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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权力是一种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作者权利则是法律赋予的一种个人权能、利益实现的支配力量。从本质上说,二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编辑权力始终处于一种支配、扩张状态。而作者权利只处于被动状态。两者关系的失衡,导致了编辑权力与作者权利的主观化与被动化、绝对化与相对化、强势与弱势的矛盾。二者的关系只有在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保证编辑与作者的关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上达到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