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1世纪以来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粪污成了当前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充分运用多种举措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性推动农牧业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但目前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以期推动畜禽业良性发展。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1世纪以来农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粪污成了当前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充分运用多种举措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性推动农牧业发展成为当务之急。但目前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以期推动畜禽业良性发展。
其他文献
脉冲激光器因其高峰值功率和超高时间分辨率的特性,在工业生产、医疗诊治、传感通信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以石墨烯为代表的二维纳米材料,拥有独特的结构特征以及良好的光电性能,尤其是它具备宽带非线性光学响应、超快载流子时间、低光损耗、成本低、易集成等特性,在非线性光调制、光开关以及光电探测等应用领域具有极大的潜能,因而成为了当今最热门的研究课题之一。本论文以Mo2TiC2TxMXene、M
<正>设计思考人教版《数学》二年级上册"角的初步认识"单元,我们以往的教学基本都是遵循教材,一个例题一个例题进行设计:生活中角的认识、直角的认识、锐角和钝角的认识,等等。那么,这样的教学序列是否遵循了学情的"序"呢?学生是否对"角"的知识一无所知呢?是否需要那么多课时去割裂相关知识呢?基于这些困惑,我们在课前对二年级20名不同程度的学生进行了前测,具体测试结果如下:
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不断深入人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互联网+”的发展模式也愈加成熟。在金融行业方面,互联网金融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很大程度地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发展模式的垄断地位,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转型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丰富经验。P银行作为传统大型商业银行之一,如何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激烈竞争中更好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并实现弯
3D打印又称增材制造,近年来呈现井喷式发展,其中熔融沉积技术(FDM),具有易操作、打印工况要求低、耗材易获得等特点,应用最为广泛。FDM打印机的耗材一般为力学性能较差的聚乳酸(PLA)和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ABS)丝状材料,相对于PLA和ABS力学性能的不足,热塑性聚酰亚胺(TPI)是一种力学性能、拉伸韧性、尺寸稳定性、热稳定性和介电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材料,且TPI具有良好的熔融加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探讨,大多聚焦于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本身,如惩罚性赔偿的历史渊源、性质、适用条件以及如何适应我国当前情况等方面的研究,而较少关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程序方面的研究,例如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满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因此,笔者结合相关司法裁判,围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高速发展,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本文从养殖源头减量、养殖过程减排、养殖末端综合处理及利用这三个环节入手,阐述如何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新媒体已渗透于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新媒体具有的虚拟性、即时性、交互性等特点对大学生自我认同的建构产生了重要影响。大学阶段是个体建构自我认同的重要时期,同时,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自我认同的建构过程也面临不同程度的困境,呈现不同特点,在这一时期对大学生自我认同的建构过程进行及时的教育干预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以前人研究为基础,采用问卷调查法与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从自我认知、自我
随着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畜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我国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严重制约了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鉴于此,通过分析畜禽粪污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为切入点,归纳总结当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模式,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我国畜牧业的低碳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益指导与借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步入了消费型社会,作为消费主力军的中产阶层进行商品选择时更注重符号意义与其阶层身份的契合程度,故企业通过形象塑造构建的商品符号意义至关重要。当下新消费主义的盛行又对企业进行形象塑造提出了新要求。而现实是,企业的实践缺乏对宏观环境及中产阶层身份认同的关注,同时,学界针对此话题暂未有系统的探索,仅从内部管理的微观视角出发,而鲜从企业形象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角度入手。这一研究现状使我们
夫妻一方对外负担债务的性质认定是近些年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也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话题,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在推动夫妻债务纠纷处理和相关规则建构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已经成为共识。随着研究的深入,夫妻一方对外负担的侵权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立法疏漏逐渐显现出来,相应地,是否有必要基于侵权纠纷的特殊性,在认定夫妻债务性质的过程中确立区别于现行立法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也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部分学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