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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工程项目整个系统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指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的存在问题,并对此提出一些加强措施,以期参考交流。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措施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内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其中,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
而所谓工程质量管理就是要通过对过程的控制,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都在受控的状态下实现建设工程的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建筑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是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其中,前者是目标,后者是管理的核心。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当前,从法律法规上已经建立了监督管理体系,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也在在工程质量监管的过程中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但是以社会的监督力量形成的监管队伍和工作体系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使两个监督管理体系互促共进。
(2)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体制上尚需进一步改进。目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多数是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下或是与其存在着行政管辖的隶属关系,这样不利于质量检测机构更好的发挥作用,履行职责,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3)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尚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往往局限于制度上的规定,对一项工程只进行几次例行抽检或是竣工验收,而对于工期长、专业多、工种多、材料设备多的工程项目,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必然使质量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受到制约,根本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4)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5)工程质量监督范畴需要进一步扩大。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但只是凭借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仅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但是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却有所欠缺,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6)工程质量监督的形式单一,需要进一步改革。当前,对所有工程质量的监督均采取无差别的督管形式,这样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也发现不了问题,因此,在监督形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结合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新的形式。
(7)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目前,个别监理单位不视法规,越级监理,或是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8)质量监督机构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质量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要加强对监管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尤其是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培训,让其在实践中运行好理论,掌握好政策,熟练掌握监督的方式方法,培养其发现问题、鉴别问题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业务精、工作好的要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按相关规定严格惩处,以此来增强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2)要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式和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的配套制度。要借鉴国内外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地理顺建设监理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风险化管理,有效地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
(3)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要运用现代化的方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要重视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监管、检测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在监管、检测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发布,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及时向社会宣传贯彻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地区质量状况,积极引导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4)改善工程质量监督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方法,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注重持续性的改进,要以效果为先导,要注重新兴技术的应用,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仪器设备,以此来有效地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
(5)原材料必须按标准规定取样,保证取样频率,使其具有代表性。原材料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反映材料的材质、材性。控制各工序质量的技术复核资料,必须是质检员现场检查的记录,是现场真实情况的反映,同时应是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依据,作为各工种互相制约质量的手段,真正起到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作用。
(6)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因此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于提高工作的整体质量非常重要。这需要监管机构做好前期调研,对现行的监管体系进行全面的分析,查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来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适应建筑工程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需要监督机构和施工方本着“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着眼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着眼相关的施工标准,着眼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国家建设部.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概述.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02版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措施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内涵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其中,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
而所谓工程质量管理就是要通过对过程的控制,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都在受控的状态下实现建设工程的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建筑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是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其中,前者是目标,后者是管理的核心。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当前,从法律法规上已经建立了监督管理体系,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也在在工程质量监管的过程中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但是以社会的监督力量形成的监管队伍和工作体系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使两个监督管理体系互促共进。
(2)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体制上尚需进一步改进。目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多数是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下或是与其存在着行政管辖的隶属关系,这样不利于质量检测机构更好的发挥作用,履行职责,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3)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尚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往往局限于制度上的规定,对一项工程只进行几次例行抽检或是竣工验收,而对于工期长、专业多、工种多、材料设备多的工程项目,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必然使质量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受到制约,根本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4)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5)工程质量监督范畴需要进一步扩大。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但只是凭借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仅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但是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却有所欠缺,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6)工程质量监督的形式单一,需要进一步改革。当前,对所有工程质量的监督均采取无差别的督管形式,这样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也发现不了问题,因此,在监督形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结合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新的形式。
(7)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目前,个别监理单位不视法规,越级监理,或是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8)质量监督机构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质量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要加强对监管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尤其是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培训,让其在实践中运行好理论,掌握好政策,熟练掌握监督的方式方法,培养其发现问题、鉴别问题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业务精、工作好的要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按相关规定严格惩处,以此来增强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2)要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式和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的配套制度。要借鉴国内外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地理顺建设监理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风险化管理,有效地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
(3)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要运用现代化的方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要重视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监管、检测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在监管、检测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发布,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及时向社会宣传贯彻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地区质量状况,积极引导促进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4)改善工程质量监督方法,提高监管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方法,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注重持续性的改进,要以效果为先导,要注重新兴技术的应用,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仪器设备,以此来有效地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
(5)原材料必须按标准规定取样,保证取样频率,使其具有代表性。原材料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反映材料的材质、材性。控制各工序质量的技术复核资料,必须是质检员现场检查的记录,是现场真实情况的反映,同时应是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依据,作为各工种互相制约质量的手段,真正起到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作用。
(6)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因此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于提高工作的整体质量非常重要。这需要监管机构做好前期调研,对现行的监管体系进行全面的分析,查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来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适应建筑工程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需要监督机构和施工方本着“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着眼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着眼相关的施工标准,着眼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国家建设部.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概述.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