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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退休制度,主要对象是政府官员,那时叫“致仕”。春秋战国时期,建立了致仕制度。唐代,官员退休以后,五品以上官吏可得一半俸禄,有功之臣,由皇帝批准也可得全禄;京官六品以下、外官五品以下赐予田地,可以养老。
到了宋朝,许多官员都不愿自动退休,皇帝只好从制度上加以鼓励和限制:一、年过70,不再升官;二、经常让御史检查弹劾年过70、精力衰退的官吏;三、由皇帝亲自下令,或官员的亲属规劝超龄官员退休。
到了明朝,官吏退休的年龄从70岁提早到60岁。明孝宗进一步规定:凡内外文武官员自愿告退者,不分年龄,照品给俸;无世职者,60岁退休给半俸;未至60岁、因病退休者不给。
到了宋朝,许多官员都不愿自动退休,皇帝只好从制度上加以鼓励和限制:一、年过70,不再升官;二、经常让御史检查弹劾年过70、精力衰退的官吏;三、由皇帝亲自下令,或官员的亲属规劝超龄官员退休。
到了明朝,官吏退休的年龄从70岁提早到60岁。明孝宗进一步规定:凡内外文武官员自愿告退者,不分年龄,照品给俸;无世职者,60岁退休给半俸;未至60岁、因病退休者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