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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土社会存在多元的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相比较,道德规范具有更高的权威。基于对伦理道德的推崇,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也更为注重"斟情酌理",实现衡平司法。与此相对应,具体的司法技术则呈现出了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注重道德教化和讲求实用这对看似矛盾的观念同时存在于中国基层的司法审判之中,帮助法官实现息讼的裁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