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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民本"学说比较富于人民性,在历史上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其学说中又包含着浓重的君本因素,不具备民主的基本属性,与民主是不同质的范畴。这种悖论的存在,既有社会历史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儒家学理缺陷方面的主观原因。对于中国缺乏民主传统,认为儒家全无责任或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儒家,都是不客观的。对儒学遗产应当运用科学的方法作历史的、辩证的分析,力戒简单化和绝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