如玉。至于我……
我走到初识阿俊的那片合欢林,树上娇花红欲燃,每一朵都见证了我求而不得的情伤。而现在,我要将它们一并带走。
冲天的火焰燃起时,我一袭白衣踏入火海。烈火烧焦了花蕊,亦烧去了我的长发。在这漫天漫地的烈焰中,我的身体渐渐虚薄透明,直至化为飞灰。
阿俊,爱上你是我这一生做的最无怨无悔的决定,若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