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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适用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基本架构可追溯到一个半世纪以前的《1863年海上避碰规则》,尽管在形式上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对遇、交叉和追越局面的划分以及让路/直航的避碰模式仍然相同。然而,当今的海上避碰环境以及助航仪器的发展和应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已不能适用于海上避碰实践的要求,急需全面回顾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