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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偷税罪采用了比例加数额的双重定罪标准。对此标准学界的质疑声此起彼伏,取消论甚嚣尘上。不可否认,法定的双重定罪标准有一定的缺陷,然而这并不足以成为采用双重定罪标准的障碍。偷税罪双重定罪标准比单纯数额标准更能体现刑法的公正性。双重定罪标准能反映偷税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偷税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在体现公正的同时兼顾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