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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ree是基于黎锦熙先生的三中心词学说建立的具有语法普遍性的语法理论。自1989年提出以后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充实与应用。LFG文法是于1982年在国外提出的最具挑战性的文法。其特点是用功能结构表示句中组分及其间的关系,极具I-Tree的性质,但不如I-Tree简单、直接、易读、易懂、易用。LFG规则要用数理逻辑表达式书写,限制了LFG的发展与应用。I-Tree的规则是基于传统的语法知识书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