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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石践宇从北京惠通四惠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70万元的日本原装进口丰田普拉多4.0汽车。到了2011年5月,行驶在马路上的汽车突然无法正常启动,万般无奈下,石践宇只好联系4S店派救援车进行临时充电,并听从其建议将车开回4S店内。
没想到,石践宇的维权噩梦由此开始。
据石践宇讲述,4S店为非法牟取暴利谎称电瓶已坏,杜撰总部建议自己更换电瓶,在没有进行详细检测和缺乏故障判断标准的情况下,且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以汽车漏电为由强行擅拆该车电瓶,并制造相关设备故障资料,已达到让车主掏钱更换设备的目的。事发后,为了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石践宇采取了各种救济手段,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期间也遭遇到重重阻力。
“4S店信口雌黄,颠倒黑白,以汽车漏电判断标准为自己的恶意侵权行为逃避责任并寻找所谓的‘合法’理由。”起初,石践宇希望可以息事宁人,采用善意的解决方案,但却被4S店随意推翻双方已达成的协议。
后来,石践宇只好向丰田(中国)总部投诉,先是被冰冷应对,后是推卸责任,最后竟以一份“答非所问”的设有“陷阱”的《说明函》来包庇和袒护4S店。具体情况是,面对石践宇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4S店和丰田(中国)总部长时间不予以提供,在消费者数十次要求下,直到最后无法推脱才不得不提供书面材料,但为了包庇袒护4S店,丰田(中国)总部故意向石践宇提供了错误标准,“他们我为能蒙混过关玩弄文字游戏,设置文字陷阱,根本没有给予中国消费者基本权益和生命安全起码的关注和重视。”石践宇如是说。
这期间,石践宇的问题车辆一直停放在4S内,时间长达一年半。更值得一提的是,石践宇为得到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标准,直接开支就已达到几十万元,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直到2012年8月,走投无路的石践宇组建律师团将4S店告上法庭,对丰田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财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截至目前,现朝阳法院已结束庭审程序,等待宣判。
在石践宇家人的质疑下,4S店工作人员声称:汽车打不着火的原因是导航仪和倒车雷达等有故障引起汽车漏电,而将该二者拆卸之后,汽车的暗电流值可恢复到10毫安的标准值,并声称导航仪和倒车雷达不可维修,只能更换,费用达一万多元人民币。石践宇得知此情况,当天下班后赶至4S店,店内工作人员告知石践宇汽车打不着火因漏电引起,现全部原因已找到,并将漏电标准修改到20毫安。石践宇质疑其检查行为,并对其说法产生怀疑和不安,要求4S店演示漏电检测、暗电流值恢复到标准值的过程。4S店当天晚上长时间无法演示,最后放弃,石践宇回家后向丰田中国总部热线投诉其欺诈侵权行为。数天后,4S店承诺:愿意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免费恢复汽车暗电流标准值和汽车正常功能,同时赠送几次免费保养。但在当天检测过程中,4S店仍然无法演示先前所述的检测过程和结果,且在汽车断开导航仪的情况下暗电流值一直在30—50毫安波动。继而,4S店在检查国产同款车型暗电流值为20毫安情况下,仍改口称这款的车的漏电标准值是50毫安,并提出进一步大范围拆卸车辆以达到“确切检查”汽车何处漏电的问题。 此时,鉴于他们一变再变漏电标准值(人为提高标准企图获利,事发后人为降低标准推卸责任,而实际是:在不知漏电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判断汽车是否漏电的情况下,未经授权却以车辆漏电为由擅自拆卸汽车),深信他们对车辆做了手脚。在4S店没有提供书面漏电标准及权益保证承诺的情况下,石践宇拒绝了他们进一步拆卸车辆的要求,并提出只有当他们提供了这辆车具有法律效力的暗电流数值标准和书面保证我的权利后,才能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的检测维修。但是对于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4S店虽口头答应,但行动上一直拒不提供,即使多次索取,4S店仍我行我素,从而导致汽车长期被迫滞留在4S店,无法进入正常的检测维修程序,从而不能正常使用,造成巨大损失。
为创造对汽车进行正常检测的必要条件,尽快获得相关技术标准、尽量最大可能减小损失,事发几日后,石践宇一直致电丰田中国总部热线索取相关技术资料,在去电几次后丰田总部热线才给答复:他们只有国产车的标准,无法找到进口车的标准;说国产车车型不同、配置不同,暗电流标准值不同,但无论哪款车型其标准值都在10—50毫安范围内。丰田总部花了20天却连自己生产的进口车的漏电标准都找不到,那么4S店是以什么标准轻而易举的判定汽车漏电又凭什么强行擅自拆卸汽车呢?
在2012年春节之前,石践宇自费四千多元以中、日文形式分三次像日本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写了十几封投诉信,向其反映4S店的欺诈侵权行为以及丰田中国热线罔顾消费者基本投诉的极不负责任之事实,提供这款汽车的暗电流标准值及漏电判定标准、检测方法等,但其一直拒绝履行基本义务,拒不提供相关标准。
2013年5月30日当《汽车观察》杂志记者再次采访到石践宇的时候,石践宇表示很无奈,此事件没有任何进展,车依然停在4S店,法院的判决结果一直没有出来,而4S店的态度很明确,不公开道歉、不提供标准、给予些赔偿,而丰田中国的态度就更加明确 ,如果对给予的标准(漏电)有质疑,就让法院给予一个判决结果,不做任何回应。
资料链接1:《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4S店杜撰总部建议,蒙蔽消费者更换电瓶;
4S店在检测无需拆卸汽车的情况下,未经车主允许强行擅自拆卸汽车;
4S店在没有漏电判定标准的情况下谎称汽车漏电,编造检查过程和检测结果,甚至制造故障已达到让消费者更换倒车雷达和导航仪等目的。
4S店为推脱责任三番五次变更汽车漏电标准;
丰田(中国)无视中国消费者的法定权益和请求,不及时履行相关法定披露义务,拒不提供真实、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汽车暗电流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检测方法,致使原告汽车长期无法进入检测维修、恢复原状的程序;
丰田(中国)经原告反复催促,其又滥用告知,提供内容笼统抽象、无法适用、设有陷阱的所谓《说明函》,企图糊弄消费者和误导维权部门。
资料链接2:《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尊敬的丰田章男阁下:
您好!我是一位丰田汽车消费者,一年前多次去贵公司反映特约代理商北京汇通四惠丰田4S店(以下简称4S店)在服务中的数次欺诈行为,并索取有关我这款汽车的暗电流具体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漏电检测方法。当时贵公司原田室长回函告知将责成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介入处理,时隔一年,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甚至连解决问题的判定故障正确标准都没有得到。目前汽车仍呈现拆卸状态闲置在4S店内,只得再次给您去信反映丰田中国、一汽丰田和4S店在处理事件时蛮横无理的态度和颠倒是非的行为,以及再次向贵公司索取我这款车的暗电流具体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漏电检测方法。
一年多以来,我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去寻求汽车漏电的正确判定标准和检测方法。我走访了权威的机构和专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认真分析了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提供给我的《说明函》,结合初期交涉过程中4S店和贵公司热线对漏电判定标准的口头说明,得出以下正确的结论:
第一,汽车暗电流值的大小,取决于汽车电子元器件(发动机关闭时还在工作的)的多少和电子元器件暗电流值得大小;第二,车型不同、配置不同,汽车的暗电流正常值不同,判定汽车漏电的具体表现准也不相同;第三,检测暗电流,判定汽车是否漏电,不需要拆卸汽车。
但是,贵公司全权委托的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显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迟迟不提供书面标准,继而为了包庇袒护4S店,不惜提供一份答非所问、设有陷进的《说明函》,把本可以直接表达的内容故意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文字来表述,让人不知觉地接受错误的故障判定标准。可以说是费尽心机(事实表明这样的做法确实牛蒙骗了不少人)最后连本应公开的故障排查资料都以商业机密为借口拒不提供。现将贵公司全权委托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在处理事情中让人难以理解、难以原谅的错误简述如下:
第一,以偷梁换柱的手法蒙骗消费者:将《说明函》最后一句话“一般来说,丰田给经销商提供的手册中记载的车辆暗电流数值在10MA——50MA的参考范围内都属于正常范围”,等同于“所有丰田的汽车不论产地、新旧只要汽车测量的暗电流值在10MA——50MA的范围内都是正常的、合格的”。把“手册中记载的暗电流值”这一主语偷换成“随便一辆车的暗电流值测量值”,
第二,以以偏概全的手法蒙骗消费者:贵公司代表一直强调所有丰田车判定是否漏电使用统一标准:10MA——50MA,并强调此标准来源于《丰田诊断及技师》第11页“一般情况下寄生电流只要在10MA——50MA,便不会对蓄电池功能造成影响的”的记载。其他文件记载:汽车的暗电流值是在发动机熄火的情况下电子元器件中还在流动的电流相加而来,10MA——50MA不会对蓄电瓶的功能产生影响不等同于不会对汽车电子元器件及汽车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以颠倒是非的手法蒙骗消费者:《丰田诊断技师》中有如下明确记载:“无标准值时,与同型号车相比较”(意思即为:在没有汽车暗电流标准值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测量完全相同汽车的暗电流值来获得标准值,并以此为判断汽车暗电流值是否正常、汽车是否漏电的依据),而丰田中国的沈代表却强调:一直以来,10MA——50M是判定所有丰田汽车上是否漏电的统一标准范围,这与《丰田诊断技师》中的内容是完全矛盾的。 丰田中国的异常做法让丰田车的中国消费者费解不已:一向以严谨、负责标榜的丰田公司究竟怎么了?是我们中国消费者要求太过苛刻,还是丰田公司把我们中国消费者作为二等、三等消费者加以简单敷衍、戏弄?还是丰田中国自作主张而贵公司并不知情?基于贵公司作为大型跨国企业,应该对企业的信誉有足够的重视,我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写此信进行以上反映,并对以下事项进行确认:
第一,贵公司是否认可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把《说明函》最后一句话解释为“所有丰田的汽车(不论产地、新旧)只要测量的汽车暗电流值在10MA——50MA范围内都是正常的、合格的”并以此作为所有丰田汽车是否漏电的判定标准?第二,我的这款原装进口PRADO4.0汽车(车架号:JTEBU25J29K005790)的暗电流正常值具体是多少?第三,我的这款原装进口PRADO4.0汽车(车架号:JTEBU25J29K005790)的漏电标准值是多少,漏电检测方法应如何?
以上疑问困扰了我很久,缺乏正确的漏电判定标准以及欺诈事件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已经给我的家庭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作为一名贵公司的中国消费者,我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贵公司、贵公司也有义务对我的疑问给予正面明确的回答。同时,恳请贵公司能够提供《说明函》所言的、记载着关于我这款汽车准确暗电流值的权威手册。
次祝
阁下健康平安快乐
丰田汽车中国消费者 石践宇
资料链接3:《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韩卫林主任:
对于顾客石践宇先生所反映的中东版PRADO车辆(车架号为JTEBU25J29K005790)投诉事宜,现就相关车辆暗电流的一般标准进行如下说明。
为了维持车辆正常使用,现在很多车辆使用电脑来记录车辆的各种数据。例如,车辆上的电子时钟、中控锁、防盗器、音响、电动记忆座椅等装置,即便是车辆熄火、切断电源后,仍然需要微弱电流来记录各种数据。
发动机电脑同样需要记录各种数据,为了支持这些数据的记录,即便是熄火后,车辆也会发生一点的微弱电流。这样的电流我们统称为“暗电流”。对于石践宇先生所提到的暗电流,就是由于各种电子装置所需暗电流累加起来的结果。由于车型及配置(加装的电气设备,如导航等)的差异,不同车辆的暗电流数值也是不尽相同的,需要根据实车进行确认。
一般来说,丰田给经销商店提供的手册中所记载的车辆按点路树脂如果实在10mA—50mA的参考范围内的话,都属于正常范围。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8日
没想到,石践宇的维权噩梦由此开始。
据石践宇讲述,4S店为非法牟取暴利谎称电瓶已坏,杜撰总部建议自己更换电瓶,在没有进行详细检测和缺乏故障判断标准的情况下,且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以汽车漏电为由强行擅拆该车电瓶,并制造相关设备故障资料,已达到让车主掏钱更换设备的目的。事发后,为了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石践宇采取了各种救济手段,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期间也遭遇到重重阻力。
“4S店信口雌黄,颠倒黑白,以汽车漏电判断标准为自己的恶意侵权行为逃避责任并寻找所谓的‘合法’理由。”起初,石践宇希望可以息事宁人,采用善意的解决方案,但却被4S店随意推翻双方已达成的协议。
后来,石践宇只好向丰田(中国)总部投诉,先是被冰冷应对,后是推卸责任,最后竟以一份“答非所问”的设有“陷阱”的《说明函》来包庇和袒护4S店。具体情况是,面对石践宇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4S店和丰田(中国)总部长时间不予以提供,在消费者数十次要求下,直到最后无法推脱才不得不提供书面材料,但为了包庇袒护4S店,丰田(中国)总部故意向石践宇提供了错误标准,“他们我为能蒙混过关玩弄文字游戏,设置文字陷阱,根本没有给予中国消费者基本权益和生命安全起码的关注和重视。”石践宇如是说。
这期间,石践宇的问题车辆一直停放在4S内,时间长达一年半。更值得一提的是,石践宇为得到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标准,直接开支就已达到几十万元,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直到2012年8月,走投无路的石践宇组建律师团将4S店告上法庭,对丰田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财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截至目前,现朝阳法院已结束庭审程序,等待宣判。
![](/img/pic.php?url=http://img1.qikan.com/qkimages/qcgc/qcgc201306/qcgc20130626-2-l.jpg)
在石践宇家人的质疑下,4S店工作人员声称:汽车打不着火的原因是导航仪和倒车雷达等有故障引起汽车漏电,而将该二者拆卸之后,汽车的暗电流值可恢复到10毫安的标准值,并声称导航仪和倒车雷达不可维修,只能更换,费用达一万多元人民币。石践宇得知此情况,当天下班后赶至4S店,店内工作人员告知石践宇汽车打不着火因漏电引起,现全部原因已找到,并将漏电标准修改到20毫安。石践宇质疑其检查行为,并对其说法产生怀疑和不安,要求4S店演示漏电检测、暗电流值恢复到标准值的过程。4S店当天晚上长时间无法演示,最后放弃,石践宇回家后向丰田中国总部热线投诉其欺诈侵权行为。数天后,4S店承诺:愿意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免费恢复汽车暗电流标准值和汽车正常功能,同时赠送几次免费保养。但在当天检测过程中,4S店仍然无法演示先前所述的检测过程和结果,且在汽车断开导航仪的情况下暗电流值一直在30—50毫安波动。继而,4S店在检查国产同款车型暗电流值为20毫安情况下,仍改口称这款的车的漏电标准值是50毫安,并提出进一步大范围拆卸车辆以达到“确切检查”汽车何处漏电的问题。 此时,鉴于他们一变再变漏电标准值(人为提高标准企图获利,事发后人为降低标准推卸责任,而实际是:在不知漏电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判断汽车是否漏电的情况下,未经授权却以车辆漏电为由擅自拆卸汽车),深信他们对车辆做了手脚。在4S店没有提供书面漏电标准及权益保证承诺的情况下,石践宇拒绝了他们进一步拆卸车辆的要求,并提出只有当他们提供了这辆车具有法律效力的暗电流数值标准和书面保证我的权利后,才能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的检测维修。但是对于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4S店虽口头答应,但行动上一直拒不提供,即使多次索取,4S店仍我行我素,从而导致汽车长期被迫滞留在4S店,无法进入正常的检测维修程序,从而不能正常使用,造成巨大损失。
为创造对汽车进行正常检测的必要条件,尽快获得相关技术标准、尽量最大可能减小损失,事发几日后,石践宇一直致电丰田中国总部热线索取相关技术资料,在去电几次后丰田总部热线才给答复:他们只有国产车的标准,无法找到进口车的标准;说国产车车型不同、配置不同,暗电流标准值不同,但无论哪款车型其标准值都在10—50毫安范围内。丰田总部花了20天却连自己生产的进口车的漏电标准都找不到,那么4S店是以什么标准轻而易举的判定汽车漏电又凭什么强行擅自拆卸汽车呢?
在2012年春节之前,石践宇自费四千多元以中、日文形式分三次像日本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写了十几封投诉信,向其反映4S店的欺诈侵权行为以及丰田中国热线罔顾消费者基本投诉的极不负责任之事实,提供这款汽车的暗电流标准值及漏电判定标准、检测方法等,但其一直拒绝履行基本义务,拒不提供相关标准。
2013年5月30日当《汽车观察》杂志记者再次采访到石践宇的时候,石践宇表示很无奈,此事件没有任何进展,车依然停在4S店,法院的判决结果一直没有出来,而4S店的态度很明确,不公开道歉、不提供标准、给予些赔偿,而丰田中国的态度就更加明确 ,如果对给予的标准(漏电)有质疑,就让法院给予一个判决结果,不做任何回应。
资料链接1:《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4S店杜撰总部建议,蒙蔽消费者更换电瓶;
4S店在检测无需拆卸汽车的情况下,未经车主允许强行擅自拆卸汽车;
4S店在没有漏电判定标准的情况下谎称汽车漏电,编造检查过程和检测结果,甚至制造故障已达到让消费者更换倒车雷达和导航仪等目的。
4S店为推脱责任三番五次变更汽车漏电标准;
丰田(中国)无视中国消费者的法定权益和请求,不及时履行相关法定披露义务,拒不提供真实、准确、具有法律效力的汽车暗电流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检测方法,致使原告汽车长期无法进入检测维修、恢复原状的程序;
丰田(中国)经原告反复催促,其又滥用告知,提供内容笼统抽象、无法适用、设有陷阱的所谓《说明函》,企图糊弄消费者和误导维权部门。
资料链接2:《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尊敬的丰田章男阁下:
您好!我是一位丰田汽车消费者,一年前多次去贵公司反映特约代理商北京汇通四惠丰田4S店(以下简称4S店)在服务中的数次欺诈行为,并索取有关我这款汽车的暗电流具体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漏电检测方法。当时贵公司原田室长回函告知将责成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介入处理,时隔一年,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甚至连解决问题的判定故障正确标准都没有得到。目前汽车仍呈现拆卸状态闲置在4S店内,只得再次给您去信反映丰田中国、一汽丰田和4S店在处理事件时蛮横无理的态度和颠倒是非的行为,以及再次向贵公司索取我这款车的暗电流具体数值、漏电判定标准和漏电检测方法。
一年多以来,我花费了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去寻求汽车漏电的正确判定标准和检测方法。我走访了权威的机构和专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认真分析了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提供给我的《说明函》,结合初期交涉过程中4S店和贵公司热线对漏电判定标准的口头说明,得出以下正确的结论:
第一,汽车暗电流值的大小,取决于汽车电子元器件(发动机关闭时还在工作的)的多少和电子元器件暗电流值得大小;第二,车型不同、配置不同,汽车的暗电流正常值不同,判定汽车漏电的具体表现准也不相同;第三,检测暗电流,判定汽车是否漏电,不需要拆卸汽车。
但是,贵公司全权委托的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显示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迟迟不提供书面标准,继而为了包庇袒护4S店,不惜提供一份答非所问、设有陷进的《说明函》,把本可以直接表达的内容故意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文字来表述,让人不知觉地接受错误的故障判定标准。可以说是费尽心机(事实表明这样的做法确实牛蒙骗了不少人)最后连本应公开的故障排查资料都以商业机密为借口拒不提供。现将贵公司全权委托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在处理事情中让人难以理解、难以原谅的错误简述如下:
第一,以偷梁换柱的手法蒙骗消费者:将《说明函》最后一句话“一般来说,丰田给经销商提供的手册中记载的车辆暗电流数值在10MA——50MA的参考范围内都属于正常范围”,等同于“所有丰田的汽车不论产地、新旧只要汽车测量的暗电流值在10MA——50MA的范围内都是正常的、合格的”。把“手册中记载的暗电流值”这一主语偷换成“随便一辆车的暗电流值测量值”,
第二,以以偏概全的手法蒙骗消费者:贵公司代表一直强调所有丰田车判定是否漏电使用统一标准:10MA——50MA,并强调此标准来源于《丰田诊断及技师》第11页“一般情况下寄生电流只要在10MA——50MA,便不会对蓄电池功能造成影响的”的记载。其他文件记载:汽车的暗电流值是在发动机熄火的情况下电子元器件中还在流动的电流相加而来,10MA——50MA不会对蓄电瓶的功能产生影响不等同于不会对汽车电子元器件及汽车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以颠倒是非的手法蒙骗消费者:《丰田诊断技师》中有如下明确记载:“无标准值时,与同型号车相比较”(意思即为:在没有汽车暗电流标准值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测量完全相同汽车的暗电流值来获得标准值,并以此为判断汽车暗电流值是否正常、汽车是否漏电的依据),而丰田中国的沈代表却强调:一直以来,10MA——50M是判定所有丰田汽车上是否漏电的统一标准范围,这与《丰田诊断技师》中的内容是完全矛盾的。 丰田中国的异常做法让丰田车的中国消费者费解不已:一向以严谨、负责标榜的丰田公司究竟怎么了?是我们中国消费者要求太过苛刻,还是丰田公司把我们中国消费者作为二等、三等消费者加以简单敷衍、戏弄?还是丰田中国自作主张而贵公司并不知情?基于贵公司作为大型跨国企业,应该对企业的信誉有足够的重视,我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写此信进行以上反映,并对以下事项进行确认:
第一,贵公司是否认可丰田中国和一汽丰田把《说明函》最后一句话解释为“所有丰田的汽车(不论产地、新旧)只要测量的汽车暗电流值在10MA——50MA范围内都是正常的、合格的”并以此作为所有丰田汽车是否漏电的判定标准?第二,我的这款原装进口PRADO4.0汽车(车架号:JTEBU25J29K005790)的暗电流正常值具体是多少?第三,我的这款原装进口PRADO4.0汽车(车架号:JTEBU25J29K005790)的漏电标准值是多少,漏电检测方法应如何?
以上疑问困扰了我很久,缺乏正确的漏电判定标准以及欺诈事件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已经给我的家庭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作为一名贵公司的中国消费者,我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贵公司、贵公司也有义务对我的疑问给予正面明确的回答。同时,恳请贵公司能够提供《说明函》所言的、记载着关于我这款汽车准确暗电流值的权威手册。
次祝
阁下健康平安快乐
丰田汽车中国消费者 石践宇
资料链接3:《中国消费者石践宇致丰田章男的一封信》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韩卫林主任:
对于顾客石践宇先生所反映的中东版PRADO车辆(车架号为JTEBU25J29K005790)投诉事宜,现就相关车辆暗电流的一般标准进行如下说明。
为了维持车辆正常使用,现在很多车辆使用电脑来记录车辆的各种数据。例如,车辆上的电子时钟、中控锁、防盗器、音响、电动记忆座椅等装置,即便是车辆熄火、切断电源后,仍然需要微弱电流来记录各种数据。
发动机电脑同样需要记录各种数据,为了支持这些数据的记录,即便是熄火后,车辆也会发生一点的微弱电流。这样的电流我们统称为“暗电流”。对于石践宇先生所提到的暗电流,就是由于各种电子装置所需暗电流累加起来的结果。由于车型及配置(加装的电气设备,如导航等)的差异,不同车辆的暗电流数值也是不尽相同的,需要根据实车进行确认。
一般来说,丰田给经销商店提供的手册中所记载的车辆按点路树脂如果实在10mA—50mA的参考范围内的话,都属于正常范围。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