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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式印发《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快递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评定、应用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明确提出快递业信用管理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为主要对象,建立唯一电子化信用档案进行信用评定和管理。对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在信用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快速失信企业或被劝退。《办法》对信用信息的披露和应用作出了详细规定。信用信息通过公开、共享和查询等方式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