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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农村沼气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沼气后续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农村能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就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重点研究了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四种典型模式,并对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路。
浙江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积极发展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十一五”末,全省已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15.43万只,各类沼气工程14366处。随着农村能源的深入发展,沼气池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沼气后续管理问题越来越明显。积极开展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是确保沼气池正常使用并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是当前农村沼气发展中的一块重要内容,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一、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浙江省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陆续开展了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摸索和实践,但总体上来讲,尚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深入发展,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也日益凸显。
1、农村能源主体地位不高。
农村能源在功能上涉及能源、环保、农业、建设等多个领域,管理上,目前处于多头监管的现状,这种管理体制导致了农村能源主体地位作用的削弱,在后续服务管理上缺乏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
2、能力体系薄弱。
一方面虽然全省约70%的县(市、区)设有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但机构参差不齐。有的没有独立对外挂牌,未能充分履行职责,有的人员队伍配备不齐,少编缺人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还存在乡镇一级的体系断层,很难适应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我省已陆续成立的从事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组织为58家,从业人员662人,建成的乡村服务网点460多处,与其服务的15余万用户需求差距悬殊。
3、扶持力度不大。
近几年,我省从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调拨了一部分,用于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探索研究沼气后续服务管理机制,为项目县(市、区)农能机构提供了建设资金。但对沼气服务组织在运行上尚未有补助政策,地方政府对沼气服务组织扶持力度也不大,服务人员报酬低,得不到应有的福利保障。这些因素制约了沼气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典型模式
搞好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既保障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又发挥了农村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更促进了农村沼气的长足发展。针对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模式和机制,浙江省淳安、松阳、开化、海宁、南湖、龙游、义乌等地,陆续建立了沼气后续服务组织,为当地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用户提供服务。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1、专业合作社模式
(1)模式介绍
专业合作社模式是由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沼气服务组织,按照“人会自愿、退会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制订沼气合作社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2)典型实例
松阳县成立的家乐农村沼气合作社,由全县8个沼气技术骨干共同出资5万元,经工商登记许可后组建,按照区域划分,沼气合作社下设百意和石仓2个农村能源服务推广站,26个乡级服务网点和108个村级服务站,共有沼气生产工和技术辅导员131人,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县所有的沼气项目村。其主要专业设备如沼气检测仪、沼液车、污水泵等由省级农村能源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配置。加入沼气合作社的社员,一次性缴纳120元可免费享受十五年的沼气后续服务,或每年缴纳25元会费就可免费享受一年的后续服务,沼气零配件按成本价计费。
至今,沼气合作社已发展社员700余户,积累资金13余万元。另外,沼气合作社承包80亩茶园和90亩果园的施肥任务,每年收取3.8万元,作为沼气合作社经费的补充。沼气辅导员每季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检查走访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为用户提供“保姆式”的服务。沼气用户遇到故障,就可直接拨打村级沼气辅导员电话,一个工作日内解决,遇到大难题,沼气技术辅导员与合作社联系,由合作社帮助解决。按照服务户数给予辅导员每年一次性200~800元不等的奖励和补偿。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松阳县依托农村沼气合作社已为9000余户沼气用户解决沼气使用中出现的大小故障3000余次,为农户解除了后顾之忧。
2、依托型服务模式
(1)模式介绍
依托型服务模式指的是沼气后续服务组织依托于所在地农村能源推广机构而建立,并由其为服务组织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2)典型实例
海宁市新能源技术服务站,在2001年配备7名工作人员,投入15万元资金,购置了交通车、吸粪车、专用清掏用车、泥浆泵、抽水泵等设备,组建了新能源服务中心,并同时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了沼气辅导员,形成了以市新能源服务中心为核心,乡镇沼气辅导员为支点的沼气服务网络。服务中心建起了全市沼气农户档案,制定了收费标准以及故障的检查、维修或调换收取新配件费。服务中心平时以镇为单位进行巡查,发现“两池”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镇技术辅导员和各用户可随时与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在接到报修、疏通请求24JJ、时内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几年来,该服务中心共清掏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池2089次,帮助农户沼气池大出料413次,修理沼气池118只,疏通管道197户,修理灶具408套,同时为农户提供节能炉灶、沼气灶具、沼气配件的供应,确保了全市生活污水净化池、户用沼气池安全运行、正常产气使用。
开化县成立的沼气后续服务公司,是一家公助的服务企业。公司创办时,县农村能源办为该公司提供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根据片区成立了6个沼气施工兼后续服务组,下设6个乡镇技术服务网点和2个村级技术服务网点,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运作机制上,公司实行对建设一年之内的沼气池由施工组负责保修、设备保修保换;一年以上的沼气池维修按设备材料成本价收取,同时适当向农户收取服务费,作为服务人员报酬,县农能办给予适当补贴。
3、市场化服务模式
(1)模式介绍
市场化服务模式是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实行“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由集体或个人成立沼气服务企业,承接沼气池施工、维护、出料,沼肥施肥及配件供应等业务,为沼气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在硬件设施配置上由政府搭台,运作上采用“政府补一点,沼气用户出一点”的方式。 (2)典型实例
浙江龙游雄德生态农业公司,公司由雄绿沼气工程有限公司、雄力工程安装技术服务公司、雄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组成,分别负责沼气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净化等职能;承担电力、水利安装等职能;负责沼液、沼渣的再生利用、沼气配套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职能。三个子公司在职能上充分互补,对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提供规划设计、技术培训、施工安装、质量监管“四统一”全方位的“建、管、用、护”一系列优质高效服务,形成了完整的“三沼”综合利用的流水作业链条。又如嘉兴市克利尔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全实行“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4、“建管合一”模式
(1)模式介绍
“建管合一”模式是乡镇建立沼气服务站,按照政府扶持和“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运作机制,负责沼气建设和全程服务的一种服务模式。该模式主要特征是把沼气建设、服务的责任和利益紧密捆绑,确定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2)典型实例
淳安县汾口镇于1997年成立了“汾口镇沼气服务站”,由镇选派一名优秀干部担任镇沼气监管员兼服务站站长,选配4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沼气生产工为服务站工作人员,具体承担该镇所有的沼气建设和服务任务。县能源办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沼气服务站以及沼气建设服务企业。汾口镇沼气服务站的建设共投资14.12万元,采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出资和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在建站基础上,根据服务站运行实际,县财政从2008年开始,按照服务站提供的服务数量每池每年给予10元补助,作为对乡镇服务站人员工资性补贴。乡镇政府对沼气服务站采用“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制订了《沼气建设服务管理职责》、《沼气建设服务TT作规范》和《沼气建设管理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促进建管高效运转。服务人员一年三次(1月、4月、10月)主动到建池农户家上门巡查,当沼气用户有故障报告后,服务站及时派一名服务人员,上门开展维修服务,按统一标准收取材料费和服务费。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县已经建成户用沼气池10960只,乡镇服务站16个,该模式已成为浙江省沼气后续服务体系主要模式之一。
三、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典型模式分析
以上四个模式在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主体、服务的方式、服务的内容等方面均有不同之处,在对不同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后,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专业合作社模式具有关系简单,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以农民为服务的主体和对象,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以会员制对人会的沼气用户实行有偿服务。该模式能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但缺乏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扶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行有偿服务,故较适合于沼气建设及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
2、依托型服务模式是以所在地农能推广机构为主体,另设立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该模式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能得到充分保障,但农能机构在编人员有限,且有本职工作,故无法满足大量的沼气用户的需求,适合于沼气建设散户为主的地区。
3、市场化服务模式是以独立于农能机构和农户以外的法人公司为服务主体,采取完成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根据供需要求,催生出沼气管理与服务行业。该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提供优质的服务及管理,但由于目前沼气配件产品市场尚未规范,生产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同时,该模式缺乏政策的保障和技术支持,实行有偿服务,故沼气使用农户应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目前,完全依靠市场建立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建管合一”模式是以乡镇为建设主体,机制上采取“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该模式将沼气建设与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强化了后续服务的责任主体,并通过县能源办进行了有效监督管理。其功能具备了行政引导的效力,实现了行政、技术与农户之间的对接服务。该模式组织方式灵活、可操作性强,无论从政策上、技术上还是管理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值得深入的探索推广。
上述四种模式各具优势、特点,是我省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实践探索成果。系统总结我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社会化、市场化新模式,有利于健全规范沼气后续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我省农村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强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农村沼气建设集农业生产、工程建筑、管理服务为一体,建设是基础,管理服务是关键。搞好管理服务,既是农村沼气建设发挥效益的需要,更是促进农村沼气健康发展的前提。
1、加大扶持力度,为沼气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沼气服务组织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筹建组织和维持正常运作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保障。浙江省户用沼气大部分分布在丽水、衢州、淳安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这些地区的农民并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较弱,要开展完全市场化沼气服务难度较大。因此,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沼气服务组织的扶持,帮助他们解决沼气池出料、沼肥运输、沼气池维修等机械设备的采购资金;在运行初始阶段,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弥补其工作经费的不足;在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管理。
2、加强政府引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对象是沼气农户,他们愿不愿意参加沼气服务组织,是开展沼气服务管理的基础。由于沼气服务是新生事物,沼气农户对它的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介入,引导农民确立社会化服务的理念,与农民一起理思路、出主意、想办法,把好处讲透、把政策讲明、把措施讲实,消除认识上的偏差,充分调动沼气农户积极、主动参与沼气服务组织。扩大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沼气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有关规定,将有关文件、资料发送到各乡镇(街道),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并支持此项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沼气后续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沼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沼气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加强对沼气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考评,严格奖惩措施。要建立沼气服务网点的信息档案,并纳入农村沼气项目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还要加强沼气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及维护运行管理,严格按标准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按照“建管护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沼气项目建设安全、高效、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加强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力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培养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通过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沼气设施建设、安装、维护、故障排除等技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进而建立一支技术过硬、高效、稳定的技术队伍,逐步形成农村能源从业人员技术支持体系,不断提高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浙江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积极发展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十一五”末,全省已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15.43万只,各类沼气工程14366处。随着农村能源的深入发展,沼气池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沼气后续管理问题越来越明显。积极开展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是确保沼气池正常使用并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是当前农村沼气发展中的一块重要内容,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一、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浙江省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陆续开展了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摸索和实践,但总体上来讲,尚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深入发展,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也日益凸显。
1、农村能源主体地位不高。
农村能源在功能上涉及能源、环保、农业、建设等多个领域,管理上,目前处于多头监管的现状,这种管理体制导致了农村能源主体地位作用的削弱,在后续服务管理上缺乏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
2、能力体系薄弱。
一方面虽然全省约70%的县(市、区)设有农村能源管理机构,但机构参差不齐。有的没有独立对外挂牌,未能充分履行职责,有的人员队伍配备不齐,少编缺人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还存在乡镇一级的体系断层,很难适应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我省已陆续成立的从事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组织为58家,从业人员662人,建成的乡村服务网点460多处,与其服务的15余万用户需求差距悬殊。
3、扶持力度不大。
近几年,我省从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调拨了一部分,用于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探索研究沼气后续服务管理机制,为项目县(市、区)农能机构提供了建设资金。但对沼气服务组织在运行上尚未有补助政策,地方政府对沼气服务组织扶持力度也不大,服务人员报酬低,得不到应有的福利保障。这些因素制约了沼气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典型模式
搞好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既保障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又发挥了农村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更促进了农村沼气的长足发展。针对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模式和机制,浙江省淳安、松阳、开化、海宁、南湖、龙游、义乌等地,陆续建立了沼气后续服务组织,为当地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用户提供服务。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1、专业合作社模式
(1)模式介绍
专业合作社模式是由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沼气服务组织,按照“人会自愿、退会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制订沼气合作社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2)典型实例
松阳县成立的家乐农村沼气合作社,由全县8个沼气技术骨干共同出资5万元,经工商登记许可后组建,按照区域划分,沼气合作社下设百意和石仓2个农村能源服务推广站,26个乡级服务网点和108个村级服务站,共有沼气生产工和技术辅导员131人,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县所有的沼气项目村。其主要专业设备如沼气检测仪、沼液车、污水泵等由省级农村能源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配置。加入沼气合作社的社员,一次性缴纳120元可免费享受十五年的沼气后续服务,或每年缴纳25元会费就可免费享受一年的后续服务,沼气零配件按成本价计费。
至今,沼气合作社已发展社员700余户,积累资金13余万元。另外,沼气合作社承包80亩茶园和90亩果园的施肥任务,每年收取3.8万元,作为沼气合作社经费的补充。沼气辅导员每季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检查走访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为用户提供“保姆式”的服务。沼气用户遇到故障,就可直接拨打村级沼气辅导员电话,一个工作日内解决,遇到大难题,沼气技术辅导员与合作社联系,由合作社帮助解决。按照服务户数给予辅导员每年一次性200~800元不等的奖励和补偿。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目前松阳县依托农村沼气合作社已为9000余户沼气用户解决沼气使用中出现的大小故障3000余次,为农户解除了后顾之忧。
2、依托型服务模式
(1)模式介绍
依托型服务模式指的是沼气后续服务组织依托于所在地农村能源推广机构而建立,并由其为服务组织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2)典型实例
海宁市新能源技术服务站,在2001年配备7名工作人员,投入15万元资金,购置了交通车、吸粪车、专用清掏用车、泥浆泵、抽水泵等设备,组建了新能源服务中心,并同时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了沼气辅导员,形成了以市新能源服务中心为核心,乡镇沼气辅导员为支点的沼气服务网络。服务中心建起了全市沼气农户档案,制定了收费标准以及故障的检查、维修或调换收取新配件费。服务中心平时以镇为单位进行巡查,发现“两池”运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镇技术辅导员和各用户可随时与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在接到报修、疏通请求24JJ、时内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几年来,该服务中心共清掏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池2089次,帮助农户沼气池大出料413次,修理沼气池118只,疏通管道197户,修理灶具408套,同时为农户提供节能炉灶、沼气灶具、沼气配件的供应,确保了全市生活污水净化池、户用沼气池安全运行、正常产气使用。
开化县成立的沼气后续服务公司,是一家公助的服务企业。公司创办时,县农村能源办为该公司提供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根据片区成立了6个沼气施工兼后续服务组,下设6个乡镇技术服务网点和2个村级技术服务网点,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运作机制上,公司实行对建设一年之内的沼气池由施工组负责保修、设备保修保换;一年以上的沼气池维修按设备材料成本价收取,同时适当向农户收取服务费,作为服务人员报酬,县农能办给予适当补贴。
3、市场化服务模式
(1)模式介绍
市场化服务模式是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实行“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由集体或个人成立沼气服务企业,承接沼气池施工、维护、出料,沼肥施肥及配件供应等业务,为沼气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在硬件设施配置上由政府搭台,运作上采用“政府补一点,沼气用户出一点”的方式。 (2)典型实例
浙江龙游雄德生态农业公司,公司由雄绿沼气工程有限公司、雄力工程安装技术服务公司、雄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组成,分别负责沼气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净化等职能;承担电力、水利安装等职能;负责沼液、沼渣的再生利用、沼气配套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职能。三个子公司在职能上充分互补,对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提供规划设计、技术培训、施工安装、质量监管“四统一”全方位的“建、管、用、护”一系列优质高效服务,形成了完整的“三沼”综合利用的流水作业链条。又如嘉兴市克利尔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全实行“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
4、“建管合一”模式
(1)模式介绍
“建管合一”模式是乡镇建立沼气服务站,按照政府扶持和“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运作机制,负责沼气建设和全程服务的一种服务模式。该模式主要特征是把沼气建设、服务的责任和利益紧密捆绑,确定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2)典型实例
淳安县汾口镇于1997年成立了“汾口镇沼气服务站”,由镇选派一名优秀干部担任镇沼气监管员兼服务站站长,选配4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沼气生产工为服务站工作人员,具体承担该镇所有的沼气建设和服务任务。县能源办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沼气服务站以及沼气建设服务企业。汾口镇沼气服务站的建设共投资14.12万元,采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出资和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在建站基础上,根据服务站运行实际,县财政从2008年开始,按照服务站提供的服务数量每池每年给予10元补助,作为对乡镇服务站人员工资性补贴。乡镇政府对沼气服务站采用“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制订了《沼气建设服务管理职责》、《沼气建设服务TT作规范》和《沼气建设管理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促进建管高效运转。服务人员一年三次(1月、4月、10月)主动到建池农户家上门巡查,当沼气用户有故障报告后,服务站及时派一名服务人员,上门开展维修服务,按统一标准收取材料费和服务费。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县已经建成户用沼气池10960只,乡镇服务站16个,该模式已成为浙江省沼气后续服务体系主要模式之一。
三、浙江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典型模式分析
以上四个模式在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主体、服务的方式、服务的内容等方面均有不同之处,在对不同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后,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专业合作社模式具有关系简单,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以农民为服务的主体和对象,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以会员制对人会的沼气用户实行有偿服务。该模式能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但缺乏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扶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行有偿服务,故较适合于沼气建设及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
2、依托型服务模式是以所在地农能推广机构为主体,另设立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该模式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能得到充分保障,但农能机构在编人员有限,且有本职工作,故无法满足大量的沼气用户的需求,适合于沼气建设散户为主的地区。
3、市场化服务模式是以独立于农能机构和农户以外的法人公司为服务主体,采取完成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根据供需要求,催生出沼气管理与服务行业。该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提供优质的服务及管理,但由于目前沼气配件产品市场尚未规范,生产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同时,该模式缺乏政策的保障和技术支持,实行有偿服务,故沼气使用农户应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目前,完全依靠市场建立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建管合一”模式是以乡镇为建设主体,机制上采取“谁建谁管、建管合一、有偿服务、自负盈亏”。该模式将沼气建设与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强化了后续服务的责任主体,并通过县能源办进行了有效监督管理。其功能具备了行政引导的效力,实现了行政、技术与农户之间的对接服务。该模式组织方式灵活、可操作性强,无论从政策上、技术上还是管理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值得深入的探索推广。
上述四种模式各具优势、特点,是我省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实践探索成果。系统总结我省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社会化、市场化新模式,有利于健全规范沼气后续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我省农村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强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
农村沼气建设集农业生产、工程建筑、管理服务为一体,建设是基础,管理服务是关键。搞好管理服务,既是农村沼气建设发挥效益的需要,更是促进农村沼气健康发展的前提。
1、加大扶持力度,为沼气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沼气服务组织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筹建组织和维持正常运作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保障。浙江省户用沼气大部分分布在丽水、衢州、淳安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这些地区的农民并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较弱,要开展完全市场化沼气服务难度较大。因此,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沼气服务组织的扶持,帮助他们解决沼气池出料、沼肥运输、沼气池维修等机械设备的采购资金;在运行初始阶段,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弥补其工作经费的不足;在用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管理。
2、加强政府引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沼气后续服务体系的对象是沼气农户,他们愿不愿意参加沼气服务组织,是开展沼气服务管理的基础。由于沼气服务是新生事物,沼气农户对它的认识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介入,引导农民确立社会化服务的理念,与农民一起理思路、出主意、想办法,把好处讲透、把政策讲明、把措施讲实,消除认识上的偏差,充分调动沼气农户积极、主动参与沼气服务组织。扩大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沼气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有关规定,将有关文件、资料发送到各乡镇(街道),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并支持此项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沼气后续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沼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沼气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加强对沼气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考评,严格奖惩措施。要建立沼气服务网点的信息档案,并纳入农村沼气项目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还要加强沼气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及维护运行管理,严格按标准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按照“建管护并重”的原则,加强农村能源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沼气项目建设安全、高效、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加强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力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培养农村能源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通过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沼气设施建设、安装、维护、故障排除等技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进而建立一支技术过硬、高效、稳定的技术队伍,逐步形成农村能源从业人员技术支持体系,不断提高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