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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办发(2006)40号、云政办发(2006)174号、曲政办发(2006)119号及会政复(2007)19号文件精神,会泽县种子管理站于2007年8月已不再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工作,其职能彻底由原来的“生产经营为主,管理为辅”转变为以种子管理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履行种子管理职能,转变观念,加强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已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