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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商标之争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于今年四月尘埃落定。在腾讯公司尚未正式推出微信通讯服务之前,一家山东公司创博亚太(山东)科技有限公司早于2011年11月12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第38类“微信”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在其申请的三个月后,腾讯公司正式发布了“微信1.0测试版”,且截至2012年11月,微信注册用户已经超过了5000万人。第三人张新河在创博亚太公司的“微信”商标异议公告期提出了异议申请,商标局据其提交的证据对创博亚太公司的“微信”商标作出了不予核准的裁定。