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作者在文中首先分析了 “新36条”下保定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会,然后分析了保定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最后探讨了结合“新36条”内容发展保定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36条” 保定 民营经济 政策
一、“新36条”下保定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会
在中国,民营企业创造了80%以上的新产品,65%以上的技术专利。我国9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地方通常是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比如浙江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比全国平均水平3.3:1低很多。
保定民营经济在保定经济发展中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止到目前,保定民营经济数量达到27.2万个,从业人员267.5万人,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数量为1149家,且每年呈上升趋势,在2012年的1~10月份,保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8家,在保定市排名第一。2012年,保定民营企业完成投资总额为1381亿元,比2011年增长46.8%,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9.5%;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474亿元,比2011年增长20.2%,占全市GDP的6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占保定财政收入的74%。由此可知,民营经济已成为拉动保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加速器。
为了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更快的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国务院在“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截至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全部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指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新36条”及相关领域细则的出台为保定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如何借助“新36条”之风使保定民营经济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这是加快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保定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民营投资领域仍受多方限制
虽然“新36条”明确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对民间资本实行开放。然而在保定一些国家投资的“铁、公、基”项目基本上都是有国企来承担;金融、能源、医疗、文化教育、城市公共服务等项目对民营企业的开放也非常有限;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民营企业的扶持仍然欠缺。
(二)民营生存政策环境不完善
虽然自2010年5月13“新36条”出台后,历经两年多的时间,截至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全部出台。然而细则并没有给出具体性意见。比如在原铁路部出台的细则中,诸如哪些干线线路民营企业可以参与、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运营价格如何核定等都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而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寄希望于当地政府具体的细则上。自2011年开始,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西、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市陆续出台地方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十五”以来,保定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来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市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并不少,但大多是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和操作细则,针对性差。如何根据“新36条”出台符合保定实际情况的地方细则是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
(三)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信誉透明度低、财务不规范、缺乏专业人员等特点,加上商业银行受经营体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使得民营企业获得商业贷款难度大,或者要承担非常高的融资成本。我市虽然近几年通过推动信用、担保服务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融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唐山、秦皇、岛邯郸等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就更大了。对于民营企业即使能够拿出好项目,中小企业也往往因自身存量资产不足而找不到合适的担保机构,得不到信贷的支持。由于资金短缺,即便是能源、电信和铁路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开放,民营经济也很难进入。
(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保定民营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粗放型的企业,导致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效率、风险抵抗能力差。其在产业结构方面良莠不齐,既存产业结构层次低、模式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创新能力弱的中小企业,也存在着附加值高的中小企业,如部分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整体来看,保定民营经济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其核心竞争力不足。
三、“新36条”下的保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优化
(一)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的进入领域
“新36条”放宽了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领域。因此保定市应在“新36条”的内容指导下,放松对保定市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垄断行业。市场准入的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实行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再设置附加条件。
我市处于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因此重大基础性建设的需求依然比较旺盛,在这些建设项目中,除了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的项目以外,都应当对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放手让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让民资“接力”政府投资成为“稳增长”主力;要激发民资活力,拓宽民资渠道,引导民资进入垄断领域。
(二)完善民营企业的生存法律环境
北京市作为较早发布新36条地方实施细则的城市之一,京版细则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力场站等北京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政策性住房等公共事业,将成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重点。虽然河北省在近日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民资更深入地参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但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保定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具体的细则应该包括: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哪些领域民间资本是可以进入的,进入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进入;民间资本进入后如何进行管理;民间资本如何从进入领域中退出等等。 (三)改善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
由于资金短缺,即便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等领域民营企业开放,民营经济也很难有力承担。因此急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是银行及相关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比如通过建立对民营信贷的专门机构和专项信贷资金;建立多种资产评估体系,比如通过建立健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通过版权、商标权、技术专利、品牌价值等作为质押物来帮助民间文化企业融资,加大民营企业对保定市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二是政府加大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保定市政府出面投资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公司或机构,为我市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通过对支持力度的加大,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提高其积极性。比如苏州市政府投入了50亿元发展了57家担保公司,银行对此非常信任,民间投资者融资难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三是建立民营专项资金,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通过建立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指引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平台。
(四)促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2013年成都市财政就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2013年8月28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同时要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向民营企业倾斜,2013年,市本级支持资金总额要达10亿元以上。
因此保定市在“新36条”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增加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支持力度。一是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能力来提升自身的创新水平。二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研究中心,提高对民营企业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建立专项投资基金推动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建立民营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继2006年底中国第一只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基金获准成立后,产业基金已在我国进入稳定的发展阶段。截止到目前,河北省组建并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将为河北省沿海产业重点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支撑。保定市可借鉴此经验在保定范围内建立民营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产业进行资金支持。比如可以建立高新技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用来为我市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几大重点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这些产业升级的进度。
参考文献
[1]林智军.民间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效应的分析[J].民营科技,2011年08期.
[2]李义平.制约民营经济深入发展因素探析[J].人民论坛,2011年02期.
[3]冉光和,张冰.财政金融政策对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年01期.
[4]冯建生,张庆侠.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立法完善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05期.
[5]何南.孟宪军.依托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升级探究[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02期.
基金项目:2013年保定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301160。
作者简介:商丽景(1979-),女,汉族,河北保定人,任职于河北金融学院,研究方向:投融资。
【关键词】“新36条” 保定 民营经济 政策
一、“新36条”下保定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会
在中国,民营企业创造了80%以上的新产品,65%以上的技术专利。我国9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地方通常是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比如浙江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比全国平均水平3.3:1低很多。
保定民营经济在保定经济发展中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止到目前,保定民营经济数量达到27.2万个,从业人员267.5万人,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数量为1149家,且每年呈上升趋势,在2012年的1~10月份,保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8家,在保定市排名第一。2012年,保定民营企业完成投资总额为1381亿元,比2011年增长46.8%,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9.5%;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474亿元,比2011年增长20.2%,占全市GDP的6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占保定财政收入的74%。由此可知,民营经济已成为拉动保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加速器。
为了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更快的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国务院在“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截至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全部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指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新36条”及相关领域细则的出台为保定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如何借助“新36条”之风使保定民营经济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这是加快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保定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民营投资领域仍受多方限制
虽然“新36条”明确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政、铁路、能源、水利、电信等多个领域对民间资本实行开放。然而在保定一些国家投资的“铁、公、基”项目基本上都是有国企来承担;金融、能源、医疗、文化教育、城市公共服务等项目对民营企业的开放也非常有限;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民营企业的扶持仍然欠缺。
(二)民营生存政策环境不完善
虽然自2010年5月13“新36条”出台后,历经两年多的时间,截至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全部出台。然而细则并没有给出具体性意见。比如在原铁路部出台的细则中,诸如哪些干线线路民营企业可以参与、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运营价格如何核定等都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而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寄希望于当地政府具体的细则上。自2011年开始,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西、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市陆续出台地方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十五”以来,保定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来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市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并不少,但大多是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和操作细则,针对性差。如何根据“新36条”出台符合保定实际情况的地方细则是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
(三)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信誉透明度低、财务不规范、缺乏专业人员等特点,加上商业银行受经营体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使得民营企业获得商业贷款难度大,或者要承担非常高的融资成本。我市虽然近几年通过推动信用、担保服务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融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唐山、秦皇、岛邯郸等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就更大了。对于民营企业即使能够拿出好项目,中小企业也往往因自身存量资产不足而找不到合适的担保机构,得不到信贷的支持。由于资金短缺,即便是能源、电信和铁路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开放,民营经济也很难进入。
(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保定民营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粗放型的企业,导致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效率、风险抵抗能力差。其在产业结构方面良莠不齐,既存产业结构层次低、模式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创新能力弱的中小企业,也存在着附加值高的中小企业,如部分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整体来看,保定民营经济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其核心竞争力不足。
三、“新36条”下的保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优化
(一)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的进入领域
“新36条”放宽了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领域。因此保定市应在“新36条”的内容指导下,放松对保定市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限制,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利润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垄断行业。市场准入的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实行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再设置附加条件。
我市处于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因此重大基础性建设的需求依然比较旺盛,在这些建设项目中,除了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的项目以外,都应当对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放手让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让民资“接力”政府投资成为“稳增长”主力;要激发民资活力,拓宽民资渠道,引导民资进入垄断领域。
(二)完善民营企业的生存法律环境
北京市作为较早发布新36条地方实施细则的城市之一,京版细则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力场站等北京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政策性住房等公共事业,将成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重点。虽然河北省在近日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民资更深入地参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但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保定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具体的细则应该包括: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哪些领域民间资本是可以进入的,进入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进入;民间资本进入后如何进行管理;民间资本如何从进入领域中退出等等。 (三)改善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
由于资金短缺,即便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建设等领域民营企业开放,民营经济也很难有力承担。因此急需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是银行及相关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比如通过建立对民营信贷的专门机构和专项信贷资金;建立多种资产评估体系,比如通过建立健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通过版权、商标权、技术专利、品牌价值等作为质押物来帮助民间文化企业融资,加大民营企业对保定市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二是政府加大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保定市政府出面投资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公司或机构,为我市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通过对支持力度的加大,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提高其积极性。比如苏州市政府投入了50亿元发展了57家担保公司,银行对此非常信任,民间投资者融资难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三是建立民营专项资金,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通过建立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缓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指引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平台。
(四)促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2013年成都市财政就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2013年8月28日,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同时要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向民营企业倾斜,2013年,市本级支持资金总额要达10亿元以上。
因此保定市在“新36条”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增加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支持力度。一是通过税收优惠,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能力来提升自身的创新水平。二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研究中心,提高对民营企业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建立专项投资基金推动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建立民营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继2006年底中国第一只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基金获准成立后,产业基金已在我国进入稳定的发展阶段。截止到目前,河北省组建并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河北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将为河北省沿海产业重点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支撑。保定市可借鉴此经验在保定范围内建立民营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产业进行资金支持。比如可以建立高新技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用来为我市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几大重点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这些产业升级的进度。
参考文献
[1]林智军.民间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效应的分析[J].民营科技,2011年08期.
[2]李义平.制约民营经济深入发展因素探析[J].人民论坛,2011年02期.
[3]冉光和,张冰.财政金融政策对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年01期.
[4]冯建生,张庆侠.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立法完善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05期.
[5]何南.孟宪军.依托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升级探究[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02期.
基金项目:2013年保定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编号:201301160。
作者简介:商丽景(1979-),女,汉族,河北保定人,任职于河北金融学院,研究方向: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