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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也日趋加大,国家对电网的建设力度也随之加大。当前,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国家,省以及地、市相关部门的政策有了新的变化。为快速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结合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后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对推进电网项目顺利落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
1.电网项目前期概述及当前政策环境
1.1前期工作概述
作为电网项目的重要环节,前期工作是电网项目成功落地的保障,从项目可研开始便进入了前期工作环节,其中主要包括矿产压覆评估、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最后需要发改委核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前期工作就无法进行,甚至将项目取消,同时影响省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对该地区电网的投资力度。
另外,前期工作量巨大,程序复杂,政策性强,涉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前期工作有效推进,是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1.2当前政策环境
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正式印发,明确33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项目,由地方政府制冷主管部门核准。
目前1000千伏,跨境、省500千伏交流和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仍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省内500千伏、220千伏电网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110千伏电网项目的核准下放到地、市级发改委核准。
2.新政策下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前期工作周期依然很长
由于核准对前期工作的深度要求大幅提高,涉及的环节多,程序复杂,客观上延长了前期工作的周期。电网项目前期工作中,可研阶段要就要取得一系列相关协议文件;核准条件落实阶段还要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规划、国土等支持性文件大多要从村、乡、县、市、省逐级办理。前期工作周期从可研开始,到取得核准,全部周期达27~33个月,工作周期依然很长。
2.2省及地、市发改委未能及时出台项目核准细则
国家针对电网项目核准仅有指导性要求。核准权限调整后,省以下各级发改委态度谨慎,未能及时出台细则,核准要求不断发生变化,不利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推進。如近期各级发改委对核准提出节能、稳评等要求,还要求扩建项目项要提供土地证等,这些文件后期是否需要,如何申请,地市发改委核准需要的支持性文件也未明确等,核准条件一再变化。
2.3公众对电磁辐射理解存在误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人们对电磁辐射的理解存在误区,尤其是对变电站的工频电磁辐射的了解不够,认为其居住地周边建变电站会导至电磁幅射污染,因此造成许多电网项目环评工作受阻。
3.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的对策研究
3.1尽快掌握前期工作新政策要求
前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具体,涉及环保、水利、国土等多个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随着近期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国家,省,地、市相关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前期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尽快熟悉各级业务部门的新政策、新流程,在前期工作中不但要做到依法办事还要做到有的放矢,在不触碰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2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
在熟练掌握各级业务部门的新政策和新流程后,科学编制前期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使得环评、水保、用地预审等业务环节有序衔接,科学、紧凑,各类关键批复文件办理的时间节点周期应满足应有的时间要求,具备可操作性,避免盲目。
3.3加强与政府的合作
3.3.1取得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支持
电力行业的运行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地方经济的运行状况,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电力企业,对电力企业的生产、销售都产生很大的影响。没有经济的发展,也就谈不上电力企业的发展;同时,电力企业的发展,又是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对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因此,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普通的政企关系,而是“鱼和水”的关系,要强化这种关系,必须要与当地政府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取得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支持,对推动前期工作将会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3.3.2加强与地方政府之间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
以国网武汉市黄陂区供电公司为例,2012年,武汉市供电公司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电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黄陂区政府与武汉市供电公司共同成立了“黄陂区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为加快黄陂重点电网项目的前期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件明确职责,要求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派专人协调前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并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黄陂区 1项220千伏、2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手续在半年时间内分别取得湖北省和武汉市发改委核准。
3.4加强电磁辐射知识宣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电磁辐射也越来越敏感,近年来电力企业对电磁辐射知识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正确有效地进行正确引导,导致人门对工频电压的电磁辐射出现错误的认识,认为电压越高、变电站越大,辐射就大,反对在自已居住的附近建设变电站或其它电力设施,因此一些电网项目在环评上屡屡受挫,导致前期工作中断、甚至项目取消。但实际上1座110千伏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远远没有一部手机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因此电力企业有必要对工频电压的电磁辐射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消除人们对电网项目的偏见,对有效推进环评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5加强内部资源整合
要加强供电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直至最基层供电所等内部资源,建立业扩报装、项目前期、电力设施迁改和生产运行的协同工作机制,遇到困难和问题应“统一口径,一致对外”,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前期的外部环境改善。充分发挥资源需求库这一平台作用,推动前期工作高效开展。
4总结
国家对电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对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适应新的政策,科学地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加强与政府间的合作,加大电磁辐射的宣传力度,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是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方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
1.电网项目前期概述及当前政策环境
1.1前期工作概述
作为电网项目的重要环节,前期工作是电网项目成功落地的保障,从项目可研开始便进入了前期工作环节,其中主要包括矿产压覆评估、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最后需要发改委核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前期工作就无法进行,甚至将项目取消,同时影响省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对该地区电网的投资力度。
另外,前期工作量巨大,程序复杂,政策性强,涉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前期工作有效推进,是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1.2当前政策环境
2013年5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正式印发,明确33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交流项目,由地方政府制冷主管部门核准。
目前1000千伏,跨境、省500千伏交流和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仍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省内500千伏、220千伏电网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110千伏电网项目的核准下放到地、市级发改委核准。
2.新政策下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前期工作周期依然很长
由于核准对前期工作的深度要求大幅提高,涉及的环节多,程序复杂,客观上延长了前期工作的周期。电网项目前期工作中,可研阶段要就要取得一系列相关协议文件;核准条件落实阶段还要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规划、国土等支持性文件大多要从村、乡、县、市、省逐级办理。前期工作周期从可研开始,到取得核准,全部周期达27~33个月,工作周期依然很长。
2.2省及地、市发改委未能及时出台项目核准细则
国家针对电网项目核准仅有指导性要求。核准权限调整后,省以下各级发改委态度谨慎,未能及时出台细则,核准要求不断发生变化,不利电网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推進。如近期各级发改委对核准提出节能、稳评等要求,还要求扩建项目项要提供土地证等,这些文件后期是否需要,如何申请,地市发改委核准需要的支持性文件也未明确等,核准条件一再变化。
2.3公众对电磁辐射理解存在误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人们对电磁辐射的理解存在误区,尤其是对变电站的工频电磁辐射的了解不够,认为其居住地周边建变电站会导至电磁幅射污染,因此造成许多电网项目环评工作受阻。
3.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的对策研究
3.1尽快掌握前期工作新政策要求
前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具体,涉及环保、水利、国土等多个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随着近期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国家,省,地、市相关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前期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尽快熟悉各级业务部门的新政策、新流程,在前期工作中不但要做到依法办事还要做到有的放矢,在不触碰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2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
在熟练掌握各级业务部门的新政策和新流程后,科学编制前期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使得环评、水保、用地预审等业务环节有序衔接,科学、紧凑,各类关键批复文件办理的时间节点周期应满足应有的时间要求,具备可操作性,避免盲目。
3.3加强与政府的合作
3.3.1取得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支持
电力行业的运行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地方经济的运行状况,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电力企业,对电力企业的生产、销售都产生很大的影响。没有经济的发展,也就谈不上电力企业的发展;同时,电力企业的发展,又是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电力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对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因此,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普通的政企关系,而是“鱼和水”的关系,要强化这种关系,必须要与当地政府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取得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电网建设的大力支持,对推动前期工作将会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3.3.2加强与地方政府之间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
以国网武汉市黄陂区供电公司为例,2012年,武汉市供电公司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电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黄陂区政府与武汉市供电公司共同成立了“黄陂区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为加快黄陂重点电网项目的前期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件明确职责,要求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派专人协调前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并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黄陂区 1项220千伏、2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手续在半年时间内分别取得湖北省和武汉市发改委核准。
3.4加强电磁辐射知识宣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电磁辐射也越来越敏感,近年来电力企业对电磁辐射知识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正确有效地进行正确引导,导致人门对工频电压的电磁辐射出现错误的认识,认为电压越高、变电站越大,辐射就大,反对在自已居住的附近建设变电站或其它电力设施,因此一些电网项目在环评上屡屡受挫,导致前期工作中断、甚至项目取消。但实际上1座110千伏变电站产生的电磁辐射远远没有一部手机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因此电力企业有必要对工频电压的电磁辐射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消除人们对电网项目的偏见,对有效推进环评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5加强内部资源整合
要加强供电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直至最基层供电所等内部资源,建立业扩报装、项目前期、电力设施迁改和生产运行的协同工作机制,遇到困难和问题应“统一口径,一致对外”,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前期的外部环境改善。充分发挥资源需求库这一平台作用,推动前期工作高效开展。
4总结
国家对电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对电网项目前期工作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适应新的政策,科学地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加强与政府间的合作,加大电磁辐射的宣传力度,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是有效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方法,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