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在杭高校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调查研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dln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对《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在杭高校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发现中国普通劳动者权益维护方面还存在这很多问题。针对这写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权益维护 高校务工人员
  基金项目: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课题编号:2012r408036。
  作者简介:曹洁琼、何肖莉、杨纱纱、王悄悄、陈晓铭,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38-02
  一、调研背景及目的介绍
  现今的中国,以惊人速度不断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在进行分配时却遇到了重重障碍,巨大的财富集中于少部分人手中,基尼指数远远高于国际上0.4的警戒线,贫富差距日益严重。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形理论假说,当今的中国正面临一个社会拐点。如果要由这一社会拐点走向更长远、更稳定的发展,让广大人民最终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就需要我们的党和政府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并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而在众多社会矛盾中,劳资矛盾尤其突出。劳动权益作为劳资矛盾的核心,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根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劳动权益是由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的,其状况决定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社会状况和政治态度。因此研究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维护状况,能够有效地了解和缓和劳资矛盾,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继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后又一部维护中国劳动者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本调研正是从关注在杭高校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这一问题入手,调查研究了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及此前的《劳动法》的实施状况,以期呈现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现状,为处理劳动关系及相关法律的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对象、方法及调查内容
  此次调查对象范围框定在高校务工人员,共收回183份问卷。调查地点涉及杭州下沙五所高校,调查对象的工种涉及宿舍管理员、保洁员、保安、厨师、食堂服务人员和其他。本次调研的方法主要采用“一对一问卷调查方式”与深度访谈的方法。
  调查问卷共设18个问题,内容主要分三方面:一是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篇,包括文化程度、月收入、月支出、业余时间安排、生活满意程度、法律了解程度;二是《劳动法》篇,包括工作时间与节假日休假、加班费、职业培训、保险、劳动纠纷处理途径;三是《劳动合同法》篇,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内容的了解、试用期、职工代表或工会、克扣或拖欠工资奖金情况和不合理解雇问题。
  三、调研结果
  1.收入对生活满意程度的影响不高。在一般社会认知中,收入越高者生活满意程度越高,而收入越低者对于生活则有更多的不满。本次调研对高校务工人员的生活满意程度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对于生活现状的感受程度都较为居中,满意的与非常不满意的人数较少,加起来只占了17%,而认为还行以及不满意的各占42%、41%,比较持平。此外,本调研小组将“您的月收入范围”和“您对现在生活的满意程度”调查所得数据进行了相关度分析,发现月收入与生活满意程度之间的联系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密切,R值仅为0.1,明显低于表示低度相关的值0.4,这就说明对于高校务工人员来说,收入对生活满意程度的影响并不如预想的高。
  2.住房情况严峻。与收入相对的是,我们发现住房对生活满意程度的影响更深刻。几乎所有的务工人员都是住在集体宿舍,而集体宿舍环境普遍较差,相关的生活配套设施缺乏,卫生环境恶劣并且声音嘈杂。比如一个10平米左右的小房间内一般住着四、五个人,在某校甚至有居住超过10个人的情况。并且在调研过程中,也有许多务工人员抱怨没有夫妻房的情况,两三对夫妻共挤一室的环境让他们倍感艰难。此外,在一些高校,空气浑浊常年不见阳光的地下车库里还住着许多的车管员及宿管员。地下车库一年到头照不到阳光,自行车轮胎的橡胶味道又浓,导致许多务工人员晚上被熏得睡不好觉,关节炎也更加严重,身体情况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
  3.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在调研中,仅有14%的务工人员表示了解或非常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超过3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了解,甚至有17%的人不知道存在这两部法律。而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各高校的签订状况尚算良好,签订率达到了91.3%。但是务工人员对合同内容的了解程度却是不容乐观的,仅有2%的务工人员表示对合同具体内容十分了解。而面对遇到劳动纠纷是否会动用法律武器这个问题,超过半数的务工人员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一选项。如果对能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都没有基本的认识,对与权利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也缺乏了解,维护自身权益也自然变成了一句无法实现的空话。
  4.法律实施状况尚待完善。比如加班费问题上,有23%的务工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后没有拿到加班费,即使在拿到加班费的140人中,也有35%的人拿到的加班费没有达到法定的3倍,并且拖欠的现象严重。而在社会保险方面,参保情况也是参差不齐,极少有人“五险齐参”,更多的只参加个别险种,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务工人员甚至达到25.14%。社会保险是对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当务工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出现年老体弱等情况时,能够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明知保险重要性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做出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务工人员的基本权益。
  5.相关制度存在缺陷。(1)工会:未发挥应有作用。工会应是在劳动者的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但在实践中却并非如此。根据第16题“您是否了解你们的职工代表或工会”的调查,情况非常不容乐观,有72%的务工人员,连工会这个词都没听说过或者听说过却不了解。单个或者少量联合起来的务工人员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与那些掌控着务工人员的工作机会、工资薪酬的老板相比,他们明显处于一种不对等的弱势地位。工会没有实现其应有的作用,即代表着务工人员们无法通过一种组织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2)不定时工作制:实际操作困难。在问卷的第7题中,本调研小组向务工人员调查了他们的工作时间,调查中发现像宿舍管理员这样,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的为不定时工作制。从好的方面看,“不定时工作制”是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的“闲与忙”来调节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它显示出了比“8小时工作制”更加灵活、科学的一面。但是这种工作制存在很多不足:第一,虽然法律规定,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时间休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如何区分他们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却成了一个极大的难题,比如,有很多岗位的工作时间达到了16小时以上,工作强度通常三倍于同工种标准时间工作制;第二,不定时工作制度所具有的灵活用工的特点导致其容易被用人单位所利用,成为逃避支付加班费义务的借口。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以弹性工作制为名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等情况。这种工作制无疑给用人单位增加了侵犯职工权益的机会。
  (3)劳务派遣:“三方当事人”模式的漏洞。在调研中,本小组发现,当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雇佣务工人员。。诚然,劳动派遣具有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便于用工管理等优点,而深受用工单位青睐。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用人单位因害怕与劳动者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使自己成为与劳动者没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这种形式并不是真正的劳务派遣,而是一种借用劳务派遣名义、逃避法律责任的“畸形劳动关系”。
  四、对策探讨
  (一)务工人员
  1.主动学习法律,增强维权信心。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首先需要的就是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这就需要务工人员自身主动的学习。也只有当权利主体本身参与到权利的维护中,法律才不会仅仅是一片空文。此外,务工人员也应该增强维权信心,敢于拿起维权武器,当同伴遇到纠纷,需要证人的时候,应该勇敢站出来,而非由于害怕报复而置身事外。
  2.积极参与工会,多样方式维权。较之个人单独与单位谈判,集体的力量无疑是强大的,务工人员应当把工会作为其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积极参与工会,推动工会改革,发挥工会作用。同时,维权的眼光不应该只放在传统方式上,也应该关注一些非传统方式,如新闻媒体监督、网络曝光等,通过社会的关注与监督来推动权利的实现。
  (二)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
  1.增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心。相比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理应承担起更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增强守法意识,不应该钻法律的空子,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在与务工人员有纠纷时,也该积极配合,主动寻找解决方法,而非推卸责任。
  2.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如据本调研小组了解,某校已建立针对高校老师的内部纠纷解决制度,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对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来说,建立合理有效的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是一条非常值得考虑的途径,避免耗费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制度与法律
  1.完善法律制度,健全法律监督。法律只有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复杂社会,才能更好地维系社会平衡,促进和谐发展。比如我国现行的工会制度,严重制约了工会实行其原有职能,使其难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不受制约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可以进行工会工资制度的改革、建立规范工会联合会推动工会民主选举等。此外,法律的实施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对于用人单位上报的工资单等资料,劳动部门应当与劳动者进行核实。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条件、环境,也应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加强法制宣传,建立维权绿色通道。进行法制宣传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务工人员,可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且采取如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方式,使法律更具有趣味性,增加吸引力,提高宣传质量。此外,现有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程序十分冗长繁杂,一般案件的审理时间都较长,因此,我们建议针对劳动诉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和手续,更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
  五、结语
  以上是本调研小组通过一系列调研活动得到的结果,以及经过数据分析、思考讨论得出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对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如今的中国普通劳动者权益维护,至少从数据上看,并非到了可以庆功的时刻,我们还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和困难的群体,还有许多我们想象不到的贫穷和苦难,想象不到的抗争或沉默。在调查过程中,问题的严峻与敏感也曾让我们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的能力,但是最终我们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们相信,法律人对社会的责任不是被动的,因为中国的明天,只能取决于我们今天主动的认知和努力。虽然过程中未能尽善尽美,虽然这次调研已经过去,但作为法律学子,我们对社会的责任心不会因此改变,我们也将会一直关注社会。
其他文献
摘 要 行政法学是一门法学的附属科学的法律部门和法学领域,拥有固定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其研究主要研究的是行政法律规范、意识、关系、实践和理论。在新时期,行政法学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行政法学不同时期的内涵,并分析了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行政法学 内涵 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张弛,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2.
[摘要]中职院校学生英语基础较差,普遍存在厌学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将学生的注意力转移到英语课堂上来,使他们对英语感兴趣,并能在课堂上有所收获,这也是提高英语课堂教学效率的关键。  [关键词]教学效率 主动性 积极性 师生关系 兴趣 因材施教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12-0175-01  在现代社会,教育主要分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
现代社会的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逐渐颠覆了传统的生活模式。从电子邮件、QQ、微信、微博为代表的众多交流软件,使得人与人之间突破了时空限制,交流非常的便捷,逐渐替代了电话、信函
知识产权是当今的热门话题,其涉及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类生活等多个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中的地位都得到了提升。由于它的历史较短,知识
本文通过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证人拒证权现状进行思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我国证人拒证权的立法构思、我国证人拒证权的立法以及我国证人拒证权制度缺失等问题。
网络环境下,公民隐私受到侵犯的现象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近年来,智能手机中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呈高发趋势。本文着重分析网络环境下智能手机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通过对比方法
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制度有了创新的规定,明确了监视居住的功能及定位。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杜绝过去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变相羁押、
抑郁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精神障碍,以情绪低落、思维迟缓、言语动作减少为典型症状.抑郁障碍已成为一个公共卫生问题[1].目前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抑郁障碍的发生与脑微
摘 要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帮助受教育者实现思想品德的内化和外化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具有高度的文化价值,其文化价值主要表现在文化传承、文化整合和文化创造的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文化过滤行为、文化纠偏行为、文化控制行为三个途径实现其文化价值。而思想政治教育在实现其文化价值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也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设。  关键词 思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检察人员分类不清,各类人员职责混同、比例失调,管理模式行政化过浓,存在诸多弊端,很难担负起履行检察职责的重任。本文基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